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要求房本加上女友名字,母亲拒绝放话让儿子打光棍:爱结不结


文|邱小吴
编辑|人间烟火纷飞议
男女婚房加名字的问题一直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话题,涉及到个人权益、家庭关系和财产分配等多个方面。
2023年5月的一天,这个敏感的话题发生在了山东某地,一场新婚房产争议就这样被掀起波澜。
一位女子辛辛苦苦一辈子,为儿子准备了一套婚房,然而,就在婚礼即将举行之际,儿子及其女友却提出了一个令人意想不到的要求:要将其女友的名字加在房产证上。

面对这一要求,女子坚定地表示拒绝。在遭受母亲的拒绝后,儿子愤怒将其告上法庭。
这一举动引发了公众的广泛疑问和讨论,亲母子之间的关系是如何裂开的?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探索亲情的爱恨情仇,一起解答疑惑。


«——【·案情回顾·】——»
一、儿子要求房产证加女友名字,父母感到气愤
近期,一场财产纠纷引起了广泛关注。据报道,山东一位儿子选择将自己的母亲告上法庭,这场官司的起因是关于婚房产权的争议。
本来女子和丈夫辛勤工作,只为儿子今后的生活,一个家平淡而幸福。随着儿子年纪增大,父母开始催促儿子早日成婚,并开始为其准备婚房。

于是女子与其丈夫辛辛苦苦一辈子,不舍得吃不舍得喝,终于为儿子准备了一套婚房的钱。她俩按揭买了一套80万的房子,除去首付之外,女子两人在平时生活里过得也是十分的勤俭,只是为了每个月3000多元的还贷。
然而,她却面临着意外的困扰。困扰的来源是该女子的儿子最近谈了一位女朋友,两人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

其实儿子眼光比较高,在此之前女子给儿子介绍过不少相亲对象,但是都是儿子拒绝了,本来儿子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幸福与爱,父母两都十分欣慰啊。
为了满足孩子的幸福,女子和丈夫不辞辛劳地买了这套房子,并每月负担着沉重的房贷。但他们是心甘情愿啊,谁还不是为了儿女的幸福,准备将该房子作为婚房赠与他们。

但是,没有想到的是,儿子以及其的女友却提出了一个令人意想不到的要求:要将她的名字加在房产证上。
这个要求对女子而言如同晴天霹雳啊,她感到困惑和不满。在女子的观念中,她和丈夫买房子时没有得到那个女孩的任何财力支持,她无法理解为什么对方一进门就要分享这一财产的所有权益。

二、亲情破裂,儿子竟把母亲告进法院
由于对婚房产权的分歧,儿子最终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将自己的母亲告上法庭。这个家庭纠纷由此升级成了一场法律纷争。
法庭上,双方各自陈述了自己的观点和主张。儿子认为,他们准备结婚,女友对于房产享有共同权益是合理的要求。他主张将女友的名字加在房产证上,以保障双方的权益。
而女子则坚持认为,她和丈夫买房子时没有得到女友的财力支持。在她看来,这套房子是他们用了大半辈子的辛勤努力和勤俭才换来的结果,她不希望平白无故将房产与未来儿媳分享。她认为女友的要求缺乏公平性和合理性。

根据法律法规,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被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而之前的财产则属于个人所属。因此,认为案件的重要问题在于判断这套房子的归属权。
这个家庭纠纷的故事引发了人们对于婚姻和财产问题的深思。

在爱情和利益的交织中,如何平衡个人权益与大集体和谐成为了一个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无论是通过对话、妥协还是法律途径,解决纠纷需要双方的理解、尊重和共同努力。
我们相信,最终,只有在彼此的包容与理解下,家庭才能实现真正的和谐与幸福。


«——【·以案释法·】——»
一、儿子及其女友的行为,触犯了哪些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在这个案例中,女子及其丈夫买房先是登记的自己的名字,儿子及其女友要求将女友的名字加在房产证上,涉及到不动产的所有权变更,因此必须需要父母的同意并进行登记。
根据提供的案情,如果儿子及其女友未经登记就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女友的名字,他们的行为可能涉及到以下几条法律问题。

不动产权利登记法律责任:根据不动产权利登记法规定,未经登记的不动产权利变动不发生效力。如果儿子及其女友擅自在房产证上进行变更而未经合法登记,可能违反了不动产权利登记法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欺诈行为:如果儿子及其女友通过欺诈手段或虚假材料来实现房产证变更,可能触犯了刑法中的欺诈罪。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法律责任要根据相关证据和法院的判决来确定。只有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后,才能确定儿子及其女友是否违反了法律规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但是不得不说儿子的这种行为无疑深深伤害了一位母亲的心。

二、婚前婚后财产纠纷多,婚前财产是如何判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这个案例中,女子和丈夫购买婚房时没有得到儿子的女友的财力支持,因此可以将这套房子归类于个人财产,或者女子在儿子婚前赠与儿子,那么就是儿子的婚前财产。
因此,儿子的女友要求将她的名字加在房产证上,涉及到对女子和丈夫的个人财产权益的侵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女子和丈夫有权拒绝将任何一个人的名字加在房产证上。

根据这条法律规定,女子和丈夫可以主张自己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拥有对该财产的完全支配权和处分权。
因此,女子的拒绝不同意在房产证上加上女友的名字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而儿子的女友要求加名字则可能涉及对个人财产权益的侵犯。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法律适用和判决结果将由法院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相关证据来做出决定。

同时在这提醒大家,在家中要保持良好的沟通和理解,无论是长辈还是爱人,尊重彼此的正当权益和私有物品,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适合自己的管理方式。每个人家庭的情况都不同,因此建议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要求制定适合自己的财产规划。
最后建议如果想要结婚的双方在婚前已经自己存了钱财,可以去做个婚前财产书面说明,这样可以规定双方在婚姻前后的资产和权益的归属分配。这可以帮助保护个人财产,并减少潜在的纠纷。


«——【·结语·】——»
这起案件是一场关于婚房产权的纠纷,引发了人们对婚姻和财产问题的深思。提醒我们在婚姻和财产问题上要注重沟通和理解。
父母与儿子或者夫妻之间应该以平等和互相尊重为基础,共同商讨和制定财产管理规划。同时,明确婚前财产和共同财产的归属,并通过合法的登记和记录来保护财产权益。

这个案件也呼吁我们以积极的心态面对婚姻和财产问题。
在面对困难和分歧时,相互理解、宽容和包容是建立和谐家园的关键。
通过坚持互利共赢的原则,我们可以创造一个幸福、和睦的家庭环境,为每个成员带来更多正能量的生活。

从这起案件中,我们应该汲取教训,以积极的态度面对婚姻和财产问题,通过沟通、理解和妥协,寻求和谐和互利共赢的解决方案。

这个儿子不懂感恩。还值望养老吗?收回房子吧。至于儿子,就算是小时候走丢了。
如果是全款房,那任何情况下都不该加名字,如果是按揭房且产权是公婆的,那就另说了。
把妈妈告上法庭?这个儿子可以扫地出门了,老两口把房子卖了,把养老钱存好,到一个儿子找不到的地方度过余生吧,这种儿子老了还能指望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