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标准将施行,应急部:聚焦工贸重点行业开展重大隐患排查
南都讯记者王森 发自北京 记者从应急管理部获悉,应急管理部近日印发《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以下简称《判定标准》),自2023年5月15日起施行。
4月19日,应急管理部于京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判定标准》相关情况。会上,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执法和工贸安全监督管理局局长杨智慧介绍,《判定标准》针对近年来工贸行业典型事故暴露出的新问题、新情况,聚焦了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安全风险。下一步,应急管理部将以《判定标准》为“标尺”,聚焦工贸重点行业领域,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明确64项重大事故隐患情形,修订内容聚焦易引发重特大事故的新情况
据了解,《判定标准》明确了 3方面64项重大事故隐患情形。其中管理类共3项,吸取近年来工贸企业因承包、承租单位管理混乱、无证作业频发事故的教训,增加了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管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要求。行业类列举了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等7个行业共47项重大事故隐患情形。专项类列举了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使用液氨制冷,以及存在硫化氢、一氧化碳等中毒风险的有限空间作业等3个领域共14项重大事故隐患情形。
《判定标准》是在《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基础上的修订,在旧版判定标准使用的五年多时间里,工贸领域内的安全生产情况已经发生了不小变化。
据杨智慧介绍,五年间,经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执法检查等,部分重大事故隐患的安全风险程度显著降低或已基本整改完毕。此外,随着新技术、新设备投运,工贸领域出现了一些容易引发重特大事故的新情况、新问题,因此亟须纳入判定标准范围。
将以《判定标准》为“标尺”,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杨智慧介绍,应急管理部通过各地执法督导、与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企业座谈情况发现,2017版判定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理解不统一、尺度把握不一的问题。他称,本次修订尽可能列明了全部情形,包括涉及的场所、部位和设备、设施、装置,因篇幅所限不能逐一列明的,也会在配套的解读材料中逐项明确。
此次修订经过了充分论证,进一步提高了标准的适用性。杨智慧介绍,修订过程中,应急管理部充分征求有关部委、各级应急管理部门、部内相关司局和有关企业、行业协会,以及专家意见,两次通过部政府网站和司法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551家次单位和个人提出的1627条意见。并采用现场研讨和视频交流等方式,多次组织行业专家和企业代表进行研讨,逐条讨论研究意见。此外,在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百日清零行动”中,应急管理部还组织部分企业论证拟修改的判定情形,进一步完善了拟修改的判定标准。
杨智慧透露,应急管理部将聚焦工贸重点行业领域,以《判定标准》为“标尺”,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通过专家指导服务、强化精准执法,督促各地区和企业切实提高发现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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