唤醒沉睡的公积金

中国建设报·中国住房评论员 童亦弟

6月23日北京(楼盘)市首个公开摇号的自住房项目金隅汇星苑完成摇号,令人关注的不仅是1/68的中签率,还有此前关于北京自住房项目贷款方式上的些许风波。

此前,曾有媒体曝出北京自住房项目不接受组合贷款,申请人只能选择全款、全额公积金贷款和全额商业按揭之一。对于首置首改家庭而言,由于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偏低,要么增加首期购房款,要么选择利率更高的商业贷款。这无异于增加了购房成本和压力。

公积金贷款不受开发商欢迎已经不是什么秘密,根据相关规定,公积金贷款放款时间为45天,周期是商业按揭的3倍。因此在普通商品房的销售环节,就往往会遇到“不接受公积金贷款”、“建议选择商业贷款”的告示。组合贷就更不受欢迎,因为如果选择组合贷,由于手续将涉及多家机构,整个贷款流程可能长达几个月之久。这对急于回款的房企来说,无疑是非常大的一件麻烦事。

住房公积金具有一定的“托底”作用,也是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但不论是通过购房还是租房,职工在公积金实际使用和提取的环节上都遇到了不小的阻碍。从街头巷尾随处可见的关于套现公积金的小广告不难发现,由于提取制度不够人性化,公积金已成为一笔数额巨大的沉睡资金,也滋生了一个庞大的非法牟利产业。

更遗憾的是,公积金不仅提取难,而且还用不上。按照新华社报道的数字,截至2014年3月,全国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9498亿元,但由于制度的约束,过去十年全国公积金缴存职工个人账户加权平均存款利息仅1.89%,比同期平均CPI低1.07个百分点,意味着公积金每存一天都在相对贬值,成为一笔挪不动的死钱。2009年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在优先保证职工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留足备付准备金的前提下,可将50%以内的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但伴随着社会舆论的巨大争议和潜在的风险,这一试点被严格控制贷款规模,同时也并没有大规模进行推广。

住房公积金从本质上说担负着政策性住房金融服务功能,使用效率的偏低换言则是资源浪费,由于制度的种种限制,“盘活存量”甚至实现增值目前确实是一件难事。但从最近一些地方的尝试不难看出,各地都在试图通过降低提取使用门槛来首先解决提取使用的问题。比如,从7月1日起,在北京提取公积金将简化手续,如无需购房合同等材料,而租房提取公积金也将由一年提取一次缩短为3个月提取一次。还有一些城市从公积金适用范围上进行了调整,比如上海(楼盘)允许使用公积金支付物业费,哈尔滨(楼盘)提出25种大病可提公积金。再有就是如长沙(楼盘)、武汉(楼盘)都提出低收入职工可定期提取公积金支持生活基本开销,强化公积金的“保障”功能。

但从上述一些政策调整不难看出,目前在盘活公积金的方法上,确实缺乏科学的顶层设计指引,各地还仅仅是在提取环节进行微调。而扩大住房公积金适用范围,如用于医疗等领域或是“生活补助”,那么“住房”二字又显得有些名不副实。事实上,从2011年开始,主管部门就曾两度明确提出要完成《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但至今没有定论,这也反映出这笔巨量睡钱在使用上的重重困难。显然,公积金如何有效地化整为零并成为更加高效的资源,恐怕还需要制度上的进一步深入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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