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家人遭邻居带人上门辱骂围殴,全家5兄妹反击反被拘留

创作不易,麻烦您在观看之前点个“关注”,可以每天及时看到其他的法律案件分析!

2023年4月18日,安徽淮南陈女士一家因为一块菜地的占有权问题与邻居陈某家发生了矛盾争执。

此次争执中,陈女士的兄长持械划伤对方一人,被警方以故意伤害罪,采取刑事立案。其他几人也因为动手反击,被警方认定为参与斗殴,被行政拘留了12天。

据了解,这已经是两家的第三次正面冲突了。对于这块菜园地的归属,两家一直争执不断,谁也不愿意退让一步。

2023年1月2日,两家发生第一次正面冲突。

陈某一家四人持棍棒冲到陈女士家中,对陈女士及其家人进行殴打。直到陈女士报警,对方听闻警察快要赶来时,才终于离开。

3月4日,两家发生第二次冲突。

陈某一家4人又野蛮地持刀闯进陈女士家乱砍,迫使陈女士及其家人躲进后院,并紧锁大门。

但是,陈女士的姐夫没有及时逃脱,陷入陈某一家的围殴中。

另外,陈女士的母亲也因为受到巨大惊吓,病情加重,当月月底就去世了。

然而,菜园地的事情不解决,陈某一家就一直不罢休。

4月18日,陈某一家又来陈女士家闹事。

陈某一众4人手持长刀径直闯入,对陈女士一家进行各种辱骂和威胁,并且几次动手袭击。

这次,陈女士全家选择了持械还击,但是却被警方采取了行政拘留措施。陈女士对此表示十分不服气。

明明是对方主动上门挑衅,自己也是被逼无奈才动手,怎么就变成互殴了?

陈女士向媒体提供了多个角度的监控录像视频,拍到了陈某一家此前多次朝着陈女士家进行各种辱骂和威胁的行为。

其中一段录像甚至拍到了陈女士的姐姐坐在轮椅里被对方拽着头发扇巴掌,并且还有一个男子手持木棒对其家人做打人的动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可见,对于他人的不法侵害行为,受害人有动手防卫反击的权利。

本案中,陈某一家多次持械挑衅的行为显然属于对陈女士一家的不法侵害,陈女士及其家人当然有权采取措施,制止不法侵害者的行为。

那么为何警方会将其行为又界定为斗殴呢?

所谓互殴,又称互相斗殴,通俗来讲就是双方都出于侵害对方的意图而相互攻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斗殴是指双方或多方通过拳脚、器械等武力以求致胜的行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43条,互相斗殴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防卫与互殴的根本区别在于,双方行为的目的和性质不同。

从目的上看,正当防卫目的是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相互斗殴是以对他人产生身体造成伤害为目的的一种主观意识行为。

从性质上看,正当防卫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自卫行为,是一种被动反击。而互相斗殴双方行为都具有主动攻击性。

本案中,判定陈女士一家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还是斗殴的关键在于,陈女士一家采取反击行为的目的和时机。

如果陈女士及其家人努力避让,而陈某等人得寸进尺,一再相逼,甚至对陈女士及其家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紧迫的威胁。此时,陈女士一家动手反击,目的在于制止陈某的不法侵害行为,则构成正当防卫。

如果陈女士及其家人出于对陈某言语辱骂以及肢体摩擦的愤怒,采取所谓的反击行为对陈某进行驱赶,与对方发生进一步的冲突。此时,就无法成立刑法上的正当防卫。而属于一种斗殴行为。

显然,根据警方处理的结果来看,陈女士一家本是不法行为侵害的受害者,却因为不恰当的行为,也变成了违法者。

因此,当我们在面对不法侵害的时候,一定要首先保持冷静,不能被血性冲昏头脑。不法侵害者固然可恶,但也不应当由我们的拳头予以惩罚。法律给予我们的仅仅只是维护自己利益的权利。

对此,您有什么意见或者建议呢?

欢迎留言评论。

举报
评论 0
    正在获取更多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