耄耋老人私藏枪支被判刑 原因只为“面子”

“身为老党员,现在想想感觉自己真的是辜负党对我的栽培啊,其实我知道是犯法的,但是我以前是村里的猎枪队的队员,后来猎枪队取消了,要把所有枪支交上去,我一直很喜欢枪就没舍得交上去。”1945年出生的被告人老田(化名)站在法庭上低着头如实说道。

日前,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判处老田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说起这个枪支,还是有点来头的。在四十多年前,当时老田村里有一名干部叫黄达(化名),他是打游击战出身的,家里放着一把他年轻时打仗留下来的土枪。至于这把枪是如何得来的,时间过了这么久也无从得知了。他和老田的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关系,而且两人有一个共同的兴趣爱好,那就是打猎。就这样,黄达把自己心爱的土枪送给了老田,没过几年,黄达因病去世。

老田当时拿到这把土枪后,感觉不是很好使,出去打猎的时候经常会打偏,于是就对其进行了改装,把原先的枪管重新捶打,用木头做了一个枪身,再把原先的击锤留下来,重新安装了上去,用铅丝做了一个板机,把扳机和击锤连起来,然后找了一个钢筋做了一个枪托,这把枪的射击原理和土铳一样的,是用火药和钢珠塞到枪管里,在击锤上套上一个铜帽,铜帽里面有硫磺,扣动扳机击锤的撞击力点燃硫磺,后在引燃火药进行射击。

老田本身比较爱好枪,所以对枪支的基本原理还是有所了解,没过多久便改造好了这把土枪。但是爱好归爱好,毕竟硬件和技术上还是受到限制,这把土枪改装好后,老田拿出去尝试了下,发现并没有自己所想象的那样好用,对准的目标还是非常容易打偏,而且威力也很小,连头野猪都打不死。就这样,老田就把友人黄达留给他的土枪当成“纪念品”放在了家里,就没有再拿出来用过了。

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办法规定,公民未经许可时是不允许私藏枪支的,当时的老田认为自己身为老共产党员,交出枪支会有损面子,在村里会给人说闲话,便隐瞒了私藏枪支的事实。纸毕竟包不住火的,很快,老田的私藏枪支的事情于近期被人举报,公安民警依法对其抓捕归案。

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老田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动力,且具有杀伤力的枪支一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老田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依法从轻处理,遂作出了以上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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