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打击违法犯罪,汉中公安绝不手软......
7月23日8时许,城固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到城固县天明镇林区开展常态化巡查工作时,发现有人在天明镇元兴村金竹园山林内疑似非法猎捕野生鸟类,民警随即上前询问和检查,犯罪嫌疑人唐某交代了其非法猎捕野生画眉的经过,现场查获被非法猎捕的野生鸟类2只(活体)及电子诱捕装置、捕鸟网等作案工具。
警方提示:目前我国已将画眉鸟、鹩哥、百灵、红嘴相思鸟等十余种笼养观赏鸟列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画眉鸟等国家重点保护鸟类的行为,将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希望本案例可以警示觊觎鸟类资源的盗猎者,伸手必被捉!同时呼吁广大群众爱护野生动物,自觉抵制猎捕、收购、贩卖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发现乱捕滥猎、贩卖和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及时举报。
(来源:佛坪县公安局、城固县公安局)
编辑:龙 霄
审核:张 薇
签发:黄 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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