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人大常委会交办传染病防治七大意见

湘潭在线11月21日讯(湘潭日报记者杨阳 通讯员 李伟)11月18日,湘潭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报告指出了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并明确了交办意见。

监测数据表明,湘潭连续12年无甲类传染病报告;法定传染病发病率及死亡率保持全省较低水平。手足口报告病例、重症病例及死亡病例保持全省较低水平。湘潭11类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单苗合格接种率均超过90%,获得全省免疫规划工作量化考核第一和工作先进市州。全市艾滋病、结核病治疗率分别达92.74%、93%。

湘潭传染病综合防治取得明显成效,但形势仍然严峻,一些困难和问题亟待解决。针对存在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向政府交办了七项意见:要尽快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将市级传染病医院建设列入“十三五”规划;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督查督办制度,建立健全《湘潭市犬类动物管理办法》;有计划地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将普通传染病、新增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年度预算,加大农村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投入;制定《湘潭市医疗垃圾和医院废水处理办法》并落实到位;建立特殊传染病人收治所;健全、完善医卫人才招录引进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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