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香法院 | 向阳而生,向光而行
向阳而生,向光而行
——从《法治的细节》沐浴法律的阳光
最近拜读了罗翔教授的法学随笔《法治的细节》一书,受益匪浅,感触颇多。
罗翔老师把良法而治、普遍遵守作为法治的要义,并通过对一系列经典案例的解读,对这一观点进行了详细深入的阐述,大处着眼、细处着手,深刻辨析了法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法治建设提供了一盏指路明灯。
这本书的逻辑紧紧围绕“什么是法治的细节” “为什么要关注法治的细节” “如何完善法治的细节” 三大部分展开。读完整本书,我对于这三个方面也有一些思考。
首先,“法治的细节”具体含义是指应用法律原则时,所遇到的一些细节问题。例如,证据是否充分、被告有无自首情节、原告证据是否真实等,一些看似细小的问题可能会在司法实践中产生至关重要的作用。
细节反映态度,法治的细节反映法治的态度,一个人、一句话、一点思考、一处行动,都是社会生活的关注点、法治建设的落脚处。细节运用得当,便会温暖人心。2021年修订施行的《行政处罚法》中新增加的“首违不罚”条款,体现了法律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有效防止了“为罚而罚”,充分彰显了法治的温度。
其次,法治的细节在司法实践和日常生活中的价值,不言而喻,因此我们必须关注法治的细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道德、法律和逻辑是维护公平正义的三条途径,更是法治细节的应有之义。
“世纪审判” 辛普森案就是一个反例,一系列似是而非的证据和违反规定的操作,导致所有推理的准确性都成为疑点,最后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进行了裁决。“程序正义”的灵魂,在于所有的法律程序都不违背逻辑、经得起检验。缜密的逻辑所爆发的感染力是巨大的,法治的细节所蕴含的价值更是永恒不变的。
最后,更好的完善法冶的细节,应当通过国家与个人共同的努力来实现。国家层面上,要不断完善各类法律法规,健全法律体系;加强办案人员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素养;建立完善的司法流程和数据管理,加强信息共享和群众监督。
在个人层面上,必须遵循社会规范,积极参与公民的社会生活;不断提高自身的法治意识,增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只有全体人民信仰法治、厉行法治,国家和社会生活才能真正实现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只有在法治的细节中查漏补缺、扬长避短,我们才能行稳致远,国家才能长治久安。
向阳而生,向光而行。法律在不断进步,法治的细节在不断完善,这种进步与完善是通过一代又一代的法律人与民众共同实现的。
作为法律人,我们要在在知与行中探寻法治建设之路。作为基层干警,我们是上下求索的谋士、冲锋在前的斗士、守护平安的卫士。我们要坚定心中对法律的信仰,对公平正义的渴望,砥砺前行。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让每个人都能沐浴到法治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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