我省一孩准生证改为主动发放 故意刁难群众将被问责

本报讯(记者 胡梦)昨日,记者从省卫计委获悉,我省正式取消一孩生育服务证申领制度。今后,基层卫计部门将主动入户、摸查情况,主动为符合要求的夫妇发放准生证。同时,省卫计委强调,准生证不是入学、就医、入户的前置条件,对故意为难群众办证的单位将问责。

基层卫计部门将主动发证

我省已正式下发《关于规范生育证件办理工作的通知》,这意味着一孩生育服务证申领制度正式取消,由以往群众准备材料主动申领变为基层卫计部门主动发放。

省卫计委介绍,取消一孩生育服务证申请领取制度后,各地卫计部门将加强信息登记工作,通过进村入户随访,及时了解群众新婚、怀孕和生育信息;充分运用民政部门婚姻登记信息、收养信息,医疗助产机构的孕情、分娩、《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公安部门户籍登记等信息,补充完善全员人口信息;对已生育一孩的育龄群众,要及时将生育信息录入全员人口信息系统,防止出现因不再要求群众申领《生育服务证》而造成出生的漏登、漏报现象。

对省内户籍人口依法登记结婚后生育第一个孩子的夫妇,群众有需要的,基层卫计部门将在其生育前主动发放生育服务证明。

故意刁难群众将被追责

省卫计委强调,《生育服务证》只是群众享受生殖保健服务和免费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凭证,不作为入学、就医、入户等的前置条件,不作为判定生育政策属性的依据,各地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的情况也不纳入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内容。

各市、州、县卫生计生部门将对本地计划生育证件办理情况再次进行清理,并加强监督检查,对不履行职责、推诿拖延、故意刁难、粗暴对待群众、设置前置条件等行为进行问责;对落实政策不力、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地方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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