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该抓还是该免刑
3月10日,邯郸市肥乡区初一学生王某某被杀害。案件发生后,肥乡区公安机关立即开展侦破工作。3月11日,涉案犯罪嫌疑人被全部抓获,现已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司法机关将对犯罪行为依法予以惩处。
现在社会,电视、网络等发达,按说小孩的心智到十岁以上,不说完善,但大致是非已明白,杀人的后果不会不知道其严重性,也应该知道这是严重的犯法行为,家长也应该对孩子讲明白杀人偿命的后果,尤其是校园凌霸,主动挑事。一味强调对未成年人保护就是对受害未成年人的健康生命的漠视,就是对弱势受凌霸未成年人的不公平不公正,不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修改相关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该抓要抓,该判要判才能震慑青少年犯罪,让家长和监护人切实担负起教育管束未成年人的责任,认识到未成年人犯罪也须承担必须的惩处,才能让未成年人心生对法律的敬畏,行事依法有规矩。
有些未成年人,年龄虽小,但实施犯罪,极其凶残,十分暴虐,对其他未成年人造成身体伤害十分严重,心灵创伤可能影响终身,有些甚至敢于残忍剥夺他人性命,甚至对尸体侮辱、破坏乃至肢解,实在令人发指。
一味对未成年人犯罪讲免刑或减轻刑惩,只会让实施犯罪的未成年人胆子越来越大,这些抓判入刑的未成年人犯罪者,改造好了,可以减刑重新做人嘛。放是纵容,抓判是救人,也是对受害者的公平公正的交待,对受害者家属的心灵安慰。
家长和监护人要关注受侵害未成年人保护,要对未成年人承负起教育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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