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打造法律职业共同体

近年来,清远检察机关积极落实最高检、省检察院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工作要求,坚持能动履职,多措并举加强检律沟通,依法有效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积极打造法律职业共同体。

畅通互动渠道

探索优质检律互动

丰富检律对话形式

拓宽检察机关听取律师意见渠道,加强与司法局、律所的沟通交流,主动落实检律定期联席会商机制,先后就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辩护权保障、值班律师阅卷等难点问题进行深入讨论。设立律师满意度记录本,记录律师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定期对照整改,促进律师接待和司法办案规范化,建设“亲清”型检律关系。

健全机制强化保障

出台《清远市检察机关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检律定期会商工作办法》等规定,下发《关于进一步为辩护律师办理诉讼业务提供便利的通知》,在检察环节全方位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优化服务答疑解惑

畅通信息共享渠道,优化诉讼服务流程,控告申诉部门与案件管理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律师接待工作,在接待场所专门张贴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相关内容,为律师提供一站式便利服务。2022年以来,两级院共接待律师1537人次,妥善答复2357人次查询事项,让律师随时随地感受到检察机关对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的支持与重视。

立足检察职能

依法保障律师权利

保障律师会见权

对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坚持“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调查、第一时间反馈”,促进严格公正规范司法。如清新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会见权受阻案,律师提出会见当事人的请求,该院及时调查,了解到疫情期间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确实较为困难的情况,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切实帮助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

保障律师发表意见权

畅通律师权利救济渠道,对发现的阻碍律师依法行使权利的问题,依法调查核实,依法监督纠正。如市检察院依法受理的张某控告法院阻碍依法行使权利案,经查阅原案卷宗、询问张某,与主审法官、书记员进行沟通和向电信公司调取有关通话清单后,查明法院在决定不开庭审理后、确未听取辩护律师意见,依法向法院主审法官口头提出纠正意见并获采纳。

保障律师接收出庭通知书权利

积极学习、主动借鉴先进地区工作经验,创建法律文书违法送达阻碍律师权利类案监督模型,批量发现线索。如阳山县检察院通过提取司法局受理法律援助案件数据相关要素,与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开庭人员信息数据进行碰撞,比对受理时间、出庭时间,并通过调阅卷宗、核实调查,发现法院法律文书违法送达线索13条,依法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并获采纳。

保障律师阅卷权

全面推行刑事案件卷宗数字化,实现卷宗当场查阅、光盘当场制作、材料打印立取。落实异地阅卷制度,达到“让数据多跑路、让律师少跑腿”的效果。今年以来,两级院共安排律师阅卷1356人次,提供电子卷宗27833册,提供异地阅卷57人次。

保障律师知情权

实行案件信息公开“每日一导、每日绑定、专人负责”工作制度,实时推送案件在审查起诉环节相关信息,确保律师实时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掌握检察办案程序性信息。对于通过在检察服务中心预约辩护与代理的,严格按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及时审核并回复。

深化检律协作

增进检律良性互动

积极沟通,促进互信

制定《关于规范认罪认罚从宽工作的意见》,明确全市检察机关在开展认罪认罚协商之前可以先听取辩护人意见。今年全市认罪认罚案件辩护律师及值班律师参与率100%。刑事案件中,承办检察官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听取并及时回应辩护律师对案件处理的主张和意见,听取辩护律师意见2657人次,充分保障辩护律师履职行为。

相互支持,互利共赢

积极邀请律师代表参与检察听证,充分发挥律师第三方中立立场和法律职业优势,两级院共邀请185名律师加入听证员库,形成矛盾化解工作合力。广泛吸纳律师参加涉案企业合规试点工作,律师在第三方组织人才名录库中所占比例达22%。

主动宣传,增强共识

邀请律师参加检察机关检察开放日、座谈会等活动,提意见说建议讲看法,让其对检察工作有更新的认识,对检律关系有更深刻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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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清远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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