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运城:七旬老人实名举黑恶势力


反映材料
反映原文如下:
欠债还钱,法院裁判,恶意不还,造谣涉黑有伞,手段卑劣。
我叫毋永平,男,1947年3月20日出生,汉族,住运城市盐湖区。
2020年3月28日,视联网资讯平台发表了一篇标题为《毋昆峰留党察看期间涉嫌黑伞遭人实名举报――原运城市纪委副书记兄涉黑放 套路贷》的文章,在党中央扫黑除恶的关键时期,这些人自以为网络是黑恶势力的法外之地,文章表面上是向公安部扫黑办举报,但却利用不良小媒体平台捏造事实,歪曲真相,通过有组织有预谋方式利用多人名义发布信息,并在朋友圈转发。这完全符合网络黑恶势力,特向各部门领导如实反映,并澄清网络上恶意造谣的事实,希望依法调查,如反映虚假,我愿承担法律责任。
涉嫌网络黑恶势力的首要分子曹某,运城市汇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积极参与网络黑恶势力人员:(1)王某,盐湖区三路里墩张庄人(现因涉恶犯罪羁押于盐湖区看守所),(2)保安队长王某
以上人员主要涉嫌黑恶势力的主要事实:
一、曹某为了躲避正常的民间借贷债务,在网络上恶意诋毁,蓄意编造事实,营造一种无辜受害者身份,引发社会與论对我和我家人无端攻击。
1、造谣我非法融资经营人民币放高利贷业务。
2007年—2012年间,曹某的汇鑫房产公司分多次向天晟拍卖公司借款共计750万元,有《借款合同》,有借据,利息也不超2.5分,曹某一直躲避不还款,2019年该借款纠纷经盐湖区人民法院审理,曹某委托律师在法院主持下核对账目确认,法院审理后作出(2019)晋0802民初4809号民事判决,曹某和公司均未上诉,该案进入执行。这完全是一起正常的民事借款纠纷。
但在网络上却编造我多年来以套路贷、威胁恐吓的手段向曹某索要巨额非法债务,恶意诋毁我非法融资经营人民币放高利贷。
2、恶意造谣诋毁我女儿和弟弟,手段卑劣。
我女儿在盐湖区法院上班,在这个案子中,我女儿未有任何参与,完全按法律程序进行,曹某也委托律师全程参与,一审判决后也未提出上诉,法院诉讼合法。其却造谣诋毁我女儿,影响其正常工作。
我弟弟毋昆峰曾在运城纪检委任职副书记,退休6年多。曹某和我之间借款,我弟弟从未参与过,却被其指称涉嫌黑伞。
欠债还钱,法院裁判,恶意不还,造谣涉黑有伞,手段卑劣。
3、催款时发生正常的小冲突,曹某方多人参与殴打,且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却在网络上恶意歪曲我暴力收贷。
网络文章造谣称:2019年7月9日,报案人毋某纠集多人跟踪曹某,并在运城恒泽大酒店要强行拉曹某去他办公室进行非法拘禁收贷,被拒绝后对曹某进行围攻殴打长达一个小时。
实际情况是:曹某因为欠账在2018年就一直躲着我,不见面,不接打电话,我在恒泽酒店吃饭时碰上问他钱什么时候还,曹某口气傲慢只说没钱,气愤中我有动手,但曹某让司机叫来其保安队长王某和其打手冲入酒店大打出手,东城派出所接到报案后及时出警,并对双方人等都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我一个七十多岁的人,还是个有病之身,能有多大力气?保安队长王某在一旁拍照录像,完全是有预谋的,他们领着数人殴打我司机致伤,整个过程在公安机关都有视频为证。公安机关为了平息事态,对我和我司机进行了治安处罚,对曹某方四五个人均进行了行政拘留。
公安机关正常处理的治安事件,被其拍照发到网上,被描黑成"暴力收贷",究竟是谁在使用暴力?只要调取公安机关的证据和处理结果,事实会"昭然若揭"。
4、捏造、夸张、歪曲事实,在网络上扮演受害者,欺骗群众。
曹某在文中称我们带六七个人强占汇鑫大厦楼房,该楼房曹某事先将房屋抵顶给我们,收房时我们这边有三名女性工作人员参与,在当时遭遇曹某和王某等一干人恶意阻挠,当时我们还三次报警,公安接警记录可以查询。原本正常的清债行为,却被恶意污蔑成六七名黑社会人员暴力强占房子,完全是造谣无底线。
二、利用网络制造社会舆论,带偏社会评价,破坏正常网络社会秩序。
1、假借王某儿子名义进行网络控告。
王某儿子,跟随其父亲多年以发放高利贷为业,在曹某公司负责一些杂务。在网络上却以实名举报人身份举报我涉黑恶行为,完全是曹某指使、操纵。
2、假借解自立名义进行网络控告。
我与解自立完全不相识,没有任何交集。在曹某利用网络举报时,恰巧解自立也在网上举报我,文章内容和王的举报内容完全一致,且都是在"视联网资讯平台",举报文中,解自立强调其身份是"2018年荣获中宣部表彰的中国好人,山西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运城市见义勇为道德模范等荣誉",这不会是偶合,完全是有预谋的安排,恶意为之。
3、为了诽谤抹黑我和我家属,利用多个自媒体平台发布造谣信息,并在网络上号召不明群众转发,行为恶劣,性质严重。
曹某为了达到诽谤目的,利用新闻舆论人士,从3月28日在"视联网资讯平台"发布后,又在"网易""运城实时资讯""运城本地资讯"等平台多次发布,曹某及其团伙完全熟知媒体网络暴力套路,在网络发文后,曹某伙同一干人"不约而同"在朋友圈连续不断的频频推送该文章,鼓动他人转发,目的就是形成网络合力,将网络秩序搞乱。
三、曹某和王某的劣迹。
曹某创办汇鑫房地产开发公司,自身并无资金,在民间大肆进行诈骗骗取钱财,在明知借款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下,通过各种手段拉拢腐蚀一些领导干部,使其当选人大代表,以达到保护他的目的和让他更有利的进行诈骗。曹因涉案太多,不利于继续行骗,2019年将汇鑫房地产公司转让给黑社会头目王某,变更公司名称为汇鑫通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变更公司法人为王某的亲戚王某,但公司实际操控人仍是曹某。同时,曹某召集以王某为首的大量社会闲散人员,形成黑社会势力,为其违法犯罪保驾护航。
曹某欠债不还,光盐湖区法院的诉讼案件就有几十起,曹某此人早已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名单。通过企业APP还可以查到曹某自身风险15条,关联风险178条。足见其恶意赖账,劣迹斑斑。
(1)曹某开发小区中惯犯"一房多卖、无房空卖、购房合同造假"诈骗钱财违法犯罪。
1、曹某开发的汇鑫大厦的17、18、19、20层在2014年11月1日卖给了山西天晟拍卖有限公司,当天房屋买卖合同已签,房款已结清。但曹太平为敛财,又于2016年8月8日将汇鑫大厦17、18层又以"以租代售"形式卖给了孙某,每年收孙某租金413976元。曹某将汇鑫大厦17层重复卖给李光;17层的5号、6号房重复卖给李某,李某妻子杨某还因为向曹某索要自己的房子而被曹豢养的黑恶势力欺辱,2020年4月15日还当街被曹某大打出手住院,此事杨某已向东城派出所报案。19层重复卖给冯某。更过分的是曹某为赖账,于2019年3月21日以假合同的形式将19、20层开给了汇鑫通优房产公司的法人王某以混淆视听。该19、20层已于2019年5月被法院查封。
2、汇鑫大厦的12、13、14层在2016年3月以"以租代售"形式卖给了孙某,每年向孙某收租金532700元。曹在2019年6月24日又重复将12层卖给南某;重复将12层的1206室重复卖给了文某;重复将13层的1306室卖给了王某;重复将1303和1305室卖给了王某;重复将1301和1302室卖给了屈某;重复将1308室卖给了赵某;重复将14层的1404和1408室卖给了解某。
3、曹某用欺诈手段骗取受害人钱款。他向山西天晟拍卖公司借款时出具的抵押物运城市河东东街195号(原运城市农机局)土地使用权证和宗地图不符,是强凑在一起的,该土地使用权证和宗地图是为诈骗天晟公司钱财而伪造的。
4、运城市红旗东街157号是盐化九厂和盐湖区公房中心的资产,多年前租给了曹某使用,曹某却用非法手段将该资产办证(房屋所有权证持证人:曹某,房屋所有权证号0328174)办到了自己名下非法占有。更为恶劣的是曹某用这些伪造的证件做抵押借款实施诈骗,致使银行和个人上当受损。
5、怡馨花园小区的房产,曹某背着业主办理了房产证,但他并没有把房产证给业主,而是抵押给了合盛小额贷款公司骗取贷款。何某就是其中一位被骗的业主,更为恶劣的是曹某又将抵押的房产又一次作假,无房空卖给另外的受害人。还有的业主,虽然住在房里,但实际上房子已被曹某抵押给他人,导致被债权人拿着抵押的他项权证和法院的裁判文书要求腾房,生活不堪其扰,向公安报案却无果。据悉,曹某儿子在盐湖区某单位上班,业主报案不予立案是否与曹某儿子阻挠有关?
(2)曹某在开发房地产期间偷税漏税,虚开税务发票,多次遭人举报。
1、曹在小区卖房时,收取买房人的大修基金和契税不上交,私下占用,占用数额多达数百万元。
2、曹某所建小区的门面房及商务大厦向外出租收取的租金从不向国家纳税。
以上几项偷税漏税就高达千万元之多。
(3)曹某和王某为首的黑恶势力,为其违法犯罪保驾护航。
1、2018年5月,以曹某、王某为首人员带领其黑社会成员开始骚扰汇鑫大厦的大量租户,以暴力手段恐吓、威胁租户,把租户围困到曹太平办公室进行非法拘禁,让租户把不属于他的房屋租金打到他的帐户上。
受害业主之一吴某
2、2018年8月14日,曹某开始威胁孙某(孙某在曹公司任副总经理兼售楼部负责人,孙某自己还成立了锦信煌物业公司,孙某给曹投资了1000余万元,后因利益冲突两人不和),要求孙某合法开办的锦信煌物业公司离场并将物业交接给他,孙某拒绝,曹就在微信中威胁要烧死孙某。2018年8月15日晚9时许,曹某、王某带领十余名黑恶打手,明目张胆的撬开孙某锦信煌物业公司办公室房门,撬开保险柜,盗取物业公司的全部工作资料,迫使孙某的锦信煌物业公司无法正常工作,陷入瘫痪状态。2018年8月16日早8:30曹某、王某等十余人又强行进入锦信煌物业办公室,用强盗行为将锦信煌物业所有员工赶出办公室,并惨无人道对女员工陈某进行殴打,造成其头部受伤,住院治疗,锦信煌物业人员向东城派出所报警。后来曹某涉嫌还花钱找人帮忙在微信上对孙某进行人身攻击,逼其交出锦信煌物业公司所有手续。
3、曹某2014年将汇鑫大厦17层整体卖给了山西天晟拍卖公司,2016年5月又重复将17层的5号、6号房卖给李某。2019年8月15日,李某妻子杨某向曹某索要自己的房子,被曹指使其豢养的黑恶势力极尽欺辱,2020年4月15日下午5点左右,杨某在街上碰到曹某,就拦住曹问房子的事,结果却被曹当街大打出手,杨某被打伤,到医院检查,医院让住院,此事杨某已向东城派出所报案。
曹某勾结的黑恶势力王某,与其儿子常年在社会上靠打、砸、恐吓,放高利贷等危害社会,现王某本人已因涉嫌犯罪被关押,王某这样的人被曹某用作保安队长,其性质已不是正常的保安,而是为其黑恶势力充当冲锋陷阵的打手。
各位领导,我与曹某交往多年,关系熟稔,并无矛盾,就是因其借款不还,长期催要,曹却一直避而不见,2019年7月在恒泽酒店吃饭时遇上,索要借款时生气略有动手,但不仅遭其多人殴打我方人员,更引起其有组织的以"黑恶势力"等污名化的手段进行造谣、诽谤,以我女儿、我弟弟的公职人员身份编造"保护伞"。曹多次通过人表示只要不用还钱就不告了,在没有达到目的的情况下,此次又通过网络上集中地、不断地发文章诋毁,点击量已数十万,这完全是有预谋有组织的网络暴力犯罪,希望依法调查严厉打击!(反映人:毋永平)
2020年4月20日
地方保护太厉害
黑吃黑。
越抹越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