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岁大妈嫁给27岁小鲜肉,生下俩娃后丈夫失联,大妈寻夫沿街乞讨
陈世美的故事相信大家都有听过,秦香莲带着两个孩子千里迢迢上京寻找丈夫,却被陈世美狠心抛弃,最后虽有包拯讨回公道,但是所经历的一切依旧彻底将这个女子打击得体无完肤。
而近日,在网上流传的一段女子带着两个小孩流浪街头寻夫的视频,似乎像是将戏台上的《铡美案》搬到了现实生活之中。
事件发生在河南永州,从视频上来看,带孩子的女子似乎四十来岁,披头散发,穿着破旧的花棉袄以及一条棉睡裤,与她衣着完全相反的是,她脚上竟然只踩着一双凉拖鞋。即便最寒冷的冬天已经过去,但是温度依旧还是冻人,女子只能尽力将脚蜷缩到自己的身下。
而趴在一边地上玩耍的小孩,情况比女子要好一点,虽然脏乱但是毕竟全身上下都裹得严实。女子看似不像是精神方面出现了问题,又何至于沦落到如此地步,孩子年纪不大,本应该是在家中健康成长,可为何又会流落街头?他们的家人究竟去了哪里?
有好奇心者去询问了女子,女子称自己并不是永城本地人,是从外地过来寻夫的。根据女子口述,其丈夫比她小了将近20岁,是河南永城人。女子和他一起生活了数年,为丈夫生下了两个孩子,如今随着孩子逐渐长大,丈夫借口出去打工数年不回,连电话都打不通,联系不上丈夫的女子只能自己拖家带口直接跑到永城,想要来这里碰碰运气,但始终一无所获。
很多人就纳闷了,既然都结婚了,难道就没有见过丈夫的亲人吗?直接去找自家婆婆看看究竟有没有丈夫的线索,或者直接找警局报个失踪案,调查一下不就好了吗?
可问题就出在这,女子和其所谓的丈夫根本就没有办理正式的结婚手续,只能算是非法同居的状态,女子也从来就没有见过自己的公婆,这一次也是第一次到永城。或许是因为女子的丈夫一直都对其抱有戒心,给女子提供的名字都是伪造的,就凭借着自己记忆中丈夫提过的这一个地点来寻夫,无异于是大海捞针。
现场很多围观群众,都在说女子傻,一个男人连最起码的名分都给不了你,处处都是疑点,还毅然决然给他生下孩子,这不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同时也是对孩子的不负责。
女子却依旧觉得男子是爱她的,或许只是因为什么事情绊住了手脚,这才没来找她们母子。女子说自己还有一个大孩子,因为赶路不方便,她就将孩子寄放在了亲戚家,一路从外地赶过来,钱也花光了,她只能沿街乞讨,但人依旧还是没有找着,此番她前来并不是想要讨一个公道,只是想要求一求自己的丈夫回心转意,可怜可怜自己。
女子的态度放得过分卑微,要在场的人都感到了些许不忍,其实作为一个女子,本身就应该是独立的,是自强的,不用依靠着男人过活,也不用去卑微请求他人,四十来岁的年纪或许已经不是太年轻,但是只要是心中有信念和目标,即便苦一点,也可以将小日子过得幸福。
当然无论女子自己是选择卑微还是选择自强,作为孩子父亲,男子他的责任都是不可逃脱的,从古至今父母和孩子之间的相互抚养关系就是一个不变的准则,幼时父养子,老时子养父。
在现行的《民法典》上也有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且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当然在该事件中女子和抛弃她的男子之间并非合法的夫妻,但是即便是孩子父母双方并未结婚,即便孩子为私生子,在法律中,孩子和父亲之间的关系是不会改变的,因为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因此即便男子如何逃避自己的这段感情,逃避为女子负责,他都是必须承担起对孩子的抚养责任。可难就难在女子无法提供任何有效信息来证明男子的存在,即便报警也无从查起,更不用说直接起诉。
因为根据相关诉讼规定,起诉的时候应当要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各项讯息,其中就包括了被告人的姓名、年龄、籍贯等,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女子很明显,连这些消息都并不知晓,这叫她如何起诉?将近五十岁的人了,在别人眼中可能都要被称之为大妈了,却依旧如此单纯好骗,实在是不应该。
而那个二十七岁,向女子许下承诺,生下孩子,却又将其抛弃的男子,或许是不愿意承担养家的压力,或许是有了新欢抛弃旧爱,可无论哪种原因都不能成为其背信弃义的借口,既然当初选择要女子将孩子生下,那么就应该像一个男子汉一样承担起自己的责任,而不是懦弱地逃避,要妻子拖家带口的来寻找。
一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本就是带着各种使命的,如果都像这个男子一味只懂得逃避的话,那么这个社会又何来信任可言?
(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仅配合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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