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大势所趋
近日,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发布《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将扩展长期护理险试点范围,并就长期护理保险的资金筹集、待遇支付、管理服务机制等方面作出了细化规定。这一文件甫一发布,就引起了舆论的广泛关注,相关话题在社交媒体平台上热度居高不下。
被称为社保“第六险”的长期护理险缘何能够引起如此关注?从以下两组数据中我们或可见其端倪。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达2.54亿,预计到2053年,中国老年人口将达到4.87亿的峰值,占总人口的34.9%。另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社科院日前联合发布的《2018-2019中国长期护理调研报告》,当前我国失能老年人数已超过4000万,其中4.8%处于日常活动能力重度失能、7%处于中度失能状态,总失能率为11.8%。
所谓失能,是指由于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身体或精神上的损伤,导致生活或社交能力的丧失。按照国际通行标准,吃饭、穿衣、上下床、如厕、室内活动、洗澡是衡量失能程度的核心指标。一般来说,1-2项无法独立完成为“轻度失能”,3-4项无法独立完成为“中度失能”,5-6项无法独立完成为“重度失能”。按照这一标准解读上述报告可知,目前我国超过10%的老年人基本生活无法完全自理。而如此庞大数量的失能、半失能老人的背后则是千万个失能家庭在经济和精力上的长期付出,“一人失能,全家失衡”已成为社会养老问题中的“痛点”所在。
长期护理保险针对的正是失能人员的长期护理保障需求。自2016年开展试点以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有效提高了失能老人生活质量,减轻了家庭负担,已取得初步成效。根据国家医保局的统计数据,截至2019年6月底,15个试点城市和2个重点联系省的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数达8854万人,享受待遇人数42.6万,年人均基金支付9200多元。
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作出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不仅对于改善失能老人生存状况、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具有重要作用,也将带动养老护理等相关产业的增长,催生更多的市场发展空间,为我国经济增长提供强劲发展动力。
让老年人体面、有尊严的生活是全社会的美好愿望和共同责任。以此次长期护理保险扩围为契机,在总结和实践的基础上形成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老龄化发展趋势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推动建立健全满足群众多元化的长期护理保障体系,将助力我国养老体系补短板,让老年人真正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
作者:■姜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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