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属实!河南2名涉事教师被停职
3月15日
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教育局就
“一幼儿园教师体罚推搡学生”
发布情况通报称
经调查问题属实
目前已对2名涉事教师
作出停课处理

通报全文:
3月15日,网传“焦作一幼儿园教师体罚推搡学生”视频引发关注。经调查,问题属实,涉事幼儿园为我区青青幼儿园。我局第一时间与家长沟通,安排专人对学生进行心理安抚,对2名涉事教师作出停职处理,并责令该幼儿园全面整顿。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依法依规对有关人员严肃处理,在全区幼儿园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此前报道
3月14日,河南焦作,家长爆料山阳区青青幼儿园老师体罚孩子。家长称男孩只穿着秋衣在午休室被罚站两三个小时。随后老师过来一把将孩子推倒在地,孩子爬起来想拿衣服又被拽到另一边。

教师体罚学生触犯了什么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该法律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该法律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该法律要求教师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并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该法律未直接提及体罚学生的问题,但强调了教育应当遵循的法律原则和教育活动应当遵守的法律、法规。
此外,如果体罚行为情节严重,如导致学生重伤或死亡,或对学生造成严重精神伤害,教师可能会面临刑事责任。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被法院判处警告、罚款、拘留或更严厉的刑罚。同时,受害者或其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来源:山阳教育强区”微信公众号
@时间视频、大皖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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