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个"严禁"!赤峰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治理行动进行中→
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
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各旗县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校的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中小学生减负工作要求和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若干规定》(内教基字〔2016〕64号),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治理行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治理时间
2020年9月—2021年1月。
二、治理重点
在落实好国家、自治区规范办学行为要求的基础上,根据我市实际,大力开展“严守十条底线”专项治理行动。
1.严禁超课标、超进度教学,小学一年级必须“零起点”教学。
2.严禁小学一、二年级布置书面家庭作业。
3.严禁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排名。
4.严禁一、二年级组织校级、县级通考,取消小学一、二年级百分制评分,实行表现性评价和等级评价。
5.严禁以教学成绩片面评价学校和教师。
6.严禁歧视、孤立和体罚学生。
7.严禁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
8.严禁侵占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和音乐、体育、美术、劳动课课时。
9.严禁乱发、滥印教辅资料。
10.严禁向学生施加过重心理压力。
三、治理措施
(一)健全机制
一是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完善特殊学生关爱机制,加大对家庭困难学生和学习困难学生的关爱保护;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机制,加强对存在心理、行为问题及精神疾患学生的心理引导和疏导;完善校园欺凌防控机制,杜绝校园欺凌行为;完善女童保护机制,做好女童防性侵宣传教育工作。二是完善幼小衔接长效机制。三是完善控辍保学“双线控辍”机制。
旗县区和学校是专项治理行动的责任主体。各地各校要把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治理行动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各部门协调配合、全面落实的长效机制,制定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切实抓好落实。
(二)强化引导
以《赤峰市基础教育创新发展规划行动纲要(2020-2025年)》为依托,以课堂转型为核心,积极推动学习共同体建设,改变虚假学习、训练学习、竞争学习、被动学习现状,走向基于探究和体验、协作式问题解决的深度学习,逐步建立以倾听和对话、乐学和乐教为基础,以实现深度学习为旨归,保障每个学生学习权的学习共同体教育生态体系,保障每一个儿童的学习权,促进家校互动、家校共管,坚决防止出现“学校减负、社会增负,教师减负、家长增负”的现象。
(三)广泛宣传
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向社会发布监督举报电话。要积极引导家长和社会转变“抢跑”等短视行为,营造良好育人氛围。
(四)强化问责
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督导督查力度,把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列入对各地各校年度考核重点,对触碰“十条底线”行为实行零容忍,举报一起查处一起。对治理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及个人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市教育局将通过大数据监测、调查问卷、随机抽查、实地督查等方式对各地各校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向社会公布督查结果。各地各校于2020年9月底前将行动方案(红头PDF电子版)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邮箱:cfsjyj519@163.com。

来源:赤峰市教育局
编辑:麦田
审核:方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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