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湛江】徐闻县龙塘镇黄定管区石桥饭店的商品均未按规定明码标价被处罚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湛江)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徐闻县龙塘镇黄定管区石桥饭店,该店铺的商品均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徐闻县龙塘镇黄定管区石桥饭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825MA50AUJR4B
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李**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440****1166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徐市监龙处罚【2023】111号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 “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中第一款
违法事实执法人员依职权对当事人经营的店铺进行检查,发现该店铺的商品均未按规定明码标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1、责令当事人改正经营行为; 2、罚款1500元。
罚款金额(万元)0.1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11-20
处罚机关徐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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