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合肥市民卖房无需配偶同意 只认房产证上名字

今天开始,合肥市不动产登记模式将由“审查婚姻关系”改进为“询问共有关系”。市民卖房将无需经过配偶同意,房屋登记在谁的名下,经询问归其所有,谁就有权处置房屋。

房产过户今起只需“询问共有关系”

据了解,今天起登记模式正式由“审查婚姻关系”改进为“询问共有关系”,即在房地产权属登记时,只对权利共有情况进行询问,如询问结果与登记簿记载内容一致,便可办理相关登记业务。不过,房改房、集资房、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保障性住房在登记时,仍对权利人婚姻状况进行查验,属夫妻共有的,需共同申请。

值得提醒的是,房屋有贷款,已经办理他项权证的房屋不能单独办理变更登记。如需办理有关登记,要么将银行贷款提前还完;要么取得贷款银行的同意,并由贷款银行协助办理相关登记。

市公积金停止向第三套房贷款

另外,今天开始,市民购买第三套房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昨天,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从7月1日起将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职工购买第三套房将禁止使用公积金贷款。

在具体执行上,针对第一次、第二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仍可按照老政策执行,即第一次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最低2成;在结清第一套公积金贷款的基础上,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新房首付最低2成;二手房房龄10年以下的首付最低2成,10年以上的首付最低5成。

目前,合肥市房屋交易中心排队现象严重。相关部门提醒市民,限贷政策对于房屋的时间节点认定有着不同的标准。其中,新建商品房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存量房以契税缴纳时间作为执行新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时间节点。因此,二手房交易的市民只要缴纳了契税,就仍然是按照目前的认定标准,不必急于去办证交易中心。

部分银行执行“限贷”政策

记者昨天联系了合肥各家银行后了解到,目前已经有多家银行表示接到了上级通知,将在近日起执行“限贷”政策。目前,合肥各大银行执行的首套房利率政策依然是基准利率,但大多都有折扣。同时首付款交付5成,基本上可以享受95折银行利率优惠,还有部分银行可享受9折优惠。

不过,首套房的利率虽然明确,但对于有一套房(市区)但无贷款记录,有一套房相应贷款已经结清,家庭无房但有一次贷款记录,这三种情况下的首付需要40%,贷款利率方面各大银行并未给出明确答复,也暂未接到相关利率变更的通知。居民家庭有两套及以上住房且有购房贷款记录,居民家庭有两套及以上住房且已经结清购房贷款记录,居民家庭有两次购房贷款记录,且已经结清第一次购房贷款记录的,这三种情况首付需要60%,亦没有明确利率调整的通知。

此外,银行执行细则已明确,查房只查市区(不含四县一市)的房产,但查贷款则查全国的住房贷款记录;新建商品房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存量房以契税缴纳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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