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学校编外教师的福音:普遍较低的待遇有望得到国家层面的提高

一直以来由于区域差别以及编制数量紧张和择业城区化倾向等原因,中西部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存在着相当数量的非在编教师,而且随着近些年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有些经济发达地区的师资也会缺乏从而导致非在编教师的持续出现,据相关统计数据,迄今为止全国至少有300万中小学教师是没有编制的。
同样作为基础教育的从事者,非在编教师也就是编外教师的工资待遇和生存状况跟在编教师相比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尤其是工资待遇不及在编教师的三分之一并缺乏机制保障,每月工资大都是1500元左右,虽然发达地区的编外教师待遇可能会好些,但也好不到哪里去, 非在编教师的实际状况确实需要引起各地的高度重视。
去年11月份,广东省明确提出要规范公办学校编外教师管理,建立规范编外教师招聘、培养、薪酬待遇、职称评定、退出退休等管理制度,提高编外教师工资待遇水平。今年3月份,山东省明确规定严禁各地政府违规使用编外教师,确实难以解决的临时性缺员可采取政府购买教学服务的方式予以解决。
实际上编外教师由于种种特殊原因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会持续存在并坚持在基础教育领域奉献着自身的青春年华,既然如此,对编外教师的生存状况就不能忽视,而且编外教师所期盼的也只是能够缩小跟编内教师在工资待遇上的差距。今年有位广东的委员还就这个问题提出了建议:要缩小编制内教师和编制外教师的工资待遇差距。
6月21日也就是今天教育部召开了第五场“教育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会上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了全国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的情况,其中在谈到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时提到一些地方乡村教师住宿和工作生活条件较差,非在编教师待遇普遍较低。明确提出乡村学校非在编教师待遇普遍较低应该还是首次。
既然明确到2035年要全面实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那在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转变的过程中务必会探索实现的路径并解决所存在的问题。这次教育部明确提到乡村学校非在编教师待遇普遍较低,这就表明了乡村学校非在编教师普遍较低的待遇有望得到国家层面的提高,期待能像广东省那样提高编外教师工资待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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