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银行卡忘ATM机上 男子改密码转账获刑3年

(重庆晨网记者 谭遥 9月29日18:33报道)家住沙坪坝的28岁小伙小李如今真是悔青了肠子,因为一时的贪念,他将别人遗忘在ATM机上的银行卡修改了密码,接着悄悄转走卡内的近5万元。近日,沙坪坝区法院依法宣判,小李犯信用卡诈骗,判处3年有期徒刑,宣告缓刑3年并处罚金。

改了密码又转账

小李今年28岁,在沙坪坝一家单位上班。今年6月24日中午1点半,他在沙坪坝区上岛郦舍小区附近一家银行自动取款机上准备取款时,发现前面一个人将银行卡卡遗忘在自动取款机内。

“当时看见ATM机内有卡,而且还可以直接取款,我就心动了。”小李说,当时四周没人,便上前操作ATM机,直接通过修改了ATM机上卡的密码。接着,小李再进行了转账,他一共转了两次,第一次4万元,第二次9000元。

而银行卡的主人陈女士刚离开银行没多久,她的手机上就收到了两条短信,这就是转账短信。陈女士赶紧跑回到ATM机处,但此时小李早已没了踪影。陈女士于是马上拨打了报警电话。

因贪念获刑3年

沙坪坝区警方介入调查后,很快就通过调取银行的监控和银行转账信息锁定了李某。第二天一早,在小李的单位上,民警找到了小李将其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沙坪坝法院开庭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遗忘在银行自动取款机中的49000元转账至自己的银行账户,属于冒用他们信用卡的情形,数额较大,其行为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和他人的财产权利,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目前李某已经退还了违法所得的49000元。

法院判断李某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有期徒刑3年,宣告缓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

千万别贪便宜

在我们的生活中,在ATM机上取了钱忘拿卡,或是取了卡忘拿钱的马大哈还真不少,不过为什么小李的行为,会让他面临牢狱之灾呢?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介绍说,此案在最初是盗窃还是诈骗存在争议。但依据法律规定,盗窃是采用秘密手段获取他人钱财,而本案中当事人小李,在修改银行卡密码后,进行了转账,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属于信用卡诈骗行为。检察官建议,当市民在ATM机上看到有人遗忘了卡,切记不要贪“便宜”,而是尽量寻找当事人,或者联系银行人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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