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福山设立扶贫孝德基金 用于奖补农村贫困老人
中国山东网烟台3月12日讯 (记者 卢伟霞 通讯员 曲雯冰) 日前,《福山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扶贫孝德基金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烟台福山将为全区60周岁以上建档立卡贫困老人设立扶贫孝德基金,用于奖补子女交纳赡养资金的农村贫困老人。通过基金引领、协议赡养、奖补激励的办法,大力开展孝老爱亲行动,实现农村贫困老年人精准脱贫,在全区上下形成尊敬老人、关心老人、孝敬老人的良好氛围。
记者了解到,扶贫孝德基金主要奖补给福山区享受扶贫政策的60周岁及以上建档立卡贫困老人(即截至1957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其子女及时足额交纳赡养费并签订赡养协议,在其子女交纳赡养费的基础上给予20%的奖补金。根据福山赡养费标准设立两个档,一档赡养费1000元/年,二档赡养费2000元/年。不交纳赡养费并签订赡养协议不得纳入基金奖补范围。
《方案》规定,扶贫孝德基金的核心是通过村规民约,充分发挥子女(或近亲属)孝敬老人的主体作用,子女(或近亲属)交纳的赡养费是资金的主要来源。政府在其中的作用,主要是因势利导、搭建平台、烘托氛围,而不是包办。对确不愿意参与的,不作硬性要求。纳入扶贫孝德基金保障范围的家庭需在村扶贫理事会的监督下签订赡养协议,不签订赡养协议的家庭不纳入保障范围。
《方案》对设立扶贫孝德基金的程序进行了安排。3月8日—12日,以村为单位,由村扶贫理事会负责对所有享受扶贫政策的60周岁及以上建档立卡贫困老人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同时宣讲孝德基金政策、发放孝德基金明白纸。在建档立卡贫困老人及其子女(或近亲属)了解相关政策、工作步骤的情况下,将这些老年人的家庭情况、年龄、子女数量、子女姓名、是否愿意参与签订赡养协议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登记《60周岁及以上建档立卡贫困老年人摸底调查表》,将调查表复印件交镇扶贫部门存档。
3月13日—23日,村扶贫理事会将自愿参与的贫困老人及其子女(或近亲属),按照每位老人每年1000元或2000元的标准,根据子女(或近亲属)的意愿一次性收取全年的赡养费,收缴由老人本人姓名开通的一卡通银行卡流水账复印件,上面能够显示证明赡养费存入该账户的流水信息,复印件需经老人本人签字并盖手印,同时签订赡养协议,收缴后登记《60周岁及以上建档立卡贫困老年人口子女(近亲属)赡养费收缴情况村级统计表》统一在村内公示3天(留存文字及影像资料)。公示无异议后,将收缴的赡养费(一卡通复印件)及村级统计表、赡养协议等报镇(街)审核,无异议后登记《60周岁及以上建档立卡贫困老年人口子女(近亲属)赡养费收缴情况镇街统计表》,并在镇(街)政府驻地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全镇孝德基金赡养费收缴情况审核、汇总,并于3月20日前将《扶贫孝德基金奖补资金申请书》以红头文件形式报区扶贫办、区民政局等相关单位,申请赡养费奖补金,根据各镇(街)赡养费收缴情况,区相关单位安排奖补资金,于3月23日前将全部奖补资金拨付到位。
3月24日—31日进行资金发放工作。各镇街、各村要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将奖补资金分两次发放到贫困户手中,第一次于3月31日前发放完成。在子女(或近亲属)上交赡养费的基础上由区级给予20%的奖补金,即给每位60周岁以上老人交一档1000元/年赡养费,补助200元;交二档2000元/年赡养费,补助400元。村扶贫理事会根据老年人的意愿,以现金或拨付到银行卡的形式发给老年人,在发放过程中出现老人亡故的,由村扶贫理事会出具证明,上报镇(街)扶贫办,并收回奖补金。
请先 后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