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文”进行时 | 当街大声朗诵交规、充当“临时交警”,这些人怎么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6月29日下午,在鄱阳湖大道与商业大道交叉口,几位市民大声读起了《道路交通安全法》里面的内容。马路对面,也上演了有趣的一幕,市民身穿“鄱阳交管”志愿者的马甲,在马路上拦截逆行、占道行驶的电动车。


是什么让他们这么“好学”?大街上念交规?是什么让他们当起了“临时交警?”原来,这是鄱阳公安局交警大队出的“奇招”,专门针对非机动车主不遵守信号灯、逆向、占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的教育处罚!
“停车!没看到红灯吗?不知道这样骑车多危险吗?你这是对他人的不负责也是对自己的不负责!”现场执勤民警对违法当事人告知,其可选择两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参与惩罚。一是现场朗读和重温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熟记于心;二充当“临时交警”,协助民警劝导、纠正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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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视频)
“相比以前的罚款,我觉得朗读交规、当‘临时交警’更具有教育意义,更容易让人谨记交通规则,并且还能让司机们体验到交警的辛苦和不易,我以后还是好好遵守交通规则,做个文明的鄱阳人吧!”在现场执勤的小陈心服口服地说道。罚教并举不仅让交通法规更加深入人心,还拉进了警民之间的关系,让广大群众体会到了“柔性执法”的温暖。



交通文明是城市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入推进创建省文明城市工作,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段时间以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针对行人闯红灯、机动车不礼让行人、非机动车乱行等路口交通违法进行专项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任性”的电动车违法仍然屡禁不止。驾驶员们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大家抱有无所谓的心态。针对这一现象,交警特勤中队创新工作方法,将“处罚不是目的,教育才是根本”的执法理念完美诠释。

在此
温馨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遵守交通法规
安全出行!
城市形象的“监督者”

如此健身不雅观(摄于姜夔公园)

商户门前垃圾遍地

人民检察院公交站指示牌锈迹斑斑

饶州金街停车场围挡破损

锦宇大道红绿灯口通信窨井盖破损严重
小节之处显大德
细节之中见文明
你的每一个文明举止
都会为鄱阳增光添彩
鄱阳离省文明城市才能越来越近
鄱阳有你
将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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