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再次提高孤困儿童、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李军 通讯员 陈爱慧

为进一步保障好特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加大民生保障力度,让困难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发文,自2022年1月1日起,调整提高孤困儿童、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标准。

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1936元/月提高到2130元/月;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1540元/月提高到1694元/月。

一、二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154元/月提高到170元/月;三、四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125元/月提高到138元/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一级残疾人由每人138元/ 月提高到152 元/月;二级残疾人由每人120元/月提高到每人132元/月。

此次提标工作覆盖了全市所有享受孤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领取残疾人两项补贴人员,惠及10万余人,进一步提升了全市特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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