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当局拟今月修例,犯国安罪行者不能任注册社工

政府指,将会在条例加入的罪行,包括但不限于《香港国安法》下4类罪行。资料图片
香港劳工及福利局与社会福利署向立法会提交文件,指将于这个月修订《社会工作者注册条例》附表,限制被裁定干犯任何国家安全罪行的人士,不能担任注册社工。
文件列明,将会在条例加入的罪行,包括但不限于《香港国安法》下4类罪行,以及《刑事罪行条例》下的“叛逆”及“煽动”罪行。
政府又在文件指,社工对协助有需要人士担当重要角色,如果允许被裁定干犯国安罪行人士,履行社工职务,将令受助者利益不能得到保障,社工诚信受质疑、专业形象受损。
犯国安罪者不能担任任何公众职位,必须支持
應該不只是犯国安罪的人不可成為注冊社工,而是應該所有有刑事紀彔的人都不允許成為注冊社工。
凡有负罪记录的都不能注册社团或者公司就可以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