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做好人那么难?我们俩出钱给村里修路也犯法?为啥把我们抓走
对于贫困山村来说,山村里的人走出去从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多少孩子上学都需攀山涉水,要是晴天还好,遇上暴雨天,山路泥泞,难走又危险。
就算是村里的大人要想把农作物带出去城里卖,也需要走上半天时间;尤其是老人出行,就更加艰难。因为山路难行,导致有些人可能一辈子也只能出村下山几回而已。
恶性循环,因为出去难,致富赚钱也难,能够从山村里走出去的孩子毕竟是众多孩子中的佼佼者。功成名就后愿意回去造福村民的,更是少之又少。
所以,村里要是出现一个“富豪”愿意给大家修路,通往外面的世界,定会受到大家的尊重及爱戴。然而,本次事件的主人公,却因为出钱出力为村里修路而被捕,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让我们将事件拉回到2019年的春天。
浙江绍兴诏村的两位村民,吴某和刘某,两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在外打拼多年,好不容易终于在春节假期期间回一趟老家,看看家里年迈的父母。
当他们通过那条泥泞不堪的山路时,心里非常不是滋味。
在大城市里工作的他们,看见的都是高耸林立的大厦,走的是平坦宽敞的大路,如今回乡后看到此番情景,内心五味杂陈。
两人想着,村里家家户户经济条件都不好,而且山路原因也很难让他加走出去。要想有所改变,只能靠年轻一代,靠他们一步一步建设家乡才可以。
于是,两人商量过后,决定为自己的家乡做点什么。两人能力有限,但是要想给村里修一条通往外面世界的平坦之路还是可以的。
说干就干。两人合资3万元,找来专业的工人和设备,对山路进行修改铺设。
修路过程中,免不了需要占用到两边村民的农地。不过,村里人都知道他们是为家乡做建设,希望村民们以后出行方便,所以占用一些地方没什么关系。而且都想着,反正地都是自己村里的,都认为没什么大不了。
不曾想,就因为这样的举动,两人日后纷纷吃上了官司。

花了一年多的时候,在2020年8月时,村里的路终于被铺好了。村民们走在平坦的大路上,都惦记着那两个为家乡贡献的年轻人。
道路铺设好后,也确实给村里带来了许多便利。
可是不曾想,2021年11月,村里的大英雄被抓了起来。理由是私自修建村里的道路。
这件事传到村里时,村里顿时炸开锅。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自己村里的路还不让修?为什么还要将村里的大英雄抓起来?村民非常不理解。
原来,修路是一定法律程序的。两人修建的路并没有向上级部门申请审批,同时还做了违规矿建,占用了道路两边的林地,属于私自修改土体使用性质。

吴某和刘某傻眼,村民也跟着傻楞在原地。
缺乏法律知识的他们,哪里懂得这些。村里的大英雄因为做好事而吃上官司,还可能遭受牢狱之灾,大家着急得如同过上蚂蚁,不知道怎么办。
大家肯定奇怪,这里面究竟涉及了什么法律:
1、吴某、刘某触犯了什么法律,他们算不算犯罪?
两人确确实实是一心为家乡做建设,但是也的确触犯了法律条文——非法占用农用地。
农村里,许多人都以为土地是自己的,想怎么用都可以。可是他们忘了,在我国,土地是国家的,村里的土地基本属于集体所有。村民可以所得使用权,但不能获得土地所有权。
所以,土地不属于村民个人所有,也不能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因此,虽然村民本人不介意吴某、刘某两人占用农用地,然而在法律上来说,他们根本无权这样做。更不要说铺设道路属于私自改变土地性质。

大家仔细回想,在日常生活中,农村里是否经常可以看见大家私自搭建“小产权房”,而这些房子都没法取得相关产权。事实上,如果追究起来,这些房子都属于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再次提醒农村的朋友,你们只是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没有所有权。除非是宅基地,不然你们也不能搭建房屋。因为这属于触犯了法律条文。
本次主人公吴某、刘某,已确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所占面积较大,造成了严重的林地毁坏,按照法律,将依法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活拘役,并需要缴纳罚金。

2、吴某、刘某可否酌情减刑?
本次事件的两位主人公,虽然触犯法律,但是他们并不是为自己谋取私利,而是为了造福村民。
法律不外乎人情,“不知者无罪”。
相关部门仔细研究后,认为两人都是出于对家乡的爱护,出发点是为了造福村民,无奈缺乏了相关法律知识而导致犯罪。
在我国相关法律条文中还分“法定不起诉”和“酌定不起诉”。
这两者区别在于,前者没有犯罪记录,后者仍然是罪犯,但不会予以处罚。
针对此次案情研究,两人毁坏林地约0.5公顷,面积较大,虽可酌情对待,但也不能视为无罪,否则相关人员的处理会定位徇私枉法处理的违法行为。

村民也知道,两人都是为了村里好,实在不想两人有什么事。
加上,要是因为这样而被定罪,或许以后大家都不敢为村里做些什么。那些,这个小山村也就永远没法走出去。
所以,村民们也纷纷向相关部门求情,可以可以酌情处理,不要给两位定什么严重罪行。
最后决定,两人虽然构成犯罪但情节较轻。最终依据《刑法》规定,两人没有被判处刑罚,予以教育后就被释放出来了。

知道两人没事后,村民集体欢呼,悬着的心也终于可以放下。
对于此次案件,大家怎么看?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
同时提醒广大读者,为家乡建设做贡献是好事,但是大家需要谨记,必须要向当地有关部门申请,要提前了解好相关法律条文,切不可因“不懂法”做好事,最终吃上官司,或被处罚。
如果行完审批手续,三万块钱也沒有了。
土地是国家的说法不对!所有权分两种即国有和集体所有,本案涉土地肯定是集体土地
包公呀,你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