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心!“电瓶车电梯爆燃”后续:烧伤女婴8根手指脱落,永久残疾
大家还记得今年5月成都一小区电梯内发生的电瓶车燃爆事故吗?该事故导致包括一名五月龄女婴在内的5人受伤事发视频一度疯传,大家奔走相告、相互提醒。


经诊断婴儿全身烧伤面积为45%抱着婴儿的外婆全身烧伤面积为75%

事故已过去快2个月7月7日最新消息↓受伤婴儿与外婆目前已转院至重庆的陆军军医大学西南医院接受后续治疗当天孩子父母通过网络平台再次募集到超过50万元善款获捐总额累计已有170万元。
据了解女婴已接受了3次手术但是情况不是很乐观由于烧伤太严重孩子的双手除大拇指外其余8根手指的第一关节几乎全部脱落形成永久性残疾另外头发可能无法正常生长身体其他部位的机能能否恢复还无法确定目前女婴和外婆仍在重症监护室网友听到这一消息纷纷为之心痛
事故发生后经有关部门调查事发电动车为自行组装几经转让的二手车无法追责电瓶车厂商电瓶车电池用得是已经废旧且鼓包的电池无法追责电池生产商

截至目前涉事小区丛树家园的物业管理公司已垫付20余万元但表示后续可能需要有关部门或法律手段进行责任认定后再进行赔付

这件事也再次给我们狠狠敲响了警钟电动车在楼内充电到底有多危险!一个模拟电动车在楼道内自燃的实验显示电动车短路后30秒出现明火燃烧产生的毒气100秒内足以使人窒息死亡而4分钟后最高瞬时温度达1200℃此时黑烟弥漫能见度基本为0

日前应急管理部公布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于今年8月1日起执行

该《规定》明确
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
对于违反该规定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此外,该《规定》还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管理等进行了明确。违规动火、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牌、未按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等行为将受到处罚。
来源:川观新闻、重庆日报、央视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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