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答疑】狗狗那么可爱,那么……被狗咬了谁负责?
如今养狗的居民越来越多,随着春天的来临,气温逐渐升高,狗狗们也到了发情期,特别容易暴躁,咬伤人的现象有所增多,因被狗抓咬的民事纠纷也随之多了起来,那么,如果被狗咬了,究竟要谁来负责呢?
分情况
一般情况
受害人主动招惹狗的情况
别人过错造成伤害的情况
被禁养犬类伤害的情况
被流浪狗伤害的情况
一般情况
被别人饲养的宠物狗袭击而导致受伤,那么狗主人无疑要承担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受害人主动招惹狗的情况
如果是受害人主动、故意挑衅或者调戏别人家的狗的,那么狗主人就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别人过错造成伤害的情况
比如受害人正在走路,碰到一个人在逗另一个人的狗,狗急眼了要咬人,结果逗狗的人跑掉了,狗情急之下咬伤受害人,这种时候受害人既可以要求逗狗的人(也就是第三人)赔偿,也可以要求狗主人赔偿。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三条: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被禁养犬类伤害的情况
受害人如果受到被禁养的大型犬类(比如藏獒)袭击,那么不管受害人是否有主观过错,都可以向狗主人要求赔偿。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条: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被流浪狗伤害的情况
被流浪狗伤害的情况最为复杂,因为表面看来这狗是没有主人的,那么如果被咬了,该找谁负责呢?第一,如果流浪狗原来有主人,可以找其原主人负责;第二,找不到其原主人,但是能找到常年投喂它的人,那实际上这个常年投喂的人和流浪狗已经形成了特殊的管理关系,可以找他负责,但如果只是偶尔投喂流浪狗的,则不需要负责;第三,如果在宾馆、商城、饭店、车站等公共场所被流浪狗所伤,则可以找这些公共场所的管理者负责。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二条: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小编提示:春季来临,天干物燥,铲屎官们出门遛狗一定要拴好狗绳。没有狗的小伙伴们也不要随便逗狗、招惹狗,同时谨慎长期投喂流浪狗哦!
(来源:通辽铁路运输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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