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湛江】徐闻县龙塘镇黄定管区石桥饭店的商品均未按规定明码标价被处罚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湛江)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徐闻县龙塘镇黄定管区石桥饭店,该店铺的商品均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徐闻县龙塘镇黄定管区石桥饭店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个体工商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440825MA50AUJR4B |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李**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440****1166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徐市监龙处罚【2023】111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 “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中第一款 | ||||
违法事实 | 执法人员依职权对当事人经营的店铺进行检查,发现该店铺的商品均未按规定明码标价。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1、责令当事人改正经营行为; 2、罚款1500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0.15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1-20 | ||||
处罚机关 | 徐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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