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解惑篇丨消防员满12年安置工作、异地轮休、新的保险基金政策

通过广泛收集基层消防员声音,小编归纳总结了几条大家普遍存在的疑问和困惑,希望我的解答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1、工作时间满12年能不能安排工作?这里的工作时间算不算之前部队服役时间,还是只算在国家应急救援队伍的工作时间?

答:根据2019年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应急管理部联合下发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管理规定(试行)》中第十二章条文规定:

(1)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不满12年、需要安排退出的消防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2)符合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满12年以上、不满退休年龄等条件,需要安排退出的消防员,由政府安排工作;根据本人意愿,也可选择按照有关规定领取补助自主就业。

2、异地轮休怎么休?异地轮休有无路途?

答:依据《森林消防队伍基层指战员轮休调休规范(试行)》规定:(1)配偶和父母均不在驻地工作生活的消防员,每年安排累计不超过15天的异地轮休。(2)父母在驻地、配偶不在驻地工作生活的已婚消防员,可根据个人意愿确定轮休方式,选择异地轮休时可将轮休时间与休假时间合并安排。(3)指战员异地轮休时间可与一定天数的年度探亲假合并安排,不跨年度累计使用。其年度探亲假期可根据工作需要分段安排,最多不超过4次。(4)指战员轮休不增加路途时间,不报销路费,不计发经济补偿。


3、2019年至2020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什么时候交。现购买住房已一年,商业贷款可不可以转成住房公积金?答:通过咨询支队保障科:(1)目前消防员住房公积金2021年至今一直在缴纳,2019年和2020年的住房公积金等今年财务预算批复下来就会补交。具体使用或提取需要根据不同地方房产局的相关政策准备相应的材料。(2)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已经出台,待总队统一规范后支队将积极协调对接通辽市医保局。(3)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目前政策尚未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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