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杀死了孔乙己?

鲁迅,中国新文学的领军人物,不朽的伟大作家

我们大家念书的那会,肯定都读过鲁迅先生的名作《孔乙己》,这篇小说很短,只有不到3000个字,但是没有人会否认《孔乙己》是一篇巨作,因为它描绘了晚清时期一整个时代的知识分子的命运,孔乙己的处境代表着转型时期中国旧知识分子的命运。

孔乙己

孔乙己,不过是一个邋里邋遢的老头,他行为举止都有些乖张,又很善良,喜欢说一些别人听不太懂的之乎者也,他是个读圣贤书的人,可是却连一个功名都没有,终于沦落到要去偷窃为生,结果被人敲断了腿,落魄到如同乞丐,最终死在了某个犄角旮旯里。就是这样一个简单的故事,鲁迅却说过:“《孔乙己》是我最爱的小说”,因为这个名为“孔乙己”的老书生,至今还活在这个世上,同他的另一个伙伴“阿Q”一并映照着中国人的民族性格和命运。

浙江绍兴咸亨酒店

《孔乙己》首次发表于1919年4月的《新青年》第六卷第四号,1923年收入小说集《呐喊》,时隔超越百年,却仍不失其经典魅力。

《新青年》

众所周知,鲁迅的小说创作以“农民”和“知识分子”为两大题材,而作为鲁迅小说中的经典篇什的《孔乙己》,以极短的篇幅揭示了中国旧知识分子命运困境的深刻命题,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孔乙己这个“引起我们含泪微笑的人物”不仅仅是一面映照“老中国的儿女”的镜子,其本身即突出一种作为知识分子的主体危机,即精神与现实的错位。

小小的咸亨酒店如同一个“微型社会”,在中国传统社会的“士农工商”的四民秩序下,作为读书人的士始终是社会的中坚和枢纽,因此读书人的价值必须与功名挂钩,经过科举制度的选拔,方能跻身士大夫阶层,享有政治、经济与文化上的特权。

《孔乙己》话剧

孔乙己的悲剧便由此而来,他虽是读书人,却没有功名,只能混迹在底层社会,以钞书为生,在晚清那样一个等级秩序高度固化的封建社会,知识分子没有功名也便无从进入统治阶层,因而孔乙己所引以为傲的满腹诗书与见识都全无用处,只沦为看客们调笑的佐料。孔乙己的悲剧演绎了一场另类的“书生现形记”

科举制度

一、士人世界的排斥:不第的读书人

科举制度发源于隋唐时期,至1905年废除,实行时间超过1300年,是中国古代封建王朝公开选拔官员的制度,开科取士是一个中国古代知识分子跻身统治阶层唯一的途径。科举制度本是打破门阀世族垄断政权的有力措施,然而随着时代演变,也愈发局限,不仅考试科目囿于四书五经,进学难度也日益攀升。

科举考场

无数书生苦学终身,到头却名落孙山的记录遍布历史。早在清代,《聊斋志异》《儒林外史》等小说集早已塑造了一系列苦读圣贤书的书生形象,但这些故事里,书生们虽然久试不第,但最终都能鱼跃龙门,诸如范进,尽管有批判色彩,却终究是在科举体制内进行的叙事。相比之下,到了新文学,鲁迅显然不想再塑造一个“范进”,因而孔乙己只是“不第的范进”,这当然是他有意为之,孔乙己可以说是科举制度彻底的陪葬者。

《范进中举》

科举制设置了一个等级社会,从社会学角度看,长达千余年的科举制度孕育了中国历史上一个独特的社会群体,即进士群体,这是一个特权阶级,全部都由有功名的读书人组成。孔乙己最根本的悲剧命运就在于他是一个没有进学的读书人。

小说里写道,“孔乙己原来也读过书,但终于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于是愈过愈穷,弄到将要讨饭了”,“读过书”代表着孔乙己拥有一定的学识;“没有进学”则代表他无法进入士人阶层,得到朝廷的供养;“不会营生”则指向孔乙己“四体不勤”,缺乏必要的生存技能,即他无法依靠自己的劳动谋生,一个没有功名的士人几乎如同一个不会操刀的屠户

清朝官员

首先,孔乙己无法进学的直接结果是物质条件的极大匮乏,这是孔乙己走向末路的直接原因。孔乙己乱蓬蓬的花白胡子、又脏又破的长衫将他经济上的拮据显示得淋漓尽致,而他唯一赖以生存的便是那“一手好字”,结果孔乙己却又是个好吃懒做之人,于是丢了这一份唯一的生计,便只能以偷窃为生。这其实反映了孔乙己对于“做工”的鄙夷,他始终将自己的命运系在虚幻的科举之上,这是科举制度与封建等级秩序下传统士大夫的思想钢印。

如此境况,必然导致孔乙己的贫穷与堕落,到了最后他只剩下一件破旧的夹袄,而且被打断了腿,只能用手来走路。在中国古代“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思想影响下,大多数读书人无不是除了将“四书五经”背得滚瓜烂熟外,身无长技。

少部分人出身殷实之家,即使不第尚能维生,而大部分书生若不能取得功名,便无从获取经济来源,只能如孔乙己一般穷困而死。事实上,鲁迅小说历来绝非是就事论事的现实主义可以简单概括的,因为它的底色是象征主义,我们甚至可以从“面目模糊”的孔乙己身上,我们就看见无数个脱离了科举体系而“穷死”的旧知识分子大同小异的命运。

《武林外传》里的秀才一角也是屡试不第的书生

其次是科举所造就的等级秩序,孔乙己由于科举的失败被士人阶层排除在外,无法享受士人的特权,也无从拥有“士”的自我价值。鲁迅对小说人物的起名都绝非闲笔,“阿Q”其名隐喻广大的老中国的儿女,“祥林嫂”其名批判封建社会对女性的“定义”,而“孔乙己”当然也是一个极富文化意蕴的名字,它象征着旧中国落魄知识分子的失语。

电影《阿Q正传》

孔乙己的真名无人知晓,他的绰号来自于“描红纸上的‘上大人孔乙己’这半懂不懂的话”。与孔乙己这个“无能”的读书人相对应是成功的丁举人。有意思的是,丁举人的大名也是隐去的,这倒不是丁举人也是孔乙己这样的无名小卒,而是因为在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中,“举人”是可以选官的功名,故而要“为尊者讳”,只称姓氏与功名。

科举制度分院试、乡试、会试、殿试四个等级,分别对应秀才、举人、贡士、进士四个功名,而孔乙己是连最基础的院试都没通过的人,连半个秀才都捞不到。说起来,鲁迅早年之所以上新式学堂就是因为家道中落,没能力去参加科举,由此看破了这个制度的腐朽。

同样都是“隐名”,却表达了不同的价值导向。孔乙己走投无路之际,沦为一个窃贼,终于偷到了丁举人家里,如果只是一般人家,在舆论中不过是一桩笑料,但是偷到丁举人家就代表着触犯整个士人阶层的“威严”,因而无论是在达官贵人还是在市井小民看来,孔乙己这回都是罪大恶极,关键已经不是偷窃,而是这是一个连半个秀才都没捞到的人敢冒犯一个举人的“大逆不道”,连咸亨酒店里的闲人都说:“他家的东西,偷得的么?”

从本质上看,孔乙己和丁举人都是读四书五经的旧知识分子,丁举人也未必见得有高于孔乙己的谋生技能或见识,中间的唯一不同就是科举,丁举人是科举制度的成功者,而孔乙己是科举制度的失败者,这个腐朽的制度将读书人一分为二,因此偷窃本应该诉诸官府法律,但丁举人由于有举人的特权,便可以对孔乙己施以私刑,将他的腿打断,而如此暴行却被认为是“合理”的。因为几千年官本位文化的统治早已将一个谬误的判断变成一个公理:当权者即有德者”,在这种制度下,“圣贤书”不是经世济民的金科玉律,只是飞黄腾达的“敲门砖”。

最后,孔乙己的悲剧是转型时期中国底层知识分子的普遍性境遇。科举制度在1905年便宣告废除,此后中国引进了新式的教育体系,知识分子的身份也从过去的“天子门生”转变为现代社会的文化生产者,然而孔乙己在旧制度里是失败者,在新制度下亦是失败者。像孔乙己这样的旧知识分子所面临的是结构性的困境,转型时期的中国社会没有为他们预留上升的通道,而唯一的希望科举制度却又化为灰烬,于是“孔乙己们”注定是历史的陪葬者。

鲁迅一家

二、庶人世界的欺辱:尴尬的“长衫”

《礼记·曲礼上》曰:“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所说的便是士人与庶人之间不同的处境。在封建社会,士人与庶人之间泾渭分明,拥有不同的政治待遇与文化规范。孔乙己被排除在士人世界外之后,便只能被迫进入了“短衣帮”所在的庶人世界,也就是底层社会,孔乙己和庶人们的接触就是咸亨酒店里的互动。

知识分子因着他们既有的教养、情趣和喜好,以一种优越感来解释世界,评判一切。如此一来,知识分子的偏执也就慢慢形成了。孔乙己的悲哀固然和科举的失败有关,但更要看到的是他作为知识分子的局限性。孔乙己在无形中将自己和短衣帮区隔开来,绝不“自降身份”,然而现实的处境又决定了孔乙己必须和这些他无法真正认可的群体互动,因而他成了“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

咸亨酒店虽小,却是一个等级分明的场所,“靠柜外喝酒”和“慢慢地坐喝”即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分隔,“站着喝酒”是孔乙己的现实处境,“穿长衫”是他的精神处境,可以说孔乙己是夹在士人与庶人之间的人,同时无法融入任何一边,倒和鲁迅的自况有一些类似。

一方面,孔乙己身上有着和庶人世界格格不入的知识分子情趣。他满口文绉绉的“之乎者也”和“君子固穷”来自他引以为傲的儒学教育,“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这是因为文言是士人的语言,是文化贵族的专属,孔乙己试图在短衣帮中间保持作为一个知识分子的优越感。除了半懂不懂的话,孔乙己的知识分子情趣还表现在行为上面,他在面对众人嘲笑时“不屑置辩的神气”,显然是有种“礼不下庶人”的意味,在孔乙己看来,这些邋遢腌臜的短衣帮压根不值得他去争辩什么。

同样,那番“窃书不算偷”的“狡辩”更为典型,孔乙己当然知道窃书无论如何都是一种“窃”的行为,可是他认为这种“窃”只能对等于士人,不能对等于庶人,因此他说“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偷与不偷,不取决于行为本身,而取决于是不是“读书人的事”,仅此一句,就写出了孔乙己的优越感。此外,孔乙己“不出一月,定然还清”的赊账习惯,也让他在无形之中在道德上有优越感,尽管他的经济条件甚至比短衣帮还要更差一些,可是他始终保持着一份勉力维持的自尊,为的就是士人的尊严与骄傲,正如那件又脏又破的“长衫”即象征着坚守的“文人操守”,也是他无法甩掉的“包袱”。

绍兴黄酒

另一方面,孔乙己摇摇欲坠的尊严不过是庶人们随意欺侮的笑料,是精神性暴力的噱头。尽管“文白有别”的姿态让他自觉疏离于庶人,然而他不能进学的客观条件决定了他在阶级身份上,只能是一个和短衣帮没有任何区别的“做工的人”,因此他的知识分子情趣,除了让“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教人调笑消遣外,一无是处。

由于“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在科举中没有上升空间的孔乙己,甚至被短衣帮们认为不识字,一提到无法进学的问题,孔乙己便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他的尊严被肆无忌惮的笑声和嘲弄一次次碾碎。孔乙己事实上就是一个庶人世界的“异己者”,欺侮他不需要理由,只因为他“半个秀才也捞不到”,所以连那个最在乎生意的掌柜看见孔乙己,都放下生意对其肆意调笑,伙计们也“可以附和着笑,掌柜是决不责备的”。

潦倒穷困、瘦弱无力的他不构成任何威胁,因此对于于庶人们来说不过是一个惹人发笑的落魄穷书生,读书人的身份没能让孔乙己获得众人的尊重,反而因为他还懂点诗书,更能成为戏谑消遣的对象。咸亨酒店的这些看客显然是一个已经严重畸变的精神生态群体”,他们对孔乙己施加的是一种精神暴力,是对“弱者抽刀向更弱者”的无情凌辱,因为短衣帮们很明显意识到,没有进学的孔乙己不是“自己人”。在孔乙己跌断腿后,看客们并没有给予哪怕任何一点最基本的同情,依旧是以调笑的方式来戏弄他,践踏他的尊严,从中获取带血的快感。

这些闲人们的评价是最精华的部分。对于短衣帮们来说,欺凌孔乙己这样一个失败者、边缘人的行为,甚至不需要协商,宛如共识,是鲁迅所要批判的“国民劣根性”中的“流氓性”的体现,也就是庸众之恶。这些同样被侮辱、被损害的人们,无法凝成一股,而是相互倾轧、彼此攻击。孔乙己身着的“长衫”是一件又破又脏的长衫,他渴望进入“长衫者”的世界,渴望成为一个受人尊敬的士人,可到底只是短衣帮中间的一个笑话。他的尊严、话语权全部丧失之后,更进一步走向了死亡。

三、儿童世界的忽视:无力的启蒙者

《孔乙己》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以儿童视角叙事的小说,这种叙事视角更能客观、清晰地展现成人世界的不公与黑暗。

《孔乙己》的第一主角当然是孔乙己,然而叙述者却是“小伙计”,这个叙述者既是酒店的一个在场者,又是一个旁观者,可以全面展现咸亨酒店的生态。小伙计早早就出来做工,因为侍候不了长衫主顾,所以只能侍候外面的短衣主顾,而且连往酒里羼水这样的简单的事情都做不到,要不是“荐头的情面大”,早就要被辞退的。仅仅寥寥几笔,鲁迅就勾勒出了一个灰色的成人世界,在这个世界里,不道德的事情被认为是顺理成章的,儿童的善良天性也无法得到认可

经历了被丁举人痛打、被闲人羞辱后,正是因为在成人世界处处碰壁,孔乙己知道自己不能同闲人交流,就和孩子说话,看似是为了从不懂事的孩子们身上找补,其实是在潜意识里把最后的启蒙希望与目光投向了尚未被成人社会价值观污染的儿童,在这个世界里,他自然而然地想要扮演善者与启蒙者的形象,好为人师本身也是旧文人的一种习惯。

孔乙己是一个很善良的人,他在行善的过程中得到精神的愉悦。在面对酒客、短衣帮等人的嘲弄,在一阵阵笑声中,依旧能温柔对待看热闹的孩子们,一个接近赤贫的穷人,在自己的食物极其拮据的情况下,还能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豆,这是孔乙己唯一温情的时刻,也是他为数不多地可以为他人做的事情,从中孔乙己得到了一种道德和情感上的满足。

茴香豆

因此,哪怕小伙计在看客的影响下,十分瞧不起贫穷落魄的孔乙己,在多年后回顾这一段经历,却仍然对孔乙己施舍茴香豆的温情行为记忆犹新,也正是在孔乙己的善行影响下,小伙计还抱着未泯的同情心,所以在孔乙己断了腿来买酒时,“温了酒,端出去,放在门槛上”,并且没有跟着掌柜一众人继续嘲笑孔乙己,以此获取带血的快感。只可惜,孔乙己的善行只有如那一盘微乎其微的茴香豆和他“不多也”的感慨,是极其有限的。

孔乙己和小伙计一共有两次直接的互动,一次是最后的端酒,还有一次则是孔乙己教授“茴”字的四种写法。孔乙己向小伙计传授“茴”字的写法首先是因为他在成人世界无法得到作为一个知识分子的尊重,便只能从纯洁的儿童身上获取智识者的尊严;其次则是孔乙己在扮演一个“启蒙者”,他试图以这样的行为获得自我价值的实现,哪怕只有那么短短的一刻,孔乙己向小伙计发出提问“茴香豆的茴字,怎样写的?”这种行为绝非简单的“摆弄”可以概括,更是一种对知识由衷的热爱和作为知识分子自我价值实现的渴望,孔乙己想要通过“启蒙”儿童,在暗无天日的现实生活中寻觅到一丝光亮,那是作为人的尊严。

根据马斯洛需求原理,人的需求可以从低到高分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会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五种,前四种需求孔乙己几乎都难以满足,唯有这最后一项,他可以暂时通过向像小伙计这样的儿童传授知识来获得,只可惜小伙计从“茴香豆不记账”这样的实用价值角度出发,对此不感兴趣,于是孔乙己“便又叹一口气,显出极惋惜的样子”,在无力的启蒙之后,他所惋惜的不止是小伙计对知识的忽视,更是他自己“无用武之地”的困境。

然而,在儿童世界里,孔乙己也无法得到自我价值实现的可能。事实上,涉世未深的少年学徒,也和一般庸众一样,毫无同情心地取笑孔乙己,这是因为沾染了成人世界习气的小伙计,已经开始以成人世界的法则要求自己,在看客们嘲笑孔乙己的时候,小伙计意识到自己可以“附和着笑”,于是也参与了针对孔乙己的群体性“精神施暴”,之后又冷酷地拒绝了孔乙已教自己识字的好意,从而构成了一个被看客同化的精神悲剧。

小伙计对孔乙己的认知印象基本都是通过成人们来建构的,而不是从自己的判断出发去做理性的认知。在成人们眼里,孔乙己只是一个用来消遣的笑话,大人们对待孔乙己除了问让他尴尬的问题来满足“施暴”的欲望,便是嘲笑他落魄的行迹来娱乐,所以“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这几乎是一条铁律,甚至没有什么理由,仿佛天公地道。

在这种氛围下,小伙计也潜移默化形成了对孔乙己的偏见。他在面对孔乙己真诚的施教的时候,第一反应是“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一个12岁的少年有如此想法,不禁让人寒心,可见在咸亨酒店所隐喻的这个社会“大染缸”里,人的是非判断和道德良知都渐渐被所异化,面对孔乙己连一个酒店小伙计都能获得“高人一等”的感觉,鲁迅的深刻便在于他可以察觉那些非常细微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异化。

在小伙计的回忆中,关于孔乙己最后的记忆是掌柜重复了四次的“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孔乙己最后出现在一个见过他的少年的记忆中,是在唯利是图的掌柜的“账目”里,不得不说,鲁迅的讽刺笔法令人细读只觉无限悲凉。最后小说写道:“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大约”是因为无人亲眼所见,“的确”是因为孔乙己之死是必然发生的结局。孔乙己连死亡都是如此含糊,这是因为他本就是一个无名之辈,是转型时期无数中国旧知识分子的悲剧。

其实孔乙己的悲剧是三重困境合力下的结果,作为一个传统的读书人,孔乙己的悲剧命运首先源于科举上的失败以及随之而来的士大夫世界对他的排斥;其次是由于阶层滑落,而在“短衣帮”所代表的底层社会的尴尬与错位处境;最后是他在儿童世界作为“启蒙者”的无力,彻底剥夺了他作为知识分子的最后价值。

《孔乙己》全文不过3000来字,惜墨如金却意蕴万千。事实上,孔乙己并非是某个确切的人,他是无数个封建社会底层知识分子的普遍命运,甚至是现代知识分子的普遍困境。孔乙己是死了,可是仍然有过千千万万个读圣贤书的“孔乙己”,被埋没在无名之辈的历史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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