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是自己的,却是父母给的

他是班长,还加入了各种社团,外向热情,最后留下了长文结束了生命。2015年12月30日晚,暨南大学珠海校区一名大一男学生小冉(化名)从学校教学楼五楼跳楼自杀。记者从珠海市警方获悉,警方当晚9点多接到报警随即赶到现场,120到场后证实男生已当场死亡,警方排除他杀的可能,认为是自杀。(1月1日《新快报》)

从小冉轻生前在微博上留的遗言可以看出,小冉是不堪抑郁症折磨而跳楼自杀的。笔者不懂医学,对抑郁症不太懂,但从新闻上看到曾患上抑郁症的前央视主持人崔永元治好抑郁症后坦言,抑郁症患者的最大快乐就是自杀,而且想方设法自杀。如果真是这样,小冉患上可恶的抑郁症,其跳楼自杀的行为确实没啥指责的。然而问题来了:已经是大一学生且是班长的小冉应该知道,跳楼自杀是自己的自由和快乐,但生命是父母给的,自己的自由和快乐不能建立在给了自己生命的父母的痛苦之上。

小冉跳楼自杀,自己倒是解脱了、轻松了,可父母的痛苦却是无以言说的,很长时间甚至终身都难以解除的。父母好不容易把小冉拉扯大,小冉刚进大学一年级,就独自决定离父母而去。不管这种决定有千百万个理由,都是自私和错误的,都是对父母的伤害,甚至是六亲不认、忤逆不孝。笔者这样说,或许是对已经逝去的小冉的二次伤害,但是,我们的孩子真不应该这样对待自己的生命,真不应该一个人就对自己的生命进行了结。

生命诚可贵,生命有且仅有一次,每个人都要尊重生命、敬畏生命。这个道理非常简单。众所周知,任何一条生命都承载着很多东西,牵涉到很多人。就拿小冉来说,除了父母的养育之恩,还有老师的教育之情,还有同学的关爱之意,还有医生的挽救之心,怎么能够以一句轻飘飘的“心理医生没有办法让我信服”就独自离开这么多好心人了呢?这显然是太独断、太残忍了!

斯人已去,说什么小冉都听不到了。但是,每个人尤其是每一个孩子,应该从小冉身上吸取教训,必须明白一个简单而朴素的道理:生命是自己的,但生命是父母给的,不能一个人主宰自己的生命。只有好好活着、努力活着、珍爱生命,才对得起父母、对得起他人、对得起整个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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