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允炆和朱允熥,谁的继承权更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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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醒:这就是个吐槽文+史料贴。

大概在一几年的时候,网络上突然兴起一股风,莫名其妙的狂吹朱标、朱雄英、朱允熥爷儿仨,而无一例外的则是暴踩靖难的失败者建文帝朱允炆。

那些网友们一个个英明的像事后诸葛亮,把朱允炆全方位无死角的踩踏一番,就连他“嫡孙”的身份也惨遭剥夺,甚至连累亲妈——大明第二任皇太子妃、第一任皇太后吕氏——跟着吃挂落,成为人人喊打的小三、以及谋害原配孩子的恶毒继母。

跳脚否定朱允炆嫡出身份的理由,翻来覆去无非这两个:

其一,根据《吕氏春秋·当务篇》纣王得立的原因可知,生母由妾扶正后,为妾时生的儿子依旧不能变成嫡子,所以朱允炆就是万年庶子。

其二,身为原配嫡子的朱瞻基,很早就被爷爷朱棣确立皇太孙地位,和父亲皇太子朱高炽并立,而朱允炆作为继室儿子,却直到父亲死后才被爷爷确立皇太孙地位,所以朱允炆不如朱瞻基更合法。

对于曾经盛行的这两个观点,闲极无聊的猴格都曾撰文反驳过。

比如拿纣王举例来证明妾扶正后庶子不能升嫡的,咱就不说《吕氏春秋》关于纣王得立原因后边还有一句“用法若此、不若无法”的话总被引用者有意无视。

就纣王是否和微子同母的问题,猴格就写过《不要再拿商纣王否定朱允炆了!纣王和微子是否同母还存在分歧》,俺在文章中列举关于纣王、微子出身的史料,以及历代史家对妾子不能升嫡的批驳:

如果太史真的能够不畏皇权据礼法而争,那为什么在帝乙以妾为妻时不据礼而争,反而在立太子的时候争嫡庶呢?

妾都可以当王后了,凭什么妾前头生的儿子就不能当太子呢?毕竟是夫权、父权制社会,妻、子的身份都要随着夫、父改变的。

如果殷商的帝乙真的有以妾为妻的行为,他已经不辨妻妾的嫡庶了,怎么可能再去坚持子嗣的嫡庶呢?这不是荒谬吗?——《不要再拿商纣王否定朱允炆了!纣王和微子是否同母还存在分歧》

而那些攻击朱允炆没有早早被爷爷册立为皇太孙的,则是明显不懂“礼有嫡子无嫡孙”的规定就来信口雌黄,是以,猴格专门写了《皇太子和皇太孙能同时存在吗?朱棣把太子太孙并立合乎礼法吗?》

但依旧有人理直气壮的叫嚣——人家(朱棣)想立啥立啥!

我回复说——是可以,但不能用他的行为去否定守规矩的人吧?就像某人勇敢的闯红灯还安全过去了,你不能拿他的例子讽刺不闯红灯的人迂腐胆小吧?

以及——有皇权的加持,特别是明清,皇帝的确可以为所欲为,但现代人拿封建专制时代那些为所欲为的违礼例子(朱棣太子还在就立太孙),去否定守礼(朱元璋太子在不立太孙)的行为,就显得有点可笑了。

在这里,我还想对这些人说一句:

你们一边鄙夷古礼、拼命去捧那些依靠皇权践踏礼法、达到私欲的皇帝的臭脚,一边又叫嚣古代宗法规定原配至上、原配嫡子继承权就是更优先云云——你们不觉得自己的言行很割裂吗?

如网友江山壹统所说——那些人信奉的唯一证据无非就是纣王和微子的出身,把这个当真理了,如果让他们在宗法上找条文,就一个也拿不出来,好像明、清、近现代的大学者水平都不如他们似的,其实这些人不是质疑朱允炆的出身,而是在挑战所有古人的认知

我也很不理解,在搜索引擎如此发达的年代,他们但凡去翻翻三礼中的任何一本,或者把《吕氏春秋》那篇内容看完整了,也不会犯这样的春啊!

但为何都2024了,还有人拿着纣王来否定朱允炆的出身呢?

刘启、刘彻、李弘、朱祁镇等等以庶升嫡者齐侧目:因为这些人不是纯、就是坏呗!

最近呢,则又新出现两条否定朱允炆出身的理由:

一个是朱允熥系嫡孙朱雄英的母弟,所以继承权比异母的朱允炆优先——依据是唐律疏议继承顺序。

一个是朱允熥是原配嫡子,朱允炆是继室嫡子,原配优先于继室,所以朱允熥优先于朱允炆——依据是朱元璋规定的文官荫叙顺序。

以上两条和前面总结的两条,就是截止到2023年末网络上出现的否定朱允炆出身的四大依据了。

客观地说,提出后两点的人,还是读点书的,比那些拿纣王说事的人强,但也没强太多,因为他们依旧对古代宗法礼制是半懂不懂。

关于母弟的问题,猴格曾写过《嫡子和嫡长子谁为大?》一文,已经解释过——

即便是嫡长子出身,在成为嫡子时,也需要一个正位(册立)嫡子的程序,不然,他们仍旧只是嫡长子,而不是宗法制度中的合法的、名正言顺的继承人。——《嫡子和嫡长子谁为大?》

猴格在前几天写皇太子皇太孙能否并立时,也专门提一句——

朱雄英在8岁就夭折了,到死,身份都只是皇帝的嫡长孙,即便被祖父加恩,也只是被追封为亲王(虞王),并没有被追封为皇太孙(宗法继承上的嫡孙)。

所以,朱雄英仍然不是宗法上的嫡孙,朱允熥粉丝也甭拿“嫡孙母弟”来给小老三抬咖了,朱雄英本人在生前死后都没有正“嫡孙”之位,又何来的嫡孙母弟?——《皇太子和皇太孙能同时存在吗?朱棣把太子太孙并立合乎礼法吗?》

所以,总结的这四条,前三条俺都曾反驳过,本文就来专门说说最后一条——朱元璋规定原配嫡子优先于继室嫡子到底是怎么回事?

想写这篇文的起因,其实源自某读者给我某乎回答《为什么朱元璋要扶持朱允炆》下的留言:按照老朱对官员的要求,就应该原配子优先。

当我看到留言时,还不明所以的回复——原配子优先继室子的最大原因是因为长幼之序,后娶继室生的孩子,年龄怎么可能比原配子大?只能说朱允熥太倒霉了,偏偏遇到妾扶正且有子的继母上位。

那位读者坚持——没有因为长幼的说法,明代规定序列就是嫡长子同母弟高于继室子。

我就百思不得其解了,寻思着老朱针对皇位和太子系的规定就那么两条,你是从那里看出来嫡长子母弟的继承权高于继室子?该不是拿老朱规定的文官荫叙之例,往东宫头上套吧?

我就纳闷了,为啥你们不是拿着藩王那一套去套天子太子,就是用官员礼去套天子太子呢?

哎,还别说,我的回复真戳中那位读者的红心了,他回复说——宗法天下统一,不存在皇帝存在特殊宗法。

我不禁啼笑皆非,是不存在特殊宗法,但你说的也只是文官荫叙顺序啊?它不能代表古代宗法制度啊!

我很惊讶,按说他都知道文官荫叙了,这证明他也是读书的啊,但既然引用文官荫叙之例,为啥不把明朝文、武官员以及勋贵的袭替啥的都列出来呢?

凭啥就让东宫系统去用文官荫叙的例子呢?

难不成他只是引用符合自己观点的史料么?然后再用这一条去代表整个大明朝?

我就认真提醒对方——

对朱允炆的身份,整个明朝人都没有异议,看看朱厚熜搞大礼时,大臣吵成啥了,因为有异议才吵的。但偏偏没人对朱允熥叫屈,如果说当时人惧怕朱元璋,但后来到明亡都没人有异议为朱允熥叫屈,足见你所谓的原配子继承权在继室子前论的荒谬。

我开始就说了,朱允熥倒霉就倒霉在比朱允炆小,他败在长幼秩序上。而朱元璋定文官荫叙规矩,也是为了防止官员出现偏心娇妻幼子的现象,才给原配子争权利的。

多数时候继室子年龄不占优势,很少有朱允炆朱允熥这种情况出现。

引用资料要引用全乎,才是读史的正确态度吧,而不是用一个文官荫叙吃遍大明。

但然并卵,大概这位读者难得找到一条符合自己想法的依据,所以就坚持这一条规定体现的就是古代宗法观念,他还拿出朱棣册立朱瞻基这个嫡长孙的事例,提出朱允炆可没这个盖章,所以他嫡长子的身份有没有争议是一目了然的云云。

他甚至说是朱元璋的个人想法凌驾在宗法制度之上,证据就是“皇太子嫡长子为皇太孙”,但到太子死才立朱允炆;老朱还回避了“亲王嫡长子立为王世子”的规定,不等王妃生育,直接立秦王妾次妃邓氏儿子为世子云云。

看到他这样的回复,我才意识到,原来他也不懂“礼有嫡子无嫡孙”是啥意思,不然不会用朱瞻基立太孙来踩朱允炆,因为他不懂国无二副,太子活着就不能立太孙,不能让国家出现两个储君、存在两个东宫。

所以朱元璋的祖训并没有规定立太孙的年龄,只是规定太孙必须是太子的嫡长子,强调的是立嫡立长!

而他拿秦藩说事就更让人扶额无奈,整个大明都知道王氏是政治牺牲品,包括王氏本人都知道,这位读者却搁这叫什么嫡庶、什么原配次妃?

我想问问——你觉得秦王妃王氏生得出来儿子吗?即便她生得出来,能养得大吗?你觉得朱元璋爷俩会立一个蒙古血统的子孙(王保保亲外甥)继承大明第一亲藩吗?王氏和她哥保保都不敢这样想好吧!——除非王保保一直坚挺不倒成为大明的边患!

感觉这位的原配至上思维有点走火入魔了!

客观地说,在秦王妃的问题上,我们可以批评老朱父子不做人,但拿老朱不等儿媳妇生育,就立次妃儿媳的儿子为世子当靶子批,跟问出“庶皇帝和嫡王爷谁大”问题的人比,水平和认知真差不了二里地。

废话不说了,我们先来看看被这位读者奉为圭臬的文官荫叙顺序是咋回事?

先上史料:

①洪武十六年1383五月甲辰朔○庚申17。诏廷臣定拟文官封赠、荫叙之制。···荫叙之例五。其一:用荫以嫡长子。若嫡长子残废。则嫡长之子孙。以逮曾玄。无。则嫡长之同母弟。以逮曾玄。又无。则继室及诸妾所生者。又无。则傍荫其亲兄弟子孙。又无。则傍荫其伯叔子孙。——《明太祖实录卷一百五十四》

②一凡用荫者。以嫡长子。如嫡长子有废疾。立嫡长子之子孙。曾玄同。如无。立嫡长子同母弟。曾玄同。如无。立继室所生。如无。立次室所生。如绝嗣者。傍荫其亲兄弟各及子孙。如无。傍荫伯叔及其子孙。——《明会典·弘治版·卷八·吏部七·验封清吏司》

从以上两则史料记载可知,朱元璋在洪武十六年(1383)五月十七,诏定文官封赠、荫叙制度。

其中荫叙的顺序为:

1嫡长子——2嫡长孙及曾孙、玄孙——3嫡长同母弟及子孙曾玄——4继室子及子孙曾玄——5诸妾子及子孙曾玄——6亲兄弟及子孙曾玄——7伯叔及其子孙曾玄。

也就是说,朱元璋最初规定的文官荫叙顺序,的确是原配子在继室子之前,之后弘治年间修撰的《会典》吏部篇,也如实记录这个顺序,万历版会典也是这个顺序。

但吊诡的是,在同一本会典中的刑部篇中,又有文武官员袭荫的顺序,这里则不区分原配继室:

1嫡长子孙——2嫡次子孙——3庶长子孙——4弟侄。

同为弘治年间修撰的《明代律例汇编》吏律中,关于官员袭荫的顺序,和会典刑部篇顺序一致。

而生活在嘉隆万年间的王樵,撰写的《方麓集》引用官员袭荫的明律,也不区分原配子和继室子。

①官员袭荫

○凡文武官员应合袭荫职事。并令嫡长子孙袭荫。如嫡长子孙有故。嫡次子孙袭荫。若无嫡次子孙。方许庶长子孙袭荫。如无庶出子孙。许令弟侄应合承继者袭荫。若庶出子孙及弟侄不依次序搀越袭荫者。杖一百徒三年。——《明会典·弘治版·卷一百二十八·刑部三·职制·明律》

②官员袭荫

凡文武官员应合袭荫职事,并令嫡长子孙袭荫。如嫡长子孙有故,嫡次子孙袭荫。若无嫡次子孙,方许庶长子孙袭荫。如无庶出子孙,许令弟侄应合承继者袭荫。若庶出子孙及弟侄不依次序搀越袭荫者,杖一百,徒三年。······弘治问刑条例(五款)······——《明代律例汇编·卷二·吏律一·职制》

③有明律:官员袭荫。先尽嫡长。嫡长有故。方及嫡次。如无嫡次。方及庶长。庶出并无。方许立应合承继弟侄。——《方麓集·卷十六·明嘉万年间·王樵·撰》

从不同时期的史料记载看,官员荫叙的顺序,显然不是一成不变的,可能到中期就不区分原配子和继室子。

咱就不说文官荫叙的顺序、是不是任何时期都是原配子优先于继室子,就算他一直优先,但也不能拿一个文官荫叙的顺序,去代表整个大明朝吧?更不能说文官荫叙的顺序就能代表古代宗法制度啊?那样的言行太荒唐了!

今天我就来当当搬运工,把大明不同系统的继承顺序列一下,省得有人死抱着文官荫叙顺序往太子头上套。

首先,列一下老朱针对皇位继承顺序和东宫、亲郡王封爵的史料:

①洪武二十八年1395八月壬戌朔○戊子27。诏更定皇太子、亲王等封爵册宝之制。皇太子、亲王俱授以金册金宝。皇太子妃、王妃止授金册不用宝。

皇太子嫡长子为皇太孙。次嫡子并庶子年十岁。皆封郡王。授以涂金银册银印。

亲王嫡长子年十岁。授以金册金宝。立为王世子。次嫡子及庶子年十岁。皆封郡王。授以涂金银册银印。

凡王世子必以嫡长。如或以庶夺嫡。轻则降为庶人。重则流窜远方。

若王年三十。正妃未有嫡子。其庶子止为郡王。待王与正妃年五十无嫡子。始立庶长子为王世子。

若王世子袭封。及王世子并郡王娶妃。郡王授封并郡王嫡长子袭封。朝廷遣人行册命之礼。

郡王子授镇国将军。孙授辅国将军。曾孙授奉国将军。玄孙授镇国中尉。五世孙授辅国中尉。六世孙以下世授奉国中尉。——《明太祖实录卷二百四十》

②凡朝廷无皇子,必兄终弟及,须立嫡母所生者。庶母所生,虽长不得立。若奸臣弃嫡立庶,庶者必当守分勿动,遣信报嫡之当立者,务以嫡临君位。朝廷即斩奸臣,其三年朝觐,并如前式。——《皇明祖训·法律》

③皇太子嫡长子为皇太孙,次嫡子并庶子年十岁皆封郡王,授以镀金银册、银印。女皆封郡主,赐诰命。

亲王嫡长子年及十岁,朝廷授以金册、金宝,立为王世子。如或以庶夺嫡,轻则降为庶人,重则流窜远方。

如王年三十,正妃未有嫡子,其庶子止为郡王;待王与正妃年五十无嫡,始立庶长子为王世子。

亲王次嫡子及庶子,年及十岁,皆封郡王。授以镀金银册、银印。(子孙未封者皆称王子、王孙,言语皆称裔旨)——《皇明祖训·职制·凡封爵》

就这三条,我想问某些人——请问你们是怎么从这三条中看出东宫嫡长子母弟继承权比继室嫡子靠前的?

请问你们又是怎么从这三条中看出老朱规定皇位、包括亲藩继承顺序、要按房头一房一房轮的?

凭你们的意淫吗?

拜托,这都2024了,能别啥乱七八糟——不肖子孙篡位后为拉拢亲藩才搞的特恩、许亲藩一房一房轮——都往人老朱、往皇明祖训头上扣,行么?

接下来是勋贵(包括孔氏)袭爵顺序

1嫡长子——2嫡孙——3次嫡及子孙——4庶长子孙。

凡公侯伯子孙袭爵。洪武二十六年定:凡受封官身死。须以嫡长男承袭。如嫡长男事故。则嫡孙承袭。如无嫡子嫡孙。以嫡次子孙承袭。如无嫡次子孙。方许庶长子孙承袭。不许搀越。仍用具奏给授诰命。劄付翰林院撰文。具手本送中书舍人书写。尚宝司用宝。完备具奏颁降。及孔氏袭封衍圣公如之。——《明会典·弘治版·卷八·吏部七·验封清吏司》

凡公侯伯子孙袭爵。洪武二十六年定:受封官身死。须以嫡长男承袭。如嫡长男事故。则嫡孙承袭。如无嫡子嫡孙。以嫡次子孙承袭。如无嫡次子孙。方许庶长子孙承袭。不许搀越。仍用具奏给授誥命。札付翰林院撰文。具手本送中书舍人书写。尚宝司用宝。完备具奏颁降。孔氏袭封衍圣公如之。——《大明会典·万历版·卷六·功臣袭封·衍圣公袭封附》

再接下来是武官袭替顺序

1嫡长子孙——2次嫡子孙——3庶长子孙——4弟侄。

①洪武四年1371三月○丁未23。詔:凡大小武官亡沒。悉令嫡長子孫襲職。有故。則次嫡承襲。無次嫡。則庶長子孫。無庶長子孫。則弟侄應継者襲其職。——《明太祖实录卷六十二》

②洪武五年1371正月○戊辰20。申定武選之法。凡武官陞調襲替。···凡武官亡故老疾征傷。以嫡長男承襲。嫡長男有故。則嫡長孫承襲。無嫡長子孫。則嫡庶子孫。俱無者。方許應継弟侄。——《明太祖实录卷七十一》

③凡军官亡故年老征伤。须以嫡长儿男承袭替职。或嫡长男早丧及笃废残疾。则嫡孙袭替。如无嫡子嫡孙。则庶长子孙袭替。若嫡庶子孙俱无。方许弟侄袭替。——《明会典·弘治版·卷一百六·兵部一·袭职替职》

最后是土官袭替顺序:

1子孙——2弟——3女婿、妻子有威望者。

①土官袭替。洪武二十七年令:土官无子许弟承袭。

三十年令:土官无子弟。而婿为夷民信服者。令婿袭。或许其妻袭。——《明会典·弘治版·卷一百六·兵部一·土官袭替》

瞧见没?文官荫叙、武官袭替、勋贵袭爵、土司承袭,顺序都各有异同。

请问用文官荫叙顺序否定朱允炆出身的网友们,你们凭啥单拿文官荫叙顺序来代表大明宗法?怎么不拿武官、勋贵、甚至土司承袭顺序去代表大明宗法啊?

就因为文官荫叙顺序符合你们原配至上的臆想吗?

——醒醒吧!姑娘,如果(不论古今)男性真的看重、维护原配系的利益,他就不会巴巴的在死了原配后,或娶继妻、或扶正妾室、或招揽姬妾、或养外室、包小三小四到小N、生一堆庶出儿女、分薄和原配生的子女的财产了!

——什么奉养高堂、教养子女、照顾自己生活、交际往来,都不是男性必须再娶的理由哦。

所以,别把原配可笑的“尊贵”建立在踩踏其他女性的基础上了,人走茶凉的俗语意思,你们不懂吗?

我倒觉得老朱规定文官荫叙顺序时,让继室子排在原配后边,可能就是因为当时太多一朝发迹就踹掉糟糠、或偏爱娇妻幼子的新贵了,所以他才规定优先荫叙原配儿子,但具体的实际执行度如何,就只有天知道了。

客观地讲,朱允炆这货是纯了点,可以骂他的政治能力比司马衷还逊,节操比那谁都不如,但大可不必攻击他的“含嫡量”如何如何,继承权后于朱允熥什么的,古人眼里凡是正妻皆是嫡,“前娶后继皆嫡也”。

毕竟,大明朝那些文臣,像刘三吾、方孝孺,比你们更懂宗法制度,而朱允炆的“皇孙世嫡”身份又是大明朝公认,不是三两个键盘侠能否定的,所以,按照长幼之序,他的继承权在倒霉的朱允熥之前是毫无疑问的

就像朱棣在篡位后,搞什么奉天靖难记抹黑大哥朱标一家,说大哥忤逆搞诅咒,日夜伺察太祖;说三哥觊觎储位,私藏违禁物,荒淫无度,残酷嗜杀;还说侄子朱允炆矫诏嗣位,广选美女沉溺酒色,服用淫药“御数老妇不足,更缚牝羊、母猪与交”······

真是各种不堪都编的出来,但朱棣就是没有质疑朱允炆的嫡子嫡孙身份——比如说他以庶升嫡、含嫡量不纯不合法啥的——反而动辄以成王、幼主来称呼朱允炆,说建文被奸臣迷惑,他才被迫起兵清君侧的。

朱棣在见到方孝孺时,还装模作样说:要效法周公辅佐成王。

方孝孺质问:成王(建文)在哪儿?

朱棣说:已经自焚死了。

方孝孺说:为何不立成王之子(建文的太子朱文奎已死,此处指次子朱文圭)?

朱棣说:国赖长君。

方孝孺又说:为何不立成王之弟(建文之弟朱允熥24岁、朱允熞才18岁,所以方孝孺此时大概率指朱允熥)?

图穷匕见的朱棣只好耍无赖:“此朕家事”,老方头你少管闲事。

当朱棣见到朱允炆亲娘吕太后时,也并没有如现代嫡庶神教臆想的那样——你是妾扶正的继室不配当我大嫂——反而是对吕氏“再拜,自陈不得已起兵之情”,朱四对大嫂吕氏的谦卑姿态,让现代嫡庶神教情何以堪啊!

最后再啰嗦一点,朱允熥在洪武年间受封郡王,朱允炆即位后晋封他为吴王。

看到不少人说朱允熥这个吴王,是朱元璋和朱允炆对他的补偿,不知道太宗实录中的这条记录,会不会打破某些人的幻想让补偿论休矣?

洪武三十五年1402八月七日○寧王權遣人奏請封國。欲得杭州。賜書報之曰:杭州。昔皇考嘗以封第五子為吳王。後考古制。天子畿內不以封諸侯。遂改河南。建文不遵祖訓。封其弟允熥為吳王。眾論非之。往者嘗許弟自擇封國。吾未嘗忘。今博咨於眾。咸謂建寧、荊州、重慶、東昌。皆善地。弟可於四郡內擇一郡。遣人報來。庶好經營王府。——《太宗文皇帝實錄 卷十一》

——从实录记载朱棣对朱允炆的批判看,朱允熥受封吴王,和老朱显然是没得关系。

当然,某些人也可以继续坚持所谓吴王就是朱元璋对朱允熥的补偿,只不过是朱棣不敢骂他爹云云······

理由都给你们找好,就看你们怎么发挥了O(∩_∩)O

就是这样。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参考资料:略。

我从不试图说服别人,只不过诉说自己的见解,谢绝脱离人文环境的过度解读和阴谋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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