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车之戒#车辆临近十字路口不许超车

冬季气温较低,道路易结冰,给交通出行带来一定风险,加之因交通违法而引发的悲剧也时有发生。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此类道路交通事故,澄城公安交警从2021年开始,继续加大对交通违法、事故案例的曝光,起到警示作用,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事故基本情况:2020年11月9日13时15分,王某虎驾驶陕E02X03小型轿车沿赵庄镇义城村道由西向东行驶至村道中段十字路口,超越前方同方向行驶的李某囤驾驶的无牌正三轮摩托车后载王某英发生相撞,造成李某囤、王某英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分析及法律运用:王某虎驾驶机动车违规超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二)与对面车有会车可能的。(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王某虎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李某囤、王某英无责任。


交警提示:超车前要观察,有隐患路段、不具备超车条件,为了您的安全,一定不要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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