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行动】西和公安侦破1起非法制造枪支案
貌似很多大男孩对“枪”
有很强的好奇心和拥有欲
众所周知
我国是禁枪国家
任何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
储存、持有枪支弹药
都将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
但是
仍有人置法律于不顾
线下非法改造
拿枪打猎
以身试法最终获刑

为深入推进缉枪治爆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全力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近期以来,十里派出所严格按照全县公安工作部署要求,紧盯辖区社会治安管理实际,紧扣任务目标,广辟线索来源,强化排查排摸,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行为,于3月21日成功侦破1起非法制造枪支案,为“春季行动”再添战果。
案情回顾

以案释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十三条 :国家对枪支的制造、配售实行特别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制造、买卖枪支。

广大群众一定要提高法律意识
非法制造并持有枪支
具有潜在的危险性和社会隐患
切勿存在侥幸心理
千万不要以身试法
西和公安将继续
严打任何涉枪违法犯罪活动
同时
警方也提醒广大群众
如果发现有人制造、贩卖
或者持有枪支弹药
可以直接拨打110报警
NEWS
监制|成 亮
审核|武亚琼
编辑|马高强
供稿|十里派出所
发布|西和公安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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