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起,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开展静脉输液业务需审批备案
湖北宜都网(记者 曹婷)记者从全市卫计系统乡村医生技能培训会上获悉,从5月1日起,全市所有村卫生室、个体诊所未经审批备案不得开展静脉输液业务。
静脉输液对输液室的环境、设备,药品的纯度以及医护人员的专业性要求较高,同时病人发生过敏反应几率较大,为进一步规范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管理,减少输液对人体产生的危害,以及引导患者拥有正确的诊疗观念,市卫计局下发通知,要求所有村卫生室、个体诊所从5月1日起,开展静脉输液业务必须经过审批备案,并将分四批对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进行氧气吸入、心肺复苏培训。
据了解,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备案的大致程序是,首先接诊医生必须通过理论和技能培训考核,村卫生室必须通过当地卫生院对相关业务的评估、申报等流程。
版权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湖北宜都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湖北宜都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同意不得随意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同意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湖北宜都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转载稿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湖北宜都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湖北宜都网联系。
④通讯员应对所投稿件拥有合法著作权,不得上报虚假新闻,不得抄袭他人作品,各通讯员要对稿件的真实性负责;通讯员向本网所投稿件一经投送,即表明作者已同意将该作品的使用权授予本网,且本网有权对通讯员来稿进行删减或修改!
请先 后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