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助学金事件大结局,评选没问题,评论炸锅:困难生都有奢侈品

11月6日,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发布通告,就近日围绕该校学生朱某助学金名额被挤占一事做出回应:学校贫困生助学金评选过程不存在“挤占”问题。朱同学反馈的另外一位助学金获得者所用的奢侈品是靠其本人通过勤工俭学或者亲属赠予,并无不妥。

对于这样的调查报告,网友们自然是不买账的,贫困生都能穿AJ用新款手机,颠覆了大家对于贫困生的认知,很多一线城市的打工人都不一定用的起这些昂贵的生活用品,何况一个贫困生。

因为助学金是用来帮助贫困学生的,保障学生有基础的生活,鼓励学生努力学习,而不是用来购买奢侈品的,用在不必要的消费上。高校学生都用得起奢侈品,还去评选助学金名额,自然避免不了大家会认为这里面存在造假现象。

然而,我认为这种看法有待商榷。

首先,我们都知道一点:助学金并不是无偿赠予的,而是有条件的。

一般情况下,学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获得助学金,比如家庭经济困难、成绩优秀等等。因此,获得助学金的学生实际上是满足了这些条件,而购买奢侈品并不违背这些条件。

简单来说就是,程序上没有问题,只是情理上不被接受。

应该优化调整的是助学金的评选流程,是否应该减少人为参与的因素,而更多去考评学生家庭背后的硬性条件。

就像胡锡进说的那样:“要让分配助学金的过程在同学们中多营造相互帮助体恤的温情,而尽量减少猜忌和矛盾的发生,所以分发助学金的过程除了要最大限度地追求公平,同时还要加入应有的思想工作和情感疏导。对那些贫困且孤独的学生,要给予更多关注和关怀。”

其次,我们应该考虑到学生的个人权利。虽然助学金是为了帮助贫困学生,但是学生也有自己的权利。他们有权决定如何使用自己的钱款,包括购买奢侈品。

当然,如果学生把助学金用于购买奢侈品,那么他们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风险,包括道德上的谴责以及舆论的压力。

但是,如果他们能够证明自己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来承担这些奢侈品的费用,那么我们就没有理由去干涉他们的个人选择。比如说,利用空闲时间去找兼职去打工赚来的,用这笔钱购买一些好的手机或者电脑鞋子等生活用品,也无可厚非。

不能因为他家境困难,就要求他们必须把所有打工赚来的钱,都寄回老家用来贴补家用。

最后,我们应该从更深层次的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贫困并不是一种罪过,而是一种社会问题。我们应该通过各种手段来帮助贫困学生,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要剥夺他们的个人权利和自由。

如果一个学生因为获得助学金而感到自己被限制了自由,就连用一个好一点的手机也被质疑,那么这种限制就有一些不合理了。

当然,这也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随意挥霍助学金或者滥用个人权利,这是国家对于贫困学生家庭的一种关爱。

相反,他们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做出决策,并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既保证了学生的个人权利和自由,又能够有效地帮助贫困学生解决经济问题。

之所以大家对于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发出来的通报不太认可,普遍认为,学校应该避嫌邀请上级部门或者第三方来调查这件事,不能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对于公众来说,缺乏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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