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岁军人牺牲,17年未见的生母上法庭,和继母争101万赔偿款
户军(化名)身世坎坷,是个苦命的孩子。
7岁父母离了婚,12岁父亲意外离世。
21岁入伍,3年后因公牺牲,留下8万多元工资和101万赔偿款。
然而,令人痛心的是,这个命运多舛的孩子,牺牲后也不得安息。
他的亲人为了他留下的100多万的赔偿款,闹得不可开交,甚至对簿公堂。

1993年,户某经人介绍和焦秀英(化名)相识,由于两人年龄都不小了,在双方父母的催促下,很快就结了婚,并生下儿子户军。
没有感情做基础的婚姻,注定不能长久幸福。
夫妻俩在柴米油盐的琐碎生活里,矛盾不断激化。
经常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不断,甚至到了大打出手的地步。
2001年,两人相看两生厌,再也无法继续生活下去,便索性离了婚。

母亲焦秀英担心带着儿子不好再婚,户军只能跟着父亲一起生活。
户某生性大大咧咧,脾气不太好。
再加上他要打工挣钱养家,年幼的户军无人看管,有时甚至连口热饭都吃不上。
亲戚邻居看父子俩的生活过得一塌糊涂,纷纷劝说:“一个家庭缺了女人真不行,再找一个吧,你有个伴,孩子也有人照顾。”
后来,户某认识了张梅兰(化名),两人互有好感。
张梅兰并不嫌弃户某带个儿子,说:“孩子还小,养养就有感情了,我拿真心换真心,应该和亲生的也差不多。”

婚后,温柔善良的张梅兰,对户军视如己出,关怀备至。
她每天接送户军上下学,给他洗衣做饭,家里有好吃的好喝的,都给户军留着,从不打骂户军。
户军的亲生母亲焦秀英早已再婚,也许忙于自己的新家庭,对户军不闻不问,也不给1分钱的抚养费。
但户军对此并不在意,在继母那里,他感受到了以前从未有过的陪伴和关爱,他并不缺少母爱。
生母对他而言,有什么意义呢?

虽然是二婚家庭,但因为有爱和温暖,在张梅兰的操持下,一家人过着平静幸福的生活。
然而,好景不长,不幸突然降临到这个好不容易步入正轨的家庭。
2005年,户某在下班回家的路上,遭遇车祸,由于伤势过于严重,还没有来得及送到医院,就离世了。
张梅兰哭得肝肠寸断,悲痛欲绝,家里的顶梁柱倒了,她和未成年的户军该怎么生活?
娘家人提议:“户军的父亲不在了,他还有亲生母亲,你和孩子没有血缘关系,应该把孩子送到他生母那里。”

这么多年以来,张梅兰和户军培养了深厚的感情,娘俩都舍不得离开对方。
可她一个弱女子,独自抚养户军,实在心有余而力不足。
何况法律有规定,户军的生父不在了,他的抚养权应该归生母焦秀英。
但是,焦秀英已经多年不与户家联系,茫茫人海,上哪找她呢?
后来,张梅兰托人经过多方打听,终于找到了她。
然而,焦秀英的态度,却出乎人的意料。

她明确表示,她再婚后,又生了孩子,生活压力很大,也不愿户军的到来给新家庭造成影响,直接拒绝了张梅兰。
亲戚建议:“你和这孩子没有血缘关系,他生母不要他,不如把他送到福利院算了。”
张梅兰想:户军是自己一手养了这么多年的孩子,即使没有血缘关系又怎样,他们的感情早已超越亲生母 子。
她下定决心,无论多苦多难,都要把户军带在身边,抚养他长大。
当别人给张梅兰介绍对象时,她只有一个要求:要共同承担抚养户军的责任。

后来,她遇到了李建峰(化名),他表示会善待户军,两人才结了婚。
不得不说,户军是幸运的。
李建峰本性善良,豁达大度,和张梅兰一样,对户军视如己出。
夫妻俩不仅精心照顾户军的生活,还时刻教育他,长大要做对国家有用的人。
就这样,户军在两个和自己都没有血缘关系的人的抚养下,健康长大了,而且品行好,三观正。

户军21岁那年,想参军入伍,保家卫国。
继母和继父支持他的想法,在万般不舍中,把他送到了部队。
然而,3年后,不幸却再次降临。
就在继母继父满心欢喜地等着户军退伍归来,一家人过幸福快乐的生活时,却等来了户军因公幸福的消息。
张梅兰如雷轰顶,痛不欲生。
她把户军看得比亲生儿子还要亲,如今儿子牺牲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痛,无法言表。

部队也为失去一位好战士而痛惜,经研究,发了101万的抚恤金。
部队经过整理,发现户军还留下8万多元的工资,加上抚恤金,户军共留给家人109万元的钱款。
这边继母还沉浸在悲痛中,那边生母不知从哪里得到户军牺牲的消息,急匆匆赶到了部队。
见到户军的遗体,她假模假样地干嚎了几声,随即便提出:“我是户军的亲生母亲,他留下的钱款,都得是我的。”
继母气得浑身哆嗦,愤怒地说:“这17年来,你对孩子不管不问,不出1分钱抚养钱,他父亲去世,我让你抚养孩子,你狠心拒绝,是我含辛茹苦把孩子养大,现在孩子牺牲了,你怎么有脸来继承孩子的财产?”

生母胡搅蛮缠,说:“不管怎么说是我生了他,我就该得这笔钱。”
部队见双方争执不下,也不敢把这么大一笔钱随意发放。
2022年9月,生母把继母告上法庭,要求继承109万元的赔偿款。
法庭经过审理认为,生母焦秀英和继母张梅兰,都是户军遗产的第①顺序继承人,应当均分赔偿款。
继父李建峰对户军尽了抚养责任,可以适当分部分钱款。
综上,除去丧葬费等费用,法庭判决生母焦秀英分44万元,继母张梅兰分49万元,继父分4.9万元。
结语
俗话说:“生而未养,断指可还!生而养之,断头可还!未生而养,百世难还。”
户军是不幸的,7岁父母离了婚,12岁亲生父亲离世,被生母拒绝抚养,24岁又因公牺牲。
可他也是幸运的,他遇到了善良的继母和继父,把他抚养长大,让他感受了母爱和家庭的温暖。
对于生母,儿子小的时候弃养,10多年不闻不问,现在儿子牺牲了却来争他的赔偿款,真是太自私,太冷漠了。
她花这样的钱,于心何安?
这种只顾利益,不顾亲情的做派,会令亲戚邻居不耻,也许会言传身教给她的孩子。
将来她老了,生活不能自理了,她的孩子会不会认为她没用了,就对她不管不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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