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内停车被贴条,居民质疑:我们自己的小区为什么不能停?
【案例摘要】
“这怎么小区内警察还给贴单子啊?”
“就是啊,从来没有过,小区里又不归他们管。”
“谁知道呢,这要是以后都不能停了,咱都得上外面找地方停车了……”

在一天下午,河南省郑州市西陈庄西街一小区内的居民纷纷讨论起来,大家对于停在自家小区院内的车辆被警察贴上“罚单”感到不满,同时也表示很不理解。
不过是小区的院门被拆,这条路便莫名其妙地成了公家的路。而就算是被划出小区范围,把车停在线内的车主们依然收到了同样的单子。
这片小区应属于郑州警局三大院管辖,而单子上却印着郑州市公安局解放路分局交管巡防大队的名。同时,本应属于自己小区楼下的路突然被赋予了名字——“西陈庄西街”。
这让车主们更加疑惑了:明明是我们居民自己的小区,为什么会被贴罚单?而且负责管辖小区的,到底是谁?家楼下突然冒出来的西陈庄西街是谁给命名的?

总共有十几辆车被贴上罚单,显然不是小区下的全部停车辆。这几位车主当然不服气,便要去巡防大队讨一个说法。
他们以为自己能理直气壮地赢得这场博弈,然而,巡防大队也不是不讲理的,他们自不会超出权力范围去有意刁难居民,有理有据地回答道:
“你们那个小区底下划的停车线其实应该是被取消了的,只不过负责主管停车位划线的是城市建设局,他们工作得不够全面,对于已经失效的停车线没有及时擦除干净。所以相当于你们小区楼下的停车线已经没有了。”

车主们听后一时有些头脑发蒙,好像没听懂巡防大队工作人员的答复。
接着,一位头脑灵活的车主有些生气地说道:“那就算没有停车线了,那块也属于我们小区内的区域,你们凭什么说帖就给贴条子?那路什么时候改名叫西陈庄西街了?”
工作人员答:“那里不是你们小区的地方,那算公路了。路名也是城市建设局新增的。”
“那为什么只有我们几个人的车被贴单子了,其他车好好的啥事没有?”
“那个单子是违法停车告知单,不是罚单。就是个警示作用,不会录入系统,也不让你们交罚款的。”
车主们听后,觉得好像巡防大队也没做错什么,不过是秉公执法,更没有故意得罪他们,有人见势便想打退堂鼓提到“那我们走吧”,于是,几个人只得悻悻离去。

没过几天,又有车主愤愤不平,便把矛头转向城市建设局,向他们一探究竟,表示自己一定要让建设局的人说出个所以然来,不然誓不罢休。
建设局的工作人员承认了自己工作做的不够细致,没能将西陈庄西街96号院的停车线给擦除干净,并保证自己会在五个工作日之内擦干净。
来这一趟不但没为自己争取到在楼下停车的权利,还把自家楼下的停车线要给搞没了。居民心急如火,没好气地说:“哎不是,那就不管你们擦不擦地上那个线,就算没有,那我们自己小区的地方你们为啥要管嘞?”
“因为那条路已经算是在小区院之外了,而从严格意义上说,只要是小区外的路,都属于公共道路,就不是你们自己的地儿了!
至于名字的事儿,我们当然要给每一条公共道路命名啊,这样才方便管理。”
居民一时愣住了,过了好半晌之后,才向工作人员道谢后离开。

这消息在小区群内传遍,车主们有种从心底传来的无助感。
他们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家楼下的路突然变成了公路,他们不懂对公共道路的定义;他们也不知道为什么不能再像往常那样停车了,他们只有默默思考着今后应该把车停哪。
寻常百姓的认识或许在法律法规上有些短浅,但他们本身没错。他们只认自己的理儿,只知道自己的生活好像被干涉并强制改变了。
他们不甘心,但他们不知道应该再怎样去获取救济,便选择向街道办事处寻求帮助。

铭功路街道办事处听了车主的诉苦,表示他们管辖的这一片小区都存在这样的问题,不是只有这一个小区96号院被禁止停车,其他小区的车主们也有同样的“停车难”的困扰,答应车主自己会找到相关部门尽快为他们找到解决办法。
96号院的居民们便和周围其他小区的户主一同配合办事处工作人员处理这件事。或许是人多力量大,或许是他们拧成一股绳的劲儿让人攻不可破。
终于,过了半年,这场持久战像被老天眷顾般,有了一线生机,让居民们兴奋不已。
在居民们的强烈抗议之下,他们后又多次找到城市建设局,通过出示自家小区的示意图等多种方式来证明名为“西陈庄西街”的这条路应属于小区内部道路,而非公共道路。

他们胜利了!实属苦尽甘来。
业主们又可以在家楼下停车了,他们为自己的不懈努力感到骄傲,再也不用烦恼车没地方停和车停太远自己要走回家太远的问题了。
连带着那一片的其他小区,也重新获得了在小区楼下道路停车的权利。
收到来自不同小区的居民们的反映之后,郑州市人民政府对本市存在的停车位不足问题十分重视。
在同年8月初,郑州市新增了2.4万个停车位,估计本市总停车位将达四万余个。

这件事充分体现了政府以人为本的工作思想,由此可见,百姓是可以向政府索要权利的。只要百姓的要求合法合理,便会得到满足。
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坚持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工作的根本准则和根本要求。作为管理者,通常很难察觉到自己的行为有所不周,照顾不全,而作为被管理者的我们,寻常百姓,在属于自己的这块利益的蛋糕上被缺斤少两地割去,理应据理力争。
【以案释法】
该案件中,郑州市西陈庄西街96号院的停车被贴条的法律依据有哪些?作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研究:
一、“公家路”是什么意思?
文中所提的“公家路”即指法律意义上的“公共道路”,是指公共通行的道路。

根据《公路法》和《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公路”是指经公路主管部门验收认定的城间、城乡间、乡间能行驶汽车的公共道路。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除上述法律定义中的“道路”以外的其他道路均不应属于道路。
比如矿区、厂区、林区、农场等单位自建的不通行社会车辆的专用道路、乡间小道、田野机耕道、城市楼群或排房之间的甬道以及机关、学校、住宅小区内的甬道等均不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道路范畴。

本案中,郑州市“西陈庄西街”应属于小区内的通道,虽然没有了小区的院门,但社会车辆不会驶入,其所在车辆也不是“公众”的而是小区居民的。
故不应将其划为“道路”范畴,亦不应为其命名、给车贴条。
二、“贴条”的权力是谁的?
汽车违章停车被贴的罚单一般有三种,一是交警队贴的惩罚告知单,二是辅警贴的提示单,三是城管贴的行政部门违章停车告知单。
首先,交警贴的罚单叫做“违法停车告知单”,罚单上面什么车牌号颜色、类型、违法的时间、地点都会写上去,而且也会有值勤警察的单位盖章,或者是名字或者是警号。可见信息很详细全面。

其次,协警贴的叫做“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提醒单”,这种单子虽然被贴上了,但不一定会处罚,这个单子的意思是违章记录会上报给交警,由交警审核是否要进行处罚。所以不一定贴了单子就会被罚款的。
最后,城管贴的叫做“城市管理行政违法停车告知单”,这种单子往往是贴在非机动车道上违章停放的车辆或人行道。

本案中,车主们收到的贴条据巡防大队,也即交警大队的工作人员说明,应属于第一种,但该单子仅起到告知和警示的作用,不会被记录在系统中,也无需交纳罚款。
车主们若是不确定车上的条子是否需要交罚款,比较稳妥的办法有:
1、到各市各区县交通支大队的办公大厅通过触摸查询终端查询;
2、登陆各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的对外服务网站查询;
3、拨打声讯电话查询。

因存在别有用心的诈骗分子会给车贴上单子,以假乱真,车主们切记交罚款时要谨慎、再谨慎一点。牢记“要钱不给,给钱不要”八字真理,想被骗财都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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