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兰州市考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有关事项的通知

按照《甘肃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要求,报考人民警察(含司法警察)职位人员需参加体能测评。现将兰州市考区体能测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工作安排

(一)体能测评对象

报考兰州市考区人民警察(含司法警察)职位且资格复审合格的244名人员(含兰州新区3人)参加体能测评(名单详见附件1)。

(二)时间地点

体能测评集合时间为2023年4月9日(星期日)上午7:20,集合地点为兰州市第二中学雁滩分校(城关区北面滩403号)。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并携带1张近期正面免冠两寸彩色照片,准时到指定地点集合,证件不全或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三)体能测评项目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执行。

男子组测评项目: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和1000米跑。

女子组测评项目: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和800米跑。

体能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1000米(800米)只测评1次。体能测评上述3个项目,凡其中1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见附件2。

二、测评注意事项

1、体能测评现场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应在工作人员组织下,现场填写体能测评表并粘贴个人照片,测评项目结束后,对测评结果签字确认。

2、考生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按照工作人员要求,将手机取消闹钟并关机放入考试专用手机袋。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等各种电子设备、通讯器材和规定不得携带入场的物品带至测评场所的,测评过程中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

3、体能测评过程中任意一项不合格的考生,应终止测评,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有序离开测评场地。

4、考生应自觉遵守测评现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

5、本次体能测评不安排复测、补测,考生不得在体能测评时以身体不适或其它理由提出缓测。

6、考生在体能测评前应进行必要的医学检查,按照医嘱,身体状况允许方可参加此环节。因怀孕、伤病、体弱等身体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应慎重考虑,如参加体能测评,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自备运动衣、运动鞋,指甲不得超过指尖0.3厘米。

8、关于年龄的计算及认定,以考生网上报名时年龄为准。例如:某考生网上报名时年龄为30周岁,体能测评时年龄达到31周岁,则该报考者体能测评的标准按30周岁(含)以下执行。

9、体能测评结束后,体能测评合格考生进入面试环节,体能测评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递补。

三、其他事项

1、请各位考生务必提前熟悉体能测评场地位置,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如因天气等原因无法开展,视情况顺延,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2、兰州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后续环节相关通知信息均在甘肃党建兰州市平台、兰州组工微信公众号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考生因未及时查看相关考录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如有疑问,可直接向兰州市考录办咨询(咨询电话:0931-8153595,13309419240)。

附件:

1、甘肃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兰州市考区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2、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

兰州市考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4日

(来源:兰州组工)


西固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李桐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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