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买东西让我垫钱再给我报销,会有涉税风险吗?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在采买办公用品或者采购公司设备的时候,往往都是自己先垫资,然后再由公司报销。其实在日常工作中,在正常不过了。但是!员工垫资采办办公用品再找公司报销,很可能会面临被稽查风险!

不过,大家也可以淡定一下,这不是一棍子打死的,不是所有员工垫资都有风险的,里面还是有很大玄机的。

如果企业出现以下两种情况,很有可能会被稽查:

  • 公司日常账务管理比较乱,之前还出现过偷税漏税的情况,稽查人员会推测员工是不是用报销来抵扣工资,从而逃避个税
  • 公司经常要员工垫资采买大额办公用品,且购买的物品金额数量太大,次数也是非常频繁,那么就会被重点关注

照这么说是不是以后每个人都不能垫资了?当然不是!

但是也要注意这三点!

  • 自己垫资的钱不能太多

一般超过一千以上,就会容易出现虚假报销的问题,所以现在有很多公司都会有限制业务员垫资的金额,超额的得自己掏

  • 对外采购垫资的人员进行控制数量

一般来说,一个公司负责采购的人员没有那么多,不可能占公司一半以上,也就那么几个人,一旦某企业出现大批采购人员、大量的垫资报销,属于非正常情况,非常规的发票后可能会藏匿着隐形的工资、福利费用等等,十分容易引起税务局的警觉。

  • 垫资费用要及时报销

从个人的角度来说,不及时报销也就不能及时拿回自己垫付的费用。一家企业如果经常报销前期的费用,这样很不利于内部管理,也会给会计带来一些麻烦,比如账面混乱、会计数据的失真,更重要的是容易让稽查人员质疑费用的真实性

日常费用报销制度

费用报销的一般规定:

  • 遵循“实事求是,准确无误”的原则,有明确的发生原因、费用项目、发生时间、地点、金额及报销人、审批人;
  • 报销的费用项目、报销标准和报销审批程序符合企业制度的规定;
  • 报销人取得相应的报销单据,且报销单据上面经办人、验收证明(复核)人、审批人签名齐全,报销单据所附原始凭证应是税务机关认可的合法、完整、有效凭证;
  • 报销单据一律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 报销单各项目应填写完整,大小写金额一致,并经部门领导有效批准;
  • 有实物的报销单据需列出实物明细表并由验收人验收后在发票背面签名确认,低值易耗品等需入库的实物单据还应附入库单;
  • 出租车票据需注明业务发生时间、起至地点、人物事件等资料,每张出租车票背面需有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 招待费的报销单据需注明其招待人员及人数并附用餐费用水票作为餐费发票的附件;

不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应该严格遵守税务法规,做好税务工作,这样才是最有效的规避风险的方式,同时还能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高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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