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2016-08-08 22:05
都市时报记者 许孟婕
简政放权,提高办事效率,云南省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将使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流程和环节、审批条件和申报材料压缩三分之一以上、审批效率总体提速50%以上。8月8日,云南省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介绍,全省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动员会日前已在昆明召开,这标志着全省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正式全面启动。
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各类培训和收费一律取消
当前,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审批难的问题日益突出。审批环节多,证明材料多……这些问题中,审批标准不统一是重要的病根,主要包括的名称不统一、数量不统一、条件不统一。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标准化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要作用。
因此,云南省提出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包含了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任务、行政审批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任务。其中,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任务又具体包含梳理和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等,同时,要求对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各类培训、年审年检、收费等项目一律取消。
行政审批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任务,则包含探索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大幅精简行政审批要素,探索“多项合一”和“多证合一”等任务。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行使主体和因专属性、专业性、技术性较强暂时不宜归并集中行使的审批事项外,应实现政府不同部门的审批职能向一个部门集中。
云南属全国较早将行政审批纳入标准化范畴省份
也就是说,通过行政审批标准化,找出存在的一些模糊地带,发现现行规定中不合理、不合法的地方,最大限度减少暗箱操作,最大限度限制自由裁量权,将办事条件、不予批准情形、办理结果等全面公开,让企业、群众办事创业不再因人而异、因地而异。
实际上,早在2013年底,云南省就制定发布了《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行政审批业务手册编写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编码规则》等“三个标准”,在全国属于较早将行政审批纳入标准化范畴的省份。当前,云南省正在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对现有政务服务平台,正按“一门式”服务、“一窗受理”的要求,进行提升改造,正探索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这些工作都必须以标准化作为基础。云南省省委、省政府提出,争取用3至5年时间,全面实现云南省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的标准化的总体目标。
8月底前,楚雄州、大理州、滇中新区、瑞丽和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等试点地区要将行政审批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报省审改办审核后实施。
云南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和部门名单:
1、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地区和部门名单
昭通市、玉溪市、文山州,省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计生委、质监局,昆明市盘龙区、昭通市巧家县、曲靖市马龙县、玉溪市易门县、保山市腾冲市、楚雄州南华县、红河州建水县、文山州文山市、普洱市思茅区、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大理州大理市、德宏州瑞丽市、丽江市古城区、怒江州贡山县、迪庆州维西县、临沧市临翔区
2、行政审批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地区名单
楚雄州、大理州、滇中新区、瑞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
[编辑:李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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