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大变局,全新时代正在开启,下一个财富浪潮在哪?

计划和市场相结合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途径 (一九七九年七月)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究竟应当走什么道路,朝什么方向前进?这是必须首先明确的问题。本文试图就此谈一点粗浅意见。

社会主义经济应当怎样管理?这不取决于人们的主观意志,而取决于社会主义阶段的客观经济条件和经济规律。马克思在批判蒲鲁东时说过:“其实,只有毫无历史知识的人才不知道:君主们在任何时候都不得不服从经济条件,并且从来不能向经济条件发号施令。”[1]任何经济都有它自身运动的规律。人们管理经济,只有从客观经济条件出发,按照它固有的经济规律办事,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否则,就要受到规律的惩罚。我国现行经济管理体制存在的一些缺点和弊病,如权力过于集中,单纯行政管理办法盛行,企业缺乏内在经济动力、供产销之间不能很好地衔接、不讲求经济效果、浪费比较严重、产品质次价高、花色品种单调、技术不易改进等,归根到底是由于这套管理体制同社会主义现阶段的经济条件和经济规律不相适应。因此,要确定改革经济管理体制的方向、道路,首先就需要对现阶段的社会主义经济有一个全面的正确的认识。长期以来,人们把社会主义经济只看成计划经济,而不同时看成商品经济,总认为社会主义经济和商品经济不能相提并论。这种看法,理论上是没有根据的,实践上也是有害的。我国经济管理中的上述种种缺点,大多同不重视商品经济有关。应当承认,不发达社会主义阶段上的公有制经济,不仅是计划经济,而且是商品经济。正是基于对现阶段社会主义经济的这种认识,我们认为,计划和市场相结合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途径。

为什么说现阶段社会主义经济既是计划经济又是商品经济呢?

计划经济的产生是以生产社会化和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前提条件的。社会主义经济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高度社会化的经济。任何以分工为基础的社会生产特别是社会化大生产,客观上都要求在各个部门之间按照一定的比例分配生产资料和劳动力。资本主义私有制和生产的社会性之间存在深刻的矛盾,社会总劳动在各部门间的分配是靠市场、价值规律自发调节的,社会再生产客观需要的比例只有通过一系列的波动才能实现,因而全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和周期性经济危机是资本主义固有的特征。生产资料公有制把国民经济各部门、各企业和各地区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结成一个统一整体,使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直接地结合起来,一切生产和经营活动都是为了一个共同的目的,即满足人民群众公共的和个人的需要,因此,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经济能够按照社会需要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社会一旦占有了生产资料,“社会的生产无政府状态就让位于按照全社会和每个成员的需要对生产进行的社会的有计划的调节”[2]。这样,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产生了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依据这个规律的要求,社会主义经济不仅能够而且必须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主义经济是计划经济,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特征。但是,我们还应当看到,在社会主义阶段,还存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因而商品经济也是社会主义经济的一个基本特征。

马克思、恩格斯当时曾经设想,社会主义将首先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取得胜利。这些国家,由于资本主义在工业和农业中都已有了充分的发展,无产阶级取得政权之后就可以把一切生产资料收归社会所有,商品生产也就随之消亡。因此,在他们的著作中,总是只把有计划地调节社会生产当成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特征。后来的革命实践超出了他们原先的设想。社会主义革命首先在经济比较落后的国家取得了胜利。这些国家,无论在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前还是完成以后,仍然不可避免地都存在商品经济。列宁根据苏联革命的实践肯定了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存在的必要性,提出了新经济政策,并把它同实现国家的统一经济计划联系起来,他说:“新经济政策并不是要改变统一的国家经济计划,不是要超越这个计划的范围,而是要改变实现这个计划的办法。”[3]斯大林发展了列宁的思想,他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中分析了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存在的原因,肯定了商品经济和价值规律在社会主义经济中的作用(今天看来肯定得还不够),他认为社会主义商品生产根本不同于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它“决不能发展为资本主义生产,而且它注定了要和它的‘货币经济’一起共同为发展和巩固社会主义生产的事业服务”[4]。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毛泽东同志批判了陈伯达鼓吹取消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谬论,明确指出:取消商品经济,实质上就是剥夺农民,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们还要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来团结五亿农民,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从列宁、斯大林和毛泽东同志以上的论述中可以清楚地看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和商品经济不可分离的。把社会主义经济只看成计划经济,而不同时承认它也是商品经济,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不能全面反映社会主义经济的性质。

有的同志认为,一种经济只能有一个基本特征,说社会主义经济同时具有计划经济和商品经济这两个基本特征,就会使事物的性质模糊起来。我们的看法恰恰相反。揭示一种经济的各个基本特征,不会模糊事物的性质,只会使人们对事物性质的认识更加深刻和全面。如果我们是从实际出发,按照事物的本来面目认识事物,那么就应当承认社会主义经济同时具有计划经济和商品经济这两个基本特征。计划经济这个基本特征,从区别于资本主义经济方面揭示社会主义经济的性质;商品经济这个特征,从区别于共产主义经济方面揭示社会主义经济的性质。把握这两个基本特征,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第一,商品经济问题,是一个关系到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成败的重大问题。1958年和“文化大革命”中,假马克思主义政治骗子陈伯达和林彪、“四人帮”在经济战线上推行极“左”路线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篡改马克思主义商品货币理论,丑化社会主义商品经济,鼓吹取消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其罪恶目的是,瓦解工农联盟,毁灭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为他们篡党夺权、复辟资本主义创造条件。从这里我们认识到,把商品经济看成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特征,就可以防止人为地、过早地取消商品生产,巩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第二,把商品经济看成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特征,就可以使人们重视价值规律和市场,重视用经济的方法管理经济。毛泽东同志指出,价值法则是一个伟大的学校,只有利用它,才有可能教会我们的几千万干部和几万万人民,才有可能建设我们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否则一切都不可能。在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既然不可避免地还存在商品经济,那就一定要按照商品经济的规律即价值规律来管理社会主义经济,就要在统一经济计划的指导下,通过等价交换和市场来实现社会再生产的客观经济联系或再生产比例。违反客观规律,单纯用行政的方法管理经济,就会受到惩罚。事实上,由于我们对价值规律重视不够,没有充分利用市场,已经吃了很大苦头。

说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这是不是人为地扩大了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范围呢?不是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存在,有其客观的必然性。它的范围是大是小,不取决于人们的主观意志,而取决于社会主义阶段的客观经济条件。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存在的客观经济条件,除了社会分工之外,主要是:

第一,两种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并存。在不发达社会主义阶段,还存在两种公有制。作为国民经济基础的农业主要是集体所有制经济;而作为国民经济主导的工业则主要是全民所有制经济。在两种公有制并存的条件下,工业和农业之间的经济联系,只能通过商品交换来实现。正如斯大林所指出的,等价交换是农民唯一可以接受的与全民所有制经济进行联系的形式。目前我国的粮食和各种经济作物,90%以上是集体经济生产的,这些农产品,除了自给部分以外,都要进入市场,通过等价交换,换回集体经济所需要的轻工业品和重工业品。农业是轻工业和重工业产品的重要市场。目前我国约有三分之二的轻工业品销售到了农村。随着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重工业品,如拖拉机、汽车、化肥、农药、电力、石油、煤炭、建筑材料等,也要销售给集体所有制农业。

第二,由于社会主义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还不高,对于全民所有的生产资料还不能由全社会统一地直接支配、使用和管理,还必须把这些生产资料长期地交给企业,赋予企业一定的占有、支配、使用和管理的权力。因而每个企业都是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经济单位,都有它自身的物质利益。企业的经营状况理应同企业和职工的物质利益紧密结合。经营好的企业和贡献大的职工就应当获得较多的物质利益;经营差的企业和贡献小的职工获得的物质利益就要少些。这种物质利益的差别,实际上体现着各个企业对生产资料和产品占有的差别,虽然所有权是属于全民的,但是实际上企业之间存在“你我界限”。它们互相取得对方的产品,只能实行等价交换,而不能无偿地占有。因此,全民所有制企业之间交换的生产资料也是商品。

以上分析说明,整个社会主义生产和交换,都仍然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整个社会主义经济活动和再生产联系,都同商品货币密切相关。所以商品经济也是社会主义经济的一个基本特征。商品经济是和市场分不开的,因为商品是为市场为交换而生产的。列宁说:“市场不过是商品经济中社会分工的表现”,“哪里有社会分工和商品生产,哪里就有‘市场’”[5]。因此,社会主义经济是离不开市场的。

计划经济和商品经济作为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社会主义经济的两个基本特征,它们之间的关系并不像有些同志认为的那样,是完全对立的。列宁指出:所谓有计划,就是经常地自觉地保持社会再生产所需要的比例。在存在商品经济的条件下,并不会改变和取消统一计划,“而是要改变实现计划的方法”。商品关系体现着不同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因而,不同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经济联系,就应当以等价交换的方式来实现。既然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那么,整个社会主义的再生产联系和再生产比例,也应当通过自觉地运用价值规律,以等价交换的方式来实现,否则,就会侵犯商品生产者的物质利益,从而也就否定了他们是不同的商品生产者。在这里,通过自觉地运用价值规律来实现计划,仍然是一种自觉地按比例。而自觉地运用价值规律是不能离开计划规律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也就是说,这三个规律是结合在一起,共同调节社会主义生产和流通的。不可否认,价值规律和计划规律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但这种矛盾是可以解决的。所以,计划经济和商品经济是统一的,二者之间不仅应当统一,而且能够统一。

社会主义经济既是计划经济,又是商品经济,这就决定了在社会主义经济管理中,既要运用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又要运用价值规律,把计划和市场很好地结合起来。只有这样,才符合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从而才能管好社会主义经济。任何只承认一方而否定另一方的看法和做法都是片面的,都会给经济工作带来严重后果。如果只承认社会主义经济是计划经济,而不承认它同时又是商品经济,因而片面强调计划,忽视运用价值规律和市场,就会不可避免地产生集中过多,统得过死,产需脱节,不讲经济效果,人力、物力浪费等弊病,延缓经济的发展。斯大林指出:“轻视计划工作的作用和意义是错误的。可是夸大计划原则的作用,以为我们已经达到能够计划一切和调节一切的发展阶段,那就更加错误了。”[6]相反,如果否认社会主义经济是计划经济,只承认它是商品经济,因而取消计划管理,一切听任市场自发调节,那么,社会生产无政府状态、比例失调、经济危机就是不可避免的了,后果将是严重的。诚然,现阶段我国的商品经济还很不发达,商品不是多了,而是还很不足,还需要大力发展商品生产。但是,我们的商品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大力发展商品经济,必须加强计划的指导。

总之,我们应当从社会主义经济同时具有计划经济和商品经济这两个基本特征出发,既坚持计划管理,又充分利用市场,既要有统一性,又要有灵活性,做到统而不死,活而不乱,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国民经济持久地稳定地高速度发展,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计划和市场是先后出现于人类社会的调节经济发展的两大机制。市场是商品经济的范畴,它作为调节经济的机制已经存在几千年了。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条件下,市场自发地调节经济,它是作为一种支配人们盲目行动的社会力量而存在的。资本主义社会虽然个别企业是有计划的,但调节整个社会生产的计划机制是不存在的。到了社会主义社会,人们按照预定计划进行社会生产才成为可能,于是,人们用来自觉调节社会生产的计划机制应运而生。然而由于社会主义阶段还存在商品经济,所以市场机制也必然会在经济生活中发挥它的作用。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市场,已不再是人们无法驾驭的异己力量,而是能够被人们自觉地用来为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服务的工具。因而,运用计划和市场两大机制管理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管理的重要特点。

长期以来,有人认为市场是资本主义的东西,把市场和计划看成水火不相容的对立物。这是一种误解。首先,市场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并非资本主义的产物,它赖以存在的经济条件是商品经济,而商品经济在历史上先于资本主义而存在,也存在于资本主义灭亡之后的社会主义经济中。因此,正像不能把商品经济等同于资本主义一样,也不能把市场等同于资本主义。其次,市场性质取决于商品经济的性质。资本主义市场是建立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之上的,是为资本家实现剩余价值服务的;而社会主义市场是建立在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之上的,是为实现社会主义扩大再生产服务的。因此,社会主义市场和资本主义市场在性质上是根本不同的。最后,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和价值规律是相辅相成的,二者的作用在计划和市场上是互相渗透的。计划不仅要反映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和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的要求,而且要反映价值规律的要求;而支配市场的不仅有价值规律,而且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和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因此,计划和市场不是根本对立的,总的说来,二者是一致的。当然,由于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和价值规律的要求不完全相同,在某种情况下,计划和市场之间是会发生矛盾的。然而,在计划经济的条件下,这种矛盾是能够解决的。

在经济管理中,我们的任务是把计划和市场有机地结合起来。要做到这一点,我们认为应当正确解决以下两个问题:一是充分利用市场为实现统一计划服务;二是充分发挥计划对市场的指导作用。

所谓充分利用市场,主要是指给国营企业、集体生产单位以较大的经营管理自主权,让它们以商品生产者的身份在市场上进行经济活动,使市场、价值规律在社会生产和流通中发挥应有的调节作用。

怎样利用市场为计划经济服务呢?

第一,利用市场衔接供产销,更好地解决生产和需要的矛盾,使计划更加符合客观实际,使生产更好地满足社会需要。

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是满足社会和人民群众的需要。计划的任务是正确确定社会生产和社会需要之间的联系,保证各种产品的生产同各种具体的社会需要相适应。在社会主义阶段,在存在商品经济的条件下,必须通过市场商品交换这种迂回的道路在生产和需要之间建立联系。因此,在制订计划时就要充分考虑市场。在商品经济中,市场是联系生产和消费的天然纽带,它能够如实地反映社会需要的变化,通过价格和供求的变化暴露生产和消费的矛盾。如果各个生产单位以商品生产者的身份在市场上同消费者、用户直接见面,签订合同,建立供产销联系,根据市场需要和可能,制订生产经营计划,把计划和市场需要紧密联系起来,就能够做到产需结合,使生产更好地满足社会和人民群众的需要。如果国民经济计划是建立在这种基层计划的基础上,就能更加切合实际。

然而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却存在另一种做法:否定市场的作用,人为地割断作为商品生产者的企业同市场的联系,实行“包办婚姻”,只是由上而下地为企业规定任务,安排供产销条件。离开市场,就不能准确地了解社会需要,计划失去了客观依据,也就失去了科学性,必然造成企业为“计划”盲目生产、盲目经营,以产定销,产需脱节。事实说明,在我们这样的大国,部门繁多,生产单位有几十万个,产品品种数以万计,各方面的需要千差万别,在国家计划中不可能把全社会的一切经济活动和一切产需关系都包括进去,因而单纯依靠国家计划不可能全面地准确地反映社会需要。计划越是搞得细,包罗万象,就越是脱离实际。列宁批评得好:无所不包的计划等于官僚主义的空想。这从反面说明:不了解市场,不依据市场,就没有真正切合实际的科学计划。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计划应当以市场为基础。

第二,利用市场及时校正计划,消除不平衡,建立新的平衡,保证计划顺利地实现。

国民经济各部门、各企业之间的商品交换都是通过市场买卖来实现的,因而市场成了商品交换的总枢纽,许多比例关系必然反映到市场上来,而市场又必然影响到社会再生产的各个方面,所以善于利用市场,关系到国民经济计划的实现。在计划执行过程中,市场起着检验计划、校正计划的作用。市场好似公正的检查员,它能及时告诉人们:谁的产品物美价廉,适合消费者的需要,有人买;谁的产品质次价高,货不对路,没人要;什么产品的产量超过了社会需要,造成了滞销、积压;什么产品的产量满足不了社会需要,造成了脱销。这就为调整生产经营计划提供了可靠根据。虽然我们不能像资本主义国家那样让价格自由涨落,但是社会主义市场价格的一定浮动和供求变化,同样可以及时灵敏地反映产需矛盾,发现局部不平衡现象。市场的这种作用,能够促使商品生产者及时采取措施调整生产经营计划,从而消除局部不平衡现象,有利于国民经济经常保持正确的比例关系。在一定条件下,市场也会告诉我们应当运用价值规律调整某种商品的价格,调节供求,调节商品的生产和流通,以利于实现国家计划。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由于企业脱离市场,往往无法及时发现计划偏离实际的状况,也无法适应客观需要迅速调整计划,结果是某种商品尽管早已超过社会需要,但只要上级没有通知改变计划,工厂就仍然照计划生产,商业部门就仍然照计划收购,等到发现了积压,早已给社会造成了巨大浪费。或者是早已脱销的商品,迟迟得不到解决。要想改变企业耳目不灵、反应迟钝的状况,打掉“官商”思想,就必须充分利用市场。

第三,利用市场促使企业之间展开竞争,调动企业的积极性,推动企业改进技术,改善经营管理,讲求经济效果,主动地完成计划。

利用市场意味着允许企业之间有竞争。竞争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列宁说:“这种为共同市场而劳作的独立生产者之间的关系叫做竞争。”[7]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竞争是受价值规律支配的。价值规律要求社会必要劳动量决定商品价值量这一客观趋势,促使商品生产者为将个别劳动消耗降低到社会必要劳动量以下而竞争。马克思指出:“社会分工则使独立的商品生产者互相对立,他们不承认任何别的权威,只承认竞争的权威。”[8]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中,竞争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同时又不可避免地给社会带来了巨大浪费,并使商品生产者分化。社会主义经济也是商品经济,自然也存在竞争。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竞争可以被用来为计划经济服务。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直接受到消费者、用户的检验,经常处于同其他企业互相比较的地位。市场的压力和企业的物质利益相结合,给企业以内在的动力,促使其不断改进技术,改善经营管理,挖掘生产潜力,降低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这就为企业全面完成计划创造了条件。实践证明,市场的这种压力要比行政命令更有效。

有的同志害怕竞争。其实竞争并不可怕,可怕的反而是没有竞争。事物的发展总是不平衡的,先进与落后的矛盾始终存在。允许竞争,可以及时暴露矛盾,鼓励先进,鞭策落后,促使矛盾转化。矛盾解决了,管理水平提高了,生产就发展了。相反,否定竞争,必然掩盖矛盾,保护落后,使企业缺乏动力,安于现状,不求上进,吃“大锅饭”,这不利于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不利于发展生产力。至于有些企业由于生产经营不善、产品质次价高而又不积极改进,以致在竞争中造成亏损甚至倒闭,这也没有什么可怕。淘汰落后,意味着前进;迁就落后,意味着停滞、倒退。竞争是否一定会产生无政府状态,破坏计划经济呢?不会的。我们提倡的竞争不是资本主义的那种自由竞争,而是社会主义企业之间的竞争,它服从于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服从于国家的政策法令。因此,在计划指导下,只要运用得当,竞争无损于计划经济。

利用市场绝不是走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道路。在利用市场的同时,必须加强计划的指导作用。这是因为:首先,没有计划就没有统一的社会主义经济。列宁说:“只有按照一个总的大计划进行建设,并力求合理地使用经济资源,才配称为社会主义的建设。”[9]计划总是意味着集中统一。有了统一的计划,才能够保证整个社会有计划按比例发展,消除生产无政府状态,避免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一切弊病。其次,市场与计划之间还存在一定的矛盾。价值规律在很大程度上调节着市场,而各企业在市场上是分散着独立活动的,如果没有计划调节,市场就会自发地发生作用,与计划相矛盾。例如,按照全国统一计划,国民经济的某些薄弱部门、短线产品、落后地区需要重点发展,而在价值规律的支配下,有关部门、企业则可能认为经济上不合算而不愿发展;某些企业可能单纯从盈利出发,趋向于多生产利润较大的商品,而不愿生产利润较小的商品,破坏国家计划。因此,加强计划的指导作用,是正确发挥市场作用的重要条件。利用市场不是削弱了计划工作,而是对计划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怎样发挥计划对市场的指导作用呢?

第一,国家计划要指导企业在市场上活动的方向。利用市场不等于鼓励企业在市场上盲目行动。每个企业的经济活动都应当是有计划的,并且应当符合整个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要求,服从于实现全国的政治经济任务。一般说来,企业单纯依据自己对市场的了解来确定计划是有一定局限性和片面性的,因为企业看到的市场需要受局部的近期的供求影响较大,不能反映全局性的远期的发展的需要。企业只有在了解全局的远期的供求状况的基础上,才能正确确定自己的生产经营方向和任务。为把企业的经济活动纳入全国统一计划的轨道,计划部门应当向各部门、各企业提出关于计划期发展的方针、目标和任务的建议,统计部门应当及时向各部门、各企业提供前期计划执行的情况,作为企业编制计划、确定生产经营方向的依据。同时,为了避免企业只顾一时收益、不考虑长期发展需要而盲目发展,编制计划时应当实行长期计划和短期计划相互衔接的连续计划原则。国家、部门、企业都要有长期计划,并且上下衔接。企业在执行当前计划时要看到下一年或几年,做到瞻前顾后,前后衔接,使企业当前的行动同长期发展方向相适应,使企业在市场上的活动能遵循计划的指导。

第二,国家计划要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协调市场上各企业之间的经济活动。国民经济是一个复杂的有机整体,各部门之间、各企业之间存在密切的经济联系。各部门、各企业虽然都有自己的计划,但各企业都是分散经营的,同时各企业之间还存在竞争,如不协调它们的活动,就不可能实现全国统一计划。列宁说:“个个生产部门的一切计划都应当严密地协调一致,相互联系,共同组成一个我们迫切需要的统一的经济计划。”[10]因此,通过综合平衡把各部门、各企业的计划衔接起来,才能保证全社会的经济活动协调一致。在计划拟定过程中,上至国家下至各基层企业要同时编制计划,通过上下左右互相协调计划,衔接供产销,直至最后签订经济合同。在计划执行过程中,各部门、各企业根据情况变化需要调整计划时,应当同时与有关单位进行平衡协调,以避免出现供产销脱节现象。

第三,计划要调节市场供求,保持市场的稳定。活跃而稳定的市场,是保证经济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安定的重要条件。在充分利用市场的情况下,不仅消费品而且绝大部分生产资料将进入商品市场,价值规律将调节市场供求。为保持市场“活而不乱”,供求平衡,必须加强计划对市场供求的调节作用。市场供求之间出现不平衡是经常的现象,或者供过于求,或者供不应求,不管哪种情况,如不及时调节,任其发展,都会产生不良后果。因此,国家对进入市场流通的生产资料和消费品的总量、品种、价格都要加以必要的计划指导。对少数暂时供应紧张而又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生产资料和消费品,应加强统一计划管理。在计划执行过程中,要在全面分析资源、需要的基础上,采取各种措施有计划地调节市场供求。例如,调整生产计划和进出口计划,改变某些企业的生产方向或投资方向,清仓查库挖掘潜力,调节购买力,发展非商品性服务,调整价格指导消费、影响生产,以及实行定量供应等,从而调节整个市场的商品流通,达到市场供求平衡。

综上所述,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计划和市场这两个机制是相互配合、相互补充的,一方面,计划决定着整个经济的发展方向,指导市场,制约市场,保证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另一方面,市场是计划的基础,为确定计划提供客观依据,为实现计划提供必要条件,为企业提供前进的活力,保证国民经济计划的顺利实现。计划和市场是能够结合而且应当结合的。应当很好地研究二者结合的具体方式,在此基础上建立起科学的经济管理体制。

要把计划和市场结合起来,很好地发挥两个机制的作用,必须改革我国现行的经济管理体制。我国现行的经济管理体制,基本上是从苏联学来的,同时也受到小生产经营方式和“供给制”的影响。它的主要特点是过于集中,侧重用行政方法管理经济。这套体制,在我国生产力水平比较低、经济结构比较简单、生产规模不很大的条件下,尚可适应于一时。但是,由于它“权力过分集中”,片面强调国家统一计划的作用,忽视价值规律和市场的作用,已日益同实现四个现代化的要求不相适应。为了建立计划和市场相结合的经济管理体制,应当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进行以下几方面的改革:

第一,扩大企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实行全面的经济核算制。社会主义企业既是计划管理的基层单位,也是商品生产的基层单位,它的经济活动既受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的支配,也受价值规律的支配。改革经济管理,涉及国家、企业和个人的经济利益问题,不首先考虑企业的经济利益,充分尊重和发挥企业的积极性,是不行的。为了把企业、劳动者的物质利益同企业的经营成果联系起来,最大限度地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必须实行全面的经济核算制,承认企业是独立的经济核算单位,让企业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对自己的经营活动负法律责任。要让企业在计划指导下像独立的商品生产者那样,享有独立解决生产、技术、财务、劳动和其他经济问题所必需的一切权力。在目前条件下,企业应当有以下的经营管理自主权:1.企业有权根据国家计划和市场需要决定自己的生产经营计划,企业在市场上可以选购生产经营所需要的部分原材料和设备,允许工业企业自销试制的新产品和商业部门不收购的产品,商业企业有权自由选购和拒绝收购市场不需要的产品,企业经上级同意可以处理闲置不用的生产资料,企业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抽调或无偿占用企业的资金、物资和劳动力。2.企业在完成计划的前提下,有权按一定比例从企业利润中提取企业基金,用于奖励职工、集体福利和发展生产,企业有权利用企业基金革新技术,试制新产品等,经国家批准进入国际市场的企业,有权实行外汇收入分成。3.企业根据发展生产、改进技术和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需要,有权增加或裁减职工,裁减的职工交劳动部门重新安排工作。

第二,改革现行的由上而下下达指令性计划指标的一刀切的计划管理方法。实现统一计划的方法,要区别不同的情况,采取多种方法,不能千篇一律。既要用直接计划的方法,也要用间接计划的方法;既要用经济方法,也要用政策法令的方法。在目前条件下,除重要指标由国家直接控制下达外,其他指标应改为指导性计划指标,由企业根据国家的方针、政策,参照指导性计划指标,自行决定。要创造条件逐步废除对农业集体所有制经济下达全面计划的制度,国家只控制主要农产品的收购指标,对农产品的生产指标国家只提出安排意见,供人民公社制订计划时参考。对农业计划,要更多地通过经济政策、经济杠杆促进其实现。

实行这种体制后,国家统一计划主要应当解决国民经济的战略性问题,如国民经济的发展方向和长远目标,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和主要比例,生产力的合理布局,重大新技术的引进、采用和推广,对落后地区的开发和支援,人民生活水平的增长幅度,科学、文化、教育的发展等。为此,国家计划工作的重点应当放在中期计划和长期计划上,没有一个综合平衡的中期计划和长期计划,实际上等于没有计划,年度计划也无法安排。

第三,实行灵活的价格制度。灵活的价格制度是更好地运用价值规律、利用市场的重要条件。实践证明,目前我国价格制度管得过死、过细,不利于促进生产,不利于竞争。允许价格有一定程度的浮动,可以真正做到优质优价,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推动生产发展。

可以设想,在我国目前的条件下,除重要生产资料和消费品的价格仍由国家统一规定外,其他商品的销售价格可以实行浮动价格,由国家规定最高限价或浮动幅度。

第四,实行多种形式的物资管理制度。企业作为独立经营的商品生产者,就应使其在市场上能买到自己需要的生产资料。因此,目前实行的全国统一调拨生产资料和分配产品的制度,应当改革。在我国当前情况下,可以根据物资的重要程度和供求状况的不同,采取多种形式的管理办法。对于少数重要的、供应紧张的物资,可继续实行统一调拨和分配的方法。对于一般物资,可逐步实行批发贸易,需要单位与物资公司签订合同,按合同供应。对于某些零星物资,可实行零售贸易,需要单位可直接从物资零售商店购买。必要时,为了国民经济的整体利益,国家物资部门可以强制生产单位向指定的需要单位供应某种产品。

第五,实行统筹安排和自由选择相结合的劳动管理制度。我国现行劳动管理制度,统得过死,卡得过严,管得过细,造成安排劳力“论堆搭配”,“只能进、不能出”,余缺难以调剂,劳动力浪费严重,阻碍了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不能适应现代化建设的要求,亟须进行改革。为了更合理地使用社会劳动资源,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在目前条件下,应当实行以统筹安排为主、自由选择为辅的劳动管理制度。劳动部门根据劳动力资源和各部门、各企业的需要,统一计划,统筹安排。同时,要给待业人员和用人单位一定的选择的自由。

实行这种制度,将会更好地调动企业和劳动者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各种人员的专长,推动企业改善劳动组织,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国民经济更快地发展。

第六,改革现行财政管理制度,对企业实行“以收抵支”的办法。我国现行的财政管理制度,基本上是“统收统支”的“供给制”办法。这种办法助长了企业吃“大锅饭”的依赖思想,不利于提高经济效益,无法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必须进行改革,代之以“以收抵支”、自负盈亏的新办法,对企业要实行利润分成,把企业的物质利益同其经营成果直接联系起来。要改变企业的流动资金和基本建设投资由国家财政拨款、无偿使用的办法,改为由银行贷款,实行有偿和付息的办法。对企业原有的由国家拨付的固定资产,实行征收固定资产税的办法。要加强银行对企业经济活动的监督,促使企业节约资金,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第七,实行较灵活的外贸制度。应当适当扩大部门、地方和企业的外贸权限,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允许更多的部门、地方和企业参与对外贸易,分享外汇收入。

由上可见,要建立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的经济管理体制,涉及许多方面,不能采取“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办法,单纯从某一方面进行改革,必须从经济管理整体上综合考虑,全面改革,才能达到稳步改革的预期目的。

原载《经济研究》1979年第7期,与刘成瑞、余广华合作

注释

[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12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

[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24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3。

[3] 《列宁全集》,第35卷,53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59。

[4] 《斯大林文集》,609页。

[5] 《列宁全集》,第1卷,85页、8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55。

[6] 《斯大林全集》,第11卷,7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55。

[7] 《列宁全集》,第1卷,8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55。

[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39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9] 《列宁全集》,第28卷,1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10] 《列宁全集》,第31卷,46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

举报
评论 6
  • 弱弱的问一句:这是对人民而言是变“好”还是变“灾”?

  • 变来变去没用

  • 这些理论总是绕来绕去的?我们想的是怎样过好日子,怎样提高经济水平——也就是怎样做来钱快

正在获取更多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