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一男子冒用他人身份证办信用卡恶意透支被刑拘
直播日照5月24日讯(通讯员:王念东 董静)五莲县某银行在工作中发现,用户徐某存在信用卡逾期不还款行为,且该卡已经透支3万余元。银行多次对欠款进行催收,因徐某一直不予理会,于是银行将他的信用卡冻结并报案。
接到报案后,五莲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工作,经到某银行调查了解工作人员,查询银行信息显示,男子徐某曾在2013年5月份办理过一张信用卡,且银行登记信息与徐某的身份证信息相同。经侦大队民警遂向当事人徐某进行调查询问,但当事人一口否认其到某银行办理过信用卡,民警又了解其身份证是否被盗、丢失或转借过他人,徐某称四年前他的亲戚岳某曾经借用过他的身份证,后来被岳某丢失。
经调查,该信用卡为徐某的远房亲戚岳某冒用其身份办理,民警将岳某抓获后,岳某供述 2013年左右因做生意资金紧张,自己在银行有不良信誉无法办理信用卡,于是就冒用徐某的名义,在银行申请了这张信用卡并使用。截止案发时,岳某使用该卡透支36000余元,经银行两次以上催收超过三个月未还,岳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6条之规定涉嫌信用卡诈骗罪。
民警讯问得知,岳某现年37岁,汪湖镇某村人,现在城区某村专门经营苗木生意,因其银行信用太低,已办理不出信用卡,做苗木生意资金周转紧张,遂产生了冒用他人身份办理信用卡的鬼主意。
目前犯罪嫌疑人岳某已被五莲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民警提醒:近年来,随着金融市场的放开,信用卡业务逐步在国内兴起,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透支消费再也不是老百姓所惧怕的新鲜事物。可是总有一些唯利是图的人,利用银行等机构管理的漏洞,非法套现或恶意透支不归还,因此,希望大家平时注意保管自己的身份证、医保卡等重要证件,避免不法分子趁虚而入,造成不可预计的损失;如不幸遇到此类情形,应第一时间向银行书面说明情况、申请冻结信用卡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将损失降到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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