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发明家”戎天福

戎天福,是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公安局的一名人民警察,也是“云南好人”“云南省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参加工作24年来,他用发明守护平安,用创新服务群众,被同事和辖区群众亲切地称为“民警发明家”“警界爱迪生”。他创新的未成年人住旅店管理模式,被写入《未成年人保护法》。



防盗报警器,群众财物保护神


戎天福在杨桥派出所当社区民警时,辖区内养殖牛、马的农户很多,牲畜被偷盗的情况时有发生。针对这种情况,他反复思考,发明了“牲口防盗报警器”,辖区农户自安装了防盗报警器后,家中的大牲畜就再没被盗过,防范效果明显。


2013年3月,戎天福调到牛栏江镇小新街派出所工作时,辖区发生两起工地大货车油箱被撬柴油被盗的案件,戎天福借鉴“牲口防盗报警器”的制作原理,又制作了大货车油箱防盗报警器,这些效果好、操作简单、价格低廉的报警器很受司机朋友欢迎,大货车安装报警器后,防盗效果立竿见影,辖区盗窃案下降45.6%。



未成年人住旅店管理创新,写入未保法


工作中,戎天福爱钻研是出了名的,他还创新出“未成年人住旅店,监护人首肯制”。要求旅店接待人员发现有未成年人单独或与他人入住时,立即向派出所报告,派出所到场核实住宿原因,然后打电话跟监护人联系,告知未成年人入住旅店信息,取得监护人同意后,未成年人才能入住,有效地保护了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预防未成年人离家出走、被拐骗、交损友等不良行为发生。很多家长称赞:“戎警官这是实在招、管用招,让我们家长放心,让学校满意!”实施这一制度以来,小新街派出所民警帮助家长找回离家出走的未成年人52名,126名监护人不同意入住的未成年人及时被接回家。


一天,14岁的男孩林祖某离家出走,到戎警官的辖区住宿旅店,因其未成年,旅店认真落实“未成年人住旅店,监护人首肯制”,向派出所报告林祖某的情况。民警接到报告后便与林父联系,告诉其儿子的情况。得知儿子的消息后,林父十分激动:“我儿子已离家出走10多天,家人一直不知道其下落。谢谢你们,谢谢你们!”便到派出所接回了离家出走的儿子。


“未成年人住旅店,监护人首肯制”已形成嵩明经验,至2020年底,嵩明县的364家旅店全面推广这一制度,旅店没有发生过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事件,该举措在全国属于首创,引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2020年10月17日,全国人大通过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未成年住旅店,监护人首肯制”的管理模式写入该法第五十七条,由戎天福首创的这一制度正式列入国家法律,为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发挥了积极作用。



社区民警兼任“代理房东”“编外村官”


在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中,戎天福创新治安管理模式,推出“民警代理当房东,管理出租房”“编外村官”等举措,派出所民警兼任村委会村官,不占编制,不收取报酬,更好地直接服务群众。在村委会建立6家警务室,组织民警开展“破小案、办小事、解小忧、帮小忙、助小康”的五小工程,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群众利益无小事,戎天福心中时时装着群众,对群众的急事难事,他都当做大事看待。戎天福经常自掏腰包,购买大米、猪肉等物品,慰问辖区的残疾、孤寡群众。



家住戎天福辖区的藏族同胞学通波布,已88岁高龄,原籍迪庆州德钦县,1968年到嵩明入赘,多年前其老伴去世,与子女共同生活,因种种原因,其户籍信息缺失多年,给生活带来不便。戎天福得知这一情况后,带领民警找到学通波布了解情况,并积极向县公安局汇报,马上为学通波布办理了户籍,解决了其52年没有户口的大难题。



在最偏远的农村派出所,戎天福把自己的聪明才智和青春奉献给了辖区和群众,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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