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岁女童状告父母索抚养费 母亲为"爱情"满身伤痕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 徐哲)7月4日,一个特殊案件在南宁市西乡塘法院开庭。一位5岁的女童将亲生父母推上了被告席,索要抚养费。
女童出生后,一直由外婆抚养,其父经济条件优越,但没有支付过一分钱抚养费;其母在女童1岁多时外出打工寻“夫”,三四年来只回家几次。年迈的外婆又当爹又当妈,5年时间花费近7万元养育外孙女。眼看外孙女马上要上小学了,外婆无奈将孩子的亲生父母推上被告席。
庭审中,只有女童的母亲刘梅应诉,她对原告(5岁女儿)的要求完全同意,在她的叙述中,记者看到了一位为“爱情”满身伤痕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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邂逅爱情
两人同甘共苦
一起创业
2009年春节,23岁的刘梅刚刚大学毕业,正忙于找工作,一次偶然的机会,她认识了一个改变她的人生的男人。
这个男人名叫李南,来自河南,比刘梅大3岁,他叔叔在南宁开了一家建材厂,他帮着厂里跑业务。由于两人都是初入职场,就很有共鸣。当年5月,李南成为了刘梅的第一个男朋友,不久后,两人在城中村租了房子住到了一起。
推销建材经常要求人,当李南难过伤心消极的时候,就会对刘梅倾诉,刘梅都会劝他放宽心,日子总会好的。
那个时候,两人的感情真的很好。一次散步时,刘梅的鞋跟断了,李南立马拉着她进了一家皮鞋专卖店,看了一圈刘梅也没有要,最后在城中村的地摊上买了一双拖鞋,这让李南很内疚。刘梅说,不管以后有没有钱,只要他们在一起就是幸福的,她不在乎穿金戴银。
2009年至2011年,刘梅怀孕了5次,前四次都是因为考虑到经济条件不允许,选择了流产。第四次流产后,在刘梅的帮助下,李南终于谈下一单百万元的生意,其间,两人一同吃住在工地,天气热时搭个蚊帐就睡在空地上,看着星星憧憬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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