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遥遥领先”违法?碰瓷还是找茬?第一财经质疑华为违反广告法
前几日,第一财经在其媒体频道发文,说起了华为新申请的“遥遥领先”商标,同时还给大家科普了一下《广告法》。大体意思就是说广告商不得使用“第一”,“最”,“遥遥领先”这几个词,而华为先是在市场上喊出遥遥领先的口号,又注册了商标,是属于违反广告法的行为。

在文章中说广告法中不准使用“最”之类的宣传表述,还举了案例,如加多宝的“10罐凉茶,七罐加多宝”、瓜子二手车使用“遥遥领先”“全国领先”等都被海淀法院罚了300万元,瓜子二手车的“遥遥领先”都被罚了,你华为宣传中使用“遥遥领先”,那不是也涉嫌违反了广告法。

在网友看到此篇文章后,就犀利的评论道:“《第一财经》中的‘第一’是不是也涉嫌违法,广告法是不是也说了“第一”也是不允许使用的!而且该网友还举报了第一财经,让对方提供证明自己为什么可以叫‘第一’”!到目前为止,第一财经还没有对此发表评论。

在文章的最后,第一财经的作者还写道:“救亡与启蒙,是中国历史上的双重变奏,两者的博弈,强弱之变,决定着国家和社会的当时面貌和长远未来。对于华为来说,也是如此,更是如此——华为不是价值观组织,本身就是企业,是利润组织,而且还被制裁,那么,救亡压过启蒙,就不难理解了。不过,对华为,对中国来说,真正的长期主义,是保障下的市场竞争,是持续的开放”。
首先第一财经不能用第一。
华为是动了谁的奶酪了吗 国内外都看他不顺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