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巴马第一次回非洲老家,帮着祖母扛大米,和兄弟们在村头喝酒
2007年,一个非洲裔的美国黑人青年突然出现在了美国政坛上,宣布他要参加美国的总统大选,对于这个青年的参选,有人看好有人不看好。
看好他的人觉得这是美国“国家团结,种族融合”的象征,并不看好他的人觉得,让一个黑皮肤的人当美国总统,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的事情。
一年后,这个黑人青年顺利击败竞争对手,当选为美国第44任总统,成为了美国历史上第一个黑人总统,他就是奥巴马。
当奥巴马当选总统的消息传开后,东非国家肯尼亚的一个叫做科格罗的小村子,立马就沸腾了,当地村民又唱又跳的庆祝奥巴马当选,甚至比肯尼亚自己选出总统来还高兴。村民们之所以如此兴奋,是因为科格罗村,是奥巴马的老家。
然而,鲜为人知的是,奥巴马在26岁之前甚至都没踏足过非洲一步,直到1987年他才第一次回了“非洲老家”。

奥巴马
那么,当初奥巴马第一次回非洲老家时,发生了什么故事呢?他又为何26岁才回非洲呢?
关于这个故事,要从奥巴马的身世说起。
奥巴马和老奥巴马
在奥巴马写的自传《我父亲的梦想》中,他的父亲老奥巴马,可以说是一个典型的“美国梦的化身”。老奥巴马原先是一个肯尼亚牧童,经过自身的奋斗成为了哈佛大学的一名高材生,毕业之后成为了一名知名的经济学家。回国后,老奥巴马一直在和殖民侵略者和种族歧视作斗争,结果遭到了迫害,丢掉了工作,郁郁而终。
正是因为父亲事迹的激励,奥巴马备受鼓舞,从一个街头小混混一步步成长为了一个对美国有用的人。
虽然奥巴马将父亲吹得很伟大,但真实的老奥巴马其实并不是这样的。

老奥巴马
1954年,18岁的老奥巴马和一个叫可泽亚的姑娘结了婚,并生下了一个儿子奥邦果。
结婚五年后,老奥巴马主动扔下了又一次怀孕的妻子,跑去了美国夏威夷求学。到了夏威夷后,老奥巴马的心思并没有完全放在学习上,一门心思沾花惹草,很快就和一个叫做安·邓纳姆的白人姑娘好上了。
不久后,安发现自己怀孕了,老奥巴马就这么在没有和可泽亚离婚的情况下,和安结了婚。1961年,他们的孩子出生后,取名为贝拉克·侯赛因·奥巴马。
从夏威夷大学毕业后,老奥巴马去了哈佛大学攻读经济学博士。在读书期间,老奥巴马和安离婚了。奥巴马在回忆录中说,他的父母之所以离婚,是因为外祖母不喜欢来自非洲的女婿,老奥巴马的父亲,也不想让自己家族的血统里面混进来白种人的基因。

安·邓纳姆
但这只是老奥巴马和安离婚的一个客观因素,他们俩离婚的最主要原因,是因为安发现丈夫在非洲竟然还有一个妻子。当她找老奥巴马质问时,老奥巴马对此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还邀请她一起回肯尼亚生活。虽然安生性天真浪漫,但她是个现实主义者,知道当时的肯尼亚几乎没有任何妇女权利可言,因此安果断选择了和老奥巴马离婚。
老奥巴马并没有完成他的学业,在1964年7月时,就主动带着一个叫做露丝的美国女人回了肯尼亚。此时奥巴马还不到三岁,也正因此,奥巴马小时候并没有关于父亲的任何记忆。
街头混混奥巴马

安和老奥巴马
安和老奥巴马离婚后,嫁给了一个叫做罗罗·苏托洛的印尼留学生,并给他生下了一个女儿。1966年,印尼苏哈托将军当上了总统,下达了召回所有公费留美生的命令,苏托洛因此只得中断学业反回了印尼,奥巴马也在一年后跟着母亲去了印尼,度过了4年的时光。
在奥巴马10岁那一年,安又和苏托洛离婚了,因为母亲要留在印尼完成博士论文,所以奥巴马被送回了夏威夷和外祖父母一起生活。虽然外祖父母并不喜欢老奥巴马这个女婿,但他们对奥巴马这个外孙倒是很喜爱,考虑到奥巴马不幸的童年经历,他们还专门将外孙送到了当地最好的大型私立学校普纳荷就读。当时全校1200名学生里面只有三名非洲裔的学生,而奥巴马就是这三人中的一员。

在奥巴马小时候,一直为自己身上这一层黝黑的皮肤感到苦恼,美国人的种族歧视是根深蒂固的,连奥巴马的外祖父母也是如此。
有一次,奥巴马的外祖母回到家后,怒气冲冲的跟奥巴马表示:刚才她在等车的时候,一个人过来要钱,奥巴马外祖母给了对方一美元后他还不满足,不停的要钱。如果不是公交车正巧来了,那个人说不定还会动手强抢。
奥巴马听后劝外祖母不要生气,以后买一辆车就不会遇到坏人了。这时奥巴马的外祖父回答道:“这种事情我们不是第一次遇到了,她这次之所以这么生气,是因为要钱的是个黑人。”外祖父母这种理所当然的态度,让身为黑白混血的奥巴马很是受伤。

在学校期间,为了找回自信,奥巴马开始主动美化自己的父亲,经常对外宣称他的父亲是非洲某个国家的王子,治理国家井井有条,是一个非常让他骄傲、自豪的人。
很不幸的是,奥巴马原以为自己在夏威夷吹吹牛应该不会被人戳破,反正他真正的父亲此时正远在非洲呢。然而命运总是很奇妙,在奥巴马上中学的时候,老奥巴马应邀来了一趟夏威夷,并在他们学校做了一次演讲。
当学校方面当着全校同学的面介绍称:“这位巴拉克·奥巴马先生,也是我们学校贝拉克·奥巴马同学的父亲”时,奥巴马真真切切的体会了一把什么叫社会性死亡。

奥巴马
这次“社会性死亡”让奥巴马倍感失落,自此以后,他开始经常性的逃学,整日在海滩和街头游荡,后来甚至染上了毒品。老师也不敢管他。
在奥巴马17岁的时候,交到了一个女朋友。不过当时的他和老奥巴马一样,喜欢“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到处沾花惹草,在高中毕业前夕甚至和一个15岁的白人女孩发生了不正当男女关系。
去非洲
1979年奥巴马高中毕业后,进入了洛杉矶一所毫无名气的文理学院就读。随着年龄的增长,奥巴马接受了自己身为一个黑人的现实,不再以身上的肤色为耻,开始努力读书。两年之后,他顺利转入了美国名校哥伦比亚大学攻读国际关系学。

奥巴马
1982年,奥巴马收到了一个不幸的消息,他的爸爸老奥巴马,在肯尼亚出车祸身亡了。
对于这个只是匆匆见过一面的父亲,奥巴马其实还是有感情的。奥巴马的外祖父母从没在他面前说过任何关于老奥巴马的坏话,还会跟他讲老奥巴马的奇闻异事,比如他唱歌很好听,曾在国际音乐节上唱过一首非洲的歌曲,奥巴马的母亲也没跟他说过,老奥巴马搞重婚,抛妻弃子的事情。
因此,在奥巴马心中,父亲老奥巴马的形象是很不错的,当他得知自己的父亲死了的消息后十分伤心,第一次产生了回肯尼亚看看的念头,但可惜一直没能成行。

奥巴马父子
从哥伦比亚大学毕业之后,奥巴马在一家华尔街咨询公司找了一份高薪工作,干了没多久就为了“寻找真实的自我”主动放弃了这一份工作,于1985年跑去芝加哥市内贫穷且混乱的黑人社区,当起了社区志愿者,帮着当地黑人们维修公共设施、修缮房屋、协调劳资关系、推动选民登记。
这段时间的工作让奥巴马对自己的黑人身份越来越认同,越来越想去肯尼亚“回乡寻祖”,看一看自己父亲曾经生活过的地方。
1987年的一天,奥巴马收到了一封来自肯尼亚的邀请信,寄信人叫做马利克·奥巴马,是奥巴马同父异母的哥哥,想邀请他回家乡“聚一聚”。早有此意的奥巴马当然不会拒绝,二话不说就背上背包出发了。

奥巴马
肯尼亚见闻
当26岁的奥巴马抵达肯尼亚时,迎接他的是同父异母的姐妹奥玛。在和奥玛的聊天中,奥巴马得知了一个让他崩溃的消息:在肯尼亚,他有七个兄弟姐妹,算上奥巴马自己,他们兄妹8个人分别来自4个母亲。
原来,老奥巴马带着露丝回到肯尼亚后,并没有和大老婆可泽亚离婚,而是让露丝成了他的第三个妻子。后来,可泽亚又给老奥巴马生了两个孩子,露丝也给他生了两个孩子。
即便如此,算上安已经有了三个老婆的老奥巴马仍然不满足,继续在外面沾花惹草,后来又把一个叫做吉尔的女人的肚子搞大了,如果不是老奥巴马1982年因为喝醉酒被车撞死了,他差点就将吉尔娶做第四个老婆了。

奥巴马和姐姐奥玛
对于奥巴马而言,这个消息就像是晴天霹雳一样,原本开开心心的寻根之旅,刚到肯尼亚就迎来了“闷头一棍”,父亲在他心中的高大形象开始摇摇欲坠。美国虽然是个十分开放的国家,但是最起码的“一夫一妻制”还是遵从的,奥玛谈到父亲有多个妻子时脸上无所谓的表情,让奥巴马感到十分的难以理解。
这也是奥巴马到了肯尼亚之后上的第一课,他的父亲是非洲人,在非洲,一夫多妻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作为一个东非的贫穷国家,肯尼亚的交通设施可以说非常的差,在车上颠了很久之后,奥巴马和奥玛终于抵达了位于肯尼亚西部的科格罗村。

科格罗村位置
科格罗村是个比较宁静的小村庄,奥巴马刚下车,就看到了一只看起来没什么精神的老母鸡,正领着一只只湿漉漉的小鸡在他们面前踱来踱去。越过母鸡,奥巴马看到了一个笑起来很和蔼的黑人女性,经奥玛介绍奥巴马得知,这个妇女就是他们俩人的姑姑,老奥巴马同父异母的妹妹泽伊图妮·奥尼扬戈。老奥巴马逝世后,就是她在照顾老奥巴马留下的未成年的孩子们。
泽伊图尼对奥巴马的到来十分的欢迎,笑着上前抱了抱他,亲了亲奥巴马的双颊说道:“欢迎回家!”

泽伊图妮·奥尼扬戈(中)
在姑姑的引领下,奥巴马走到了一间屋子里面,见到了一位头发斑白的老年妇女,她叫萨拉,是奥巴马的祖母。不过,准确的说萨拉和奥巴马之间并没有一丁点血缘关系,她是奥巴马祖父的第三个妻子,严格算的话,应该是奥巴马的继祖母。
见到姑姑和祖母后,奥巴马原本有些失落的心情迅速一扫而空了,看着祖母脸上的笑容他就倍感亲切,真真切切的体会到了“身份认同带来的自在”,找到了“家’的感觉。
在肯尼亚期间,奥巴马没事就陪在祖母身边,经常抢着帮她干活,不管是种地、打扫家务、还是喂鸡喂鸭他都一力承担,就算是祖母外出买大米,奥巴马也跟着一起去,帮着祖母将大米扛回了家。

扛大米的奥巴马
除了在祖母身边尽孝道之外,奥巴马还经常和自己的兄弟们一起聊天、叙旧。在来肯尼亚之前,奥巴马基本上很少喝酒,但回到老家之后他似乎“解放了天性”,经常和兄弟们一起去村头喝酒,喝完酒之后就一起玩踩脚趾游戏。
父亲高大形象的破灭
在和亲戚们的交往之中,奥巴马知道了更多关于自己父亲的故事。
老奥巴马从美国回肯尼亚时虽然并没有读完博士,但对肯尼亚而言已经是高端归国人才了。因此肯尼亚政府决定聘任他为“首席经济学家”,老奥巴马就此有了丰厚的薪水和时髦的汽车。
在亲戚们看来,老奥巴马是一个慷慨又聪明的人,极具个人魅力。不过,老奥巴马的缺陷也不少,他极度缺乏耐心,脾气也很暴躁,为人特别傲慢,而且特别喜欢喝酒,经常把自己弄得醉醺醺的,喝醉之后就到处跟人吹嘘自己的智力和财富。

老奥巴马
正是因为老奥巴马的这个脾气,他和同事及上司的关系处得很差,最终因为上班醉酒丢了工作。后来,老奥巴马又找了几份工作,结果全都因为他自己的原因被炒了,这样一来老奥巴马更加沉迷酗酒了。
有一次,老奥巴马在内罗毕著名的斯坦利宾馆里面喝了一晚上的威士忌,回到家时三老婆露丝问他哪去了,老奥巴马怒气冲冲的吼了她一顿。这让露丝越来越难以忍受,自己从美国一路跟着他来到了这个穷乡僻壤的地方,却受到了这个待遇,如何不让她难过,因此主动选择了和老奥巴马离婚。

老奥巴马
就这样,老奥巴马家的日子越过越穷,酒越喝越多,最终在1982年因酒后驾驶出了车祸,被埋到了村子里。
至此,老奥巴马在奥巴马心中的形象彻底崩塌了,他不由得觉得非洲真的是个“很古怪的地方”。当奥巴马把这个评价说出来时,他的堂哥萨依德·奥巴马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你的父亲也是人,不可能是完美的,就像你觉得非洲很古怪一样,我们非洲人也觉得你们西方世界的人很古怪。”
感情复杂的肯尼亚
虽然老奥巴马在奥巴马心中的形象崩塌了,但这并不妨碍奥巴马将他塑造成一个圣人。1995年,奥巴马出版了回忆录《我父亲的梦想》。在书中,老奥巴马失业的原因从酗酒,变为了因为和“替代了白人殖民者的腐败黑人官僚集团”作斗争,不幸失去了高薪工作。

奥巴马
不过,因为当时奥巴马在美国没有什么知名度,他这本回忆录销路奇差,完全无人问津。一年后,奥巴马踏上从政之路,当上了州议员。
2007年,当奥巴马宣布要竞选美国总统时,最为高兴的就是远在非洲的肯尼亚人。
肯尼亚人一直都关注着奥巴马这个“国家的骄傲”,2004年奥巴马当选参议员时,为了促进旅游业的发展,肯尼亚政府专门修了一条从基苏木市直通奥巴马祖母家的公路,并专门将这条公路命名为“萨拉·奥巴马妈妈之路”。同时,政府还专门给他们村子通了电,在村子里盖了一所小学和一所中学,名字全都叫做“奥巴马参议员”。
奥巴马宣布参选总统后,曾回过一趟肯尼亚,每到一处总会有数百名肯尼亚人迎接他,他们挥舞着印有奥巴马头像的旗帜,尖叫着他的名字,祈祷奥巴马能旗开得胜,为肯尼亚这片贫瘠的土地带来一定的裨益。

2008年11月奥巴马当选美国总统的消息公布后,时任肯尼亚总统姆瓦伊·齐贝吉当即宣布:为庆祝奥巴马当选,全国放假一天。
奥巴马当选后,他的老家算是彻底出名了,当地到处都有售卖印有奥巴马头像饰品的商店,甚至当地著名啤酒“Senator”也改名为了“奥巴马”。当地人去酒吧喝酒时,往往会说:“来一杯奥巴马!”
与此同时,肯尼亚政府还专门将机场修缮了一遍,只为当奥巴马以美国总统的身份重临肯尼亚时,飞机能够完美降落。

然而,肯尼亚的这一良苦用心并没有得到奥巴马的善意回应。毕竟,奥巴马是美国人,并不是肯尼亚人,对肯尼亚并没有抱有多么大的感情。
在他当政时期,别说对肯尼亚予以扶持和帮助了,在他当选总统后的前三次非洲之行中,甚至一次肯尼亚都没去过,以至于美国人自己都看不下去了,一些报纸还专门发文批判了他一顿。

2015年,奥巴马第四次访问非洲时,终于舍得去肯尼亚了。不过他因为“行程紧张”,没有打算去访问父亲的老家科格罗村。
然而,肯尼亚政府为了讨好奥巴马,还是专门将94岁的萨拉送到了首都内罗毕,让老人家穿着红色的衣服见到了已经很长时间没见过面的孙子。

奥巴马和祖母
2018年,奥巴马卸任之后又去了一次肯尼亚,在祖母和亲戚的陪同下对父亲的故居进行了访问,并表示:“看到这么多亲戚,我很高兴。”
作为一个美国人,奥巴马显然第一个要考虑的是美国的国家利益,并不算太黑的皮肤是他用来争取选票的武器,作为一个精明的美国政客,他又怎么可能真的为肯尼亚这个“老家”争取利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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