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离家15年不肯回,丈夫提出离婚条件,结果牵扯出一段混乱关系

安徽49岁的张士启跟妻子任春丽已经结婚25年,但妻子却离家出走15年了,对两个儿子也不闻不问。大儿子即将结婚,他便请调解员帮忙劝解,希望妻子能回来给儿子一个完整的家,结果没想到牵扯出一段错综复杂的混乱关系。

01

调解员把张士启的来意说明后,任春丽却坚定地说:“我不会跟他回去,因为他不把我当人看,每次都往死里打我。我当初怀孕两三个月的时候,因为婆婆给我姐姐的孩子5块钱,我说不要,他就打我,还把我的手咬伤了,那个疤痕现在都还在。”

提起丈夫张士启,任春丽就感到十分愤怒和委屈,她说张士启好吃懒做不出去挣钱,整天就在家里打麻将,要是不让他打麻将,他就打她。自己十六七岁就跟着他,却没过上一天好日子。小儿子三岁后,她便出去打工。

张士启承认自己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确实打过妻子,也承诺只要妻子跟他回家,他一定会改过自新。

任春丽却说张士启能说会道,她很难相信他的话。而且这些年也给过他机会,是他自己不懂得珍惜,如果再跟他回去,恐怕会继续挨他的打。

调解员不解地问张士启:“你为什么要打自己的妻子?”

张士启说:“我是个坦坦荡荡的男人,也敢担保对她和孩子都问心无愧。我打她是因为她红杏出墙,还出了三次,我们家的小儿子就不是我的。”

“为什么不是你的?”任春丽愤怒地质问道,“当初是你让我生下来的。”

调解员在惊讶之余问任春丽:“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任春丽说:“我当年和他还有他姐姐一块去胶东,天刚好下雪,我和姐姐都穿着高跟鞋,因为怕路滑摔跤,两人就拽着他的胳膊一起走,后来我还是摔了一跤,把腿摔伤了,结果他却拉着他姐头也不回地走了。

那个男的跟我一般大,刚好在那个时候帮了我一把。我们当时并没有在一起,是过了几年后才在一起的。意外怀孕后,我本来要去做流产手术,可他却让我把孩子生下来。”

调解员又无比惊讶地问张士启:“是你让她生的?”

张士启说:“她怀孕后不回家,是她姐姐打电话问我孩子该怎么办,我就说让她生下来。”

任春丽反驳说:“人家都不知道,人家也不敢掺和咱的事,是你为了要钱才让我生下来的,你那个平房是不是人家盖的?你有挣过一分钱吗?”

调解员再次惊讶地问任春丽:“因为他说生,你就把孩子生下来给了他,然后你自己就离家出走了?”

任春丽赶紧说:“没有,我是在孩子三岁的时候才走的。”

调解员又问张士启:“你说她走了后就没回来过,那孩子一直是你带大的吗?”

张士启还没回答,任春丽就抢着说:“我回去过,也给了他钱。”

张士启嘴巴一撇:“给了600块。”

任春丽争辩道:“你真的是睁眼说瞎话。”

张士启说:“可以打个电话问问你姐。”

02

调解员拨通了任春丽姐姐的电话。

姐姐说:“她把孩子生下来就从来没管过,也没给过抚养费。两个孩子一直都是我在照顾。这个小的生下来不到一周就是我在照顾,现在有16岁了,还在我那照顾着。不是我当姐的跟她怎么样,是她做的事太伤人了,给她照顾孩子,她还骂我,说跟我翻脸就翻脸。”

姐姐的话把任春丽气急了,她张口就说:“别听我姐的,因为我爹有病的时候,他们把我卖给张士启了,她就是怕我说出来。”

听任春丽的说法,她和张士启结婚似乎是被家里人利用,但不管当初是怎么回事,这样一走15年不管不问,对孩子来说完全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可她却反复说只要回去,就会被张士启打得挂吊瓶。尽管如此,她这些年还是回去过六七次,总共加起来也给过孩子2万多块钱。

在任春丽看来,她离家出走15年的原因是被丈夫打的,生了一个别人的孩子是被丈夫逼的,有孩子没抚养也是因为丈夫打得她不敢回去。总之一句话,她认为所有的错都在别人身上。

调解员见任春丽一点都不承认自己有错,便直接问她现在有什么打算,是跟丈夫回去好好过呢,还是彻底断绝关系。

张士启也趁机对她说:“我们的年龄都这么大了,孩子也都长大了,你就跟我回去好好过日子,不要继续在外面飘荡了。”

任春丽再次表示自己不回去了,也不敢回去了。

张士启见妻子已经铁了心不回家,便提出了一个离婚的条件,要求妻子给他40万补偿费。

调解员问他这40万是怎么算出来的。他说:“孩子之前的成长和以后各方面的需要,她都得承担。大儿子是我们共同的孩子,费用由两人对半分担。小儿子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所以得由她承担全部,其中包括抚养费,精神损失费,以及孩子的青春损失费,因此她至少得补偿我40万。”

调解员问一旁的律师:“张士启这种算法合理吗?”

律师说:“如果离婚的话,小儿子应该由女方带走,之前的抚育费也应该由女方来支付。”

任春丽一听自己必须承担小儿子的全部抚养费,便情绪激动地说:“怀孕两个月时,我就要去打掉,是他要我生的。我的手都让他咬残废了,让我去哪弄40万呀?”

03

任春丽表示没钱的态度,让调解员感到纳闷,她说自己一直在外打工,怎么会没钱呢?于是调解员问她这十几年都去哪儿了?

任春丽说:“在胶东。”

“她找了三个老公。”

张士启冷不丁的一句话又把任春丽惹火了,她大叫道:“那个小林是你造成的。”

“那要加上他就得算四个。”

张士启的话再次让任春丽气得大喊:“你这是在侮辱我。”

任春丽再三咬定她口中所说的那个小林是张士启造成的,但她没有说出具体原因。调解员表示疑惑地问:“这些年你在外头又成家了吗?”

任春丽说:“成了家,没领结婚证。”

调解员问:“那你知道你跟张士启的婚姻还没了结,是不能再成家的吗?”

“我是他买来的,我们还没有结婚证。”任春丽的话让调解员转头问张士启,“你们是什么时候结的婚?”

张士启回答:“1993年5月1号结的婚。”

调解员问任春丽哪年生的,任春丽说不知道。调解员又问:“你身份证上哪年生的?”

任春丽说:“我不识字,而且我的身份证和户口本都被他改了,也被他扣下了,我从未见过自己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调解员问她是不是1993年5月1号结的婚,她没好气地说:“我都没有结婚证,上哪结婚呀?”

“你跟之前的张士启没有结婚证,你跟后来成家的这个也没有结婚证,那你成家的概念是什么?”

面对调解员的追问,任春丽显得极不耐烦地说:“反正就是在一块儿这样过。”

调解员继续问:“在一块过了多长时间?”

“过了13年了。”

“你离家15年,第二段婚姻是13年,也就是说你离开那个三岁的小儿子后,很快就有了一个新家庭,之后又生了两个孩子,只是没有领结婚证,是这样的吧?”

“是的。”

任春丽回答得很干脆,调解员却突然问:“听说你跟这个婚外丈夫领了结婚证,而你为什么说没有领呢?”

被问急了的任春丽脱口而出:“那个结婚证是拿我外甥女的身份证领的。”

然后她又结结巴巴地补充道:“我是俺大姐跟俺爹把我卖给张士启的,大姐因为没拿到钱,又让我不跟张士启了,就拿了她闺女的身份证户口本让我跟现在这个丈夫小仇去领了结婚证。外甥女跟我长得差不多,我还给了她们15000块钱。”

调解员大为惊讶地问:“你拿外甥女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去跟另外一个男人领了结婚证,那结婚证上登记的是谁的名字?那照片上的人又是谁?你又是用哪个名字跟这个丈夫一起生活的?”

“登记的是外甥女的名字,照片上的人是我本人,我跟小仇在一起时叫张春兰,也就是外甥女的名字。”

04

任春丽的情绪有些激动,但她的回答把现场所有人都震惊到了。而她对自己的婚外丈夫和外甥女是合法夫妻这件事情,却一点都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调解员转头问同在现场的小仇:“你知道她的真实身份吗?也就是说你知道跟你领结婚证的其实是她外甥女的身份吗?”

“不知道,我也是刚刚才知道,因为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上写的都是张春兰。”

按小仇的说法,他一直认为自己结了一个很正常的婚姻,生了两个很正常的孩子。不过他现在知道了,但他没有责怪任春丽,而是很体贴地认为任春丽欺骗他可能是有苦衷。

调解员又转头问任春丽:“你外甥女结过婚吗?”

“结过婚。哦,不是,是我先结的婚,我给了她钱。”

“你外甥女现在还在婚姻当中吗?”

“还在。”

“那么你知道这本结婚证把你外甥女和你现在的丈夫,哦,不,应该叫男朋友才对,把他们拖进了一个叫重婚罪的漩涡里吗?”

听调解员这么说,任春丽顿时就慌了。调解员又问:“你拿外甥女的身份证户口本领完结婚证后,她又拿回去自己跟别人领了结婚证,是这样的吗?”

“不是,她在家重新办了,原来的那份一直都在我这里。”

任春丽的回答让大家都明白了小仇为什么一直蒙在鼓里的原因。调解员又问小仇:“你现在已经知道真相了,还愿意跟她一起生活吗?”

“愿意。”

律师见小仇态度诚恳,便指点他说:“你跟张春兰的结婚证是无效的,如果你想跟任春丽以合法夫妻生活在一起,首先得找张春兰把婚离了,然后再跟任春丽去领结婚证。”

然后律师又对任春丽说:“因为你跟张士启是在93年5月1号结的婚,法律规定的是94年2月1号之前结婚,并且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被认定为事实婚姻。而你跟小仇虽然没有领证是同居关系,但你们也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所以你这边也是构成重婚。如果你想跟小仇继续过,就得先跟张士启把婚离了。”

“我不解决了,我活不下去了,你们愿意怎么弄就怎么弄吧。”任春丽一听事情这么复杂,自己还构成重婚罪,顿时情绪崩溃地边说边起身离开。

调解员追出去劝解她,她却无力地瘫坐在地,失声痛哭起来。

05

看得出来,任春丽那些年应该承受了很大的委屈,她的心里肯定也有许多说不出来的苦楚。

但违背法律的重婚,以及不受法律保护的同居关系都是很难得到幸福的,所以大家纷纷劝她先冷静下来,仔细听听调解员给出的解决方案。如果趁这次机会把所有问题都解决好,她跟小仇以后就可以踏踏实实过日子了。

情绪稍微稳定后,她哽咽着说:“能解决得了吗?张士启要不给我身份证,我得给他多少钱呀?”

律师说:“你如果不把这种错综复杂的混乱关系理清楚,就算张士启把身份证给你了,你还是在冒用别人的身份生活,你的外甥女始终都会是小仇的合法妻子,而你连个合法的结婚证都没有。”

在大家的耐心开导下,任春丽的情绪终于得以平复,她表示愿意继续接受调解,也希望能早点把这个烂摊子收拾好。

事情已经整理得差不多,接下来就该谈谈任春丽和张士启离婚的事情,以及张士启所提的离婚条件了。

律师在任春丽和张士启都表示离婚意愿后,仔细跟他们说:你们两个属于事实婚姻,因为没有结婚证,民政部门是不会受理你们的离婚请求的,即使你们能达成协议,最终还是得去法院解决。

而法院的解决方式有两种,即判决与调解。像你们这种已经分开15年的婚姻关系,实际上是名存实亡,也足以证明感情破裂,法院原则上是会判决你们离婚的。

然后律师单独跟张士启说:你抚养的那个小儿子,因为跟你没有血缘关系,任春丽应该支付你之前所花的所有抚育费。如果你愿意继续抚养这个孩子,那她应该继续支付抚养费到孩子成人为止。

但你们双方如果谈不拢的话,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而你唯一能得到的补偿就是,你实际上抚养孩子所支付的费用,结果可能很难达到你想要的那40万。

律师跟张士启说明白后,又转头跟任春丽说:你如果想继续跟小仇,跟你们的孩子在一起生活,那你的前提就是尽快去法院结束和张士启之间的婚姻关系。

法院有一个速裁流程,如果你们能通过调解达成一致,当天就可以解决。如果谈不成,你们任何一方可以用起诉的方式,通过开庭由法院判决。

判决时间一般在六个月之内,如果法院认为由于某种原因认定你们的感情还没破裂,第一次判决过去半年后可以再起诉。

我想告诉你的就是,如果你坚决要跟张士启离婚,就一定能离得掉,只是这个时间的长短得看你们双方如何协商。

结语

经过一番沟通后,张士启最后答应不再为难任春丽,也不再提40万的补偿,到时候法院判多少,他就拿多少,绝不多要一分。至于那个和他没有血缘关系的儿子,他也愿意继续抚养。通过电话联系后,那个儿子也愿意继续跟他生活。

小仇也表态说,他会尽快去找张春兰解除婚姻关系,同时也会陪同任春丽去法院解决和张士启之间的婚姻关系。

任春丽有了小仇的支持后,明显没有之前那么害怕和抵触了,她也希望能尽快和小仇过上正常的婚姻生活。

这段纠缠了20多年的混乱关系,在调解员和律师的帮助下总算被理清了。

任春丽是不幸的,因为她一开始就没有选择幸福的权利,这也让她承受了许多痛苦和委屈。但她又是幸运的,因为她最终在众人的鼓励和指引下,有了选择面对新生活的机会,因此她对未来充满了希望。

张士启作为一个父亲,他做到了他应该做的,可作为一个丈夫,却有许多地方需要反思。如果他一开始就懂得珍惜,好好关爱自己的妻子,也许就不会有这种混乱关系的发生。

婚姻关系本身不存在谁对谁错,但是一旦失去了法律的保护,就会变得苍白无力。所以,我们在寻找幸福生活的同时,也要做到遵纪守法。

举报
评论 3
  • 哈哈哈,,,,

  • 有暴力的婚姻,对双方都是不幸的!放手吧

  • 奇葩女人,头脑简单,但又是很辜运的遇到下任男人的陪伴

加载失败,请重新刷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