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入学交学费 人民币变成“人名币”
湘潭在线9月6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肖岚)新生入学缴费,学校却要求在钱上写名字。这一举动虽可防假币,却“伤”了流通中的人民币。近日,湘潭某小学学生家长李女士打来热线电话称,在给女儿交费时被要求在人民币上写下女儿的名字。她觉得平时一直教育孩子要爱护人民币,学校的这种行为会影响孩子们对人民币的认识。
那么,这种“签名”的做法是否合适呢?老师为何出此要求?连日来,记者在市区几所中小学进行了走访。
现象:钱上签名很普遍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老师要求学生在人民币上“签名”的现象比较普遍。面值100元的人民币自不必说,有的学校即使50元、20元面额的也要“签名”。“在钱上写字,首先就不对,人民币和国旗一样,都不得损毁。如果老师怕收到假币,完全可以通过验钞机来检验,而不是让孩子在钱上写名字。”家长王先生表示。
学校:只为防假币
对于在钱上“签名”,老师又有什么说法呢?记者联系了市区某小学的王老师。王老师告诉记者,对于这一做法,老师也很无奈。“收到假币,如果找不到是谁交的,只能由老师自己来承担损失。”王老师说,“由于开学缴费的时候家长比较多,为规避缴错漏缴或收到假币,学校无奈选择这一笨法子。写上学生的名字很容易就能找到是谁缴的假币。”
人民银行市中支:坚决制止,加强宣教
对此,中国人民银行湘潭市中心支行有关负责人明确指出:中小学收费时在人民币上书写姓名信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属于损害人民币的行为,对青少年儿童群体“爱护人民币”的意识培养极为不利,必须坚决制止上述行为。人民银行可以根据写有姓名的人民币上的冠字号码,利用各家商业银行的冠字号码查询系统进行查询,查实该纸币来自哪家银行哪所学校哪个学生,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相应的处理。
同时,针对中小学校开学期间现金收费集中的特点,湘潭市中支已通知辖内银行面向中小学校加强现金服务:一是组织有反假人民币资格证书的工作人员为学校财务人员和教师进行反假人民币技能指导;二是组织临近中小学校的银行网点联系中小学校,主动提供上门收取现金的服务;三是银行网点临柜人员在办理现金存入业务时,加强对存入现金整洁度的排查,加强《人民币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的面对面宣传。湘潭市中支目前也正积极与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协商,将“爱护人民币 反假人民币”加入中小学校新学期的“第二课堂”内容,实现中小学校人民币知识普及教育活动常态化。
法规:禁止在人民币上涂抹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禁止损害人民币和妨碍人民币流通,在人民币上写名字做标记的行为,是一种故意损毁人民币的行为,是违法的。无论是学校老师或者家长学生,在人民币上面签名都属于破坏人民币的行为。在人民币上乱写乱画属违法行为,一经查出,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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