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给“圣雄”甘地是一种什么体验?第一任妻子的遭遇让人痛心
第四章 为人丈夫
在我结婚那段时间,有种用一个铜币或一个饼(我现在有点记不清楚)便可买到的小手册开始在市面流通,手册内讨论的主题包括夫妻之爱、节俭持家、过早结婚等等。我只要有机会翻阅,都会从头读到尾。不过我对不喜欢的部分过目即忘,只挑喜欢的事付诸实行。小册子上反复重申:丈夫的责任是一生忠于妻子。对于这一点我始终铭记在心。此外,我与生俱来有一股追求真理的热情,因此绝不可能对她不忠,更何况我那时还很小,也没机会不忠。
不过劝人忠实的教诲也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我告诉自己:“假如我必须宣誓忠于妻子,那她也必须宣誓对我忠实。”这个想法让我变成善妒的丈夫。对我忠实是她的责任,而我也有权利要求她做到;因此我得随时随地关注她是否有任何逾矩举动,以确保我的权利。其实我完全没理由怀疑我太太的忠心,只是嫉妒不需要理由。那时我不断监视我太太卡丝特贝的一举一动,没有我的批准,她哪里也不能去,这也埋下了我俩争吵不断的种子。我对她的限制形同拘禁,而卡丝特贝不是能忍受这种事的女孩。她打定了主意,不管什么时候,她想去哪就去哪。我越是要求,她越是我行我素,我的不满情绪也日益高涨。于是我们这两个踏入婚姻的孩子平常几乎不跟对方说话。其实卡丝特贝不肯理会我的规定,错不在她;一个天真率直的女孩怎么能忍受连去庙里或拜访朋友的自由都没有?如果我有限制她行动的权利,难道她就不能这样要求我吗?这道理现在看来很简单,但那时我就是要维持做丈夫的尊严!
不过希望读者不要以为我们的婚姻生活充满痛苦。毕竟我的严苛来自对她的爱,我希望让她成为完美的妻子,我只是企图带领她过纯洁无瑕的生活,了解我体会的道理,在生活及思想上与我达成共识而已。
我不知道卡丝特贝是否也有自己的理想。她不识字,个性单纯、独立、有毅力,平常不大说话(至少跟我在一起是如此)。她对世事所知甚少,但并不为此感到困扰,也不会因为我在做研究就决意奋发。因此我想我的企图心大概是一厢情愿。我的热情只放在她一个人身上,也希望得到回馈;但即使没有回馈,这段感情也不全是难以忍受的痛苦,至少我们其中一方是主动去爱对方。
我必须说我真的非常爱她,即使人在学校也会想起她,总是一直想到夜晚降临时两人可以相聚。和她分开实在是让人难以忍受,每到晚上我总是天南地北和她闲聊,直到深夜才入睡。要不是我面对责任也充满热情与坚持,那么这股让人无法招架的热情不是会让我得病早死,就是会让我变成一无是处的废人。每天早上都有必须完成的例行工作,而且我绝对不说谎,这个特质让我不受诱惑,躲掉许多陷阱。
我提过卡丝特贝不识字,我很想教她认字,但对她的爱意消磨掉我大半时间。另外就是她对识字没有兴趣,也会占用掉晚上时间。若有长辈在场时,我不敢跟她碰面,更别提讲话了;那时卡提瓦德有“妇人不宜见人”的陋俗(直到今天情况仍未明显改善),这点可谓奇特、不合时宜,也不文明。大环境对我们相当不利,我也必须承认在这段年轻时期,我对卡丝特贝的教导都徒劳无功。当我好不容易从情欲中觉醒时,那时我已开始为公众服务,忙碌不已,更没有多余时间拨给家人。后来我请了私人家教教她,同样成效不彰。卡丝特贝现在可以写简单的信,听得懂古吉拉特语,虽然这些对她来说有些吃力。我只能说,假如当时我对她的爱能够完全不沾染男欢女爱的色彩,那么我就能扭转她对读书一事的反感,今天她就会是个知书识字的淑女了。因为我知道,只要从纯粹的爱出发,没有什么事是不可能的。
前面我提到的责任感多少帮助我免于耽溺情欲带来的后果,另外还有一件事也有同样的效果,值得一提。太多的例子告诉我,神愿意拯救动机纯洁的人。尽管印度社会有让小孩成亲的陋习,但还有另一项习俗相当程度减轻了过早成亲带来的不良后果,那就是父母不会让年轻夫妻单独在一起太久,小妻子有超过一半的时间都待在她父亲那儿,我们的情况便是如此。也就是说,我们结婚前五年(从十三岁到十八岁),在一起的时间加起来应该不到三年。常常我们在一起的时间还不到半年,她父母就打电话来找了。那时我很讨厌这些催人的电话,但其实这么做反而救了我们。十八岁时我前往英国,表示我们有一段较长时间的别离,这对我们的关系是好的。即使在我从英国回来后,我们住在一起的时间也甚少超过六个月,因为我总在拉杰果德与孟买两边跑。之后南非召唤我,那时我已差不多清醒,不再因男女之爱而晕头转向了。
请先 后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