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蹭邻居车位3年,邻居卖掉车位女子大怒上门:你卖了我停哪?
你以为自家车位安稳?小心邻居变成"常客"!河北邢台的张大姐本来买了两个车位,未料邻居孙微微三年来无偿占用,只给了1000元,好心成了无奈的牵绊。一旦车位转手,这门"邻里关系"顿时爆发争端,孙女士竟反问:"车位卖了我停哪?" 这不是戏言,而是两家人的真实烦恼。
在河北邢台的一个小区内,有个名叫张大姐的老居民,她通过早期购房附带了两个车位的优惠。张大姐考虑到家里将来可能会需要更多车位,毫不犹豫地把第二个车位也买了下来。不过,由于初期没有太多用处,这个车位就空置了。

然而,不久后,一位叫孙微微的新邻居搬了进来。孙微微一家原本在乡下,后来移居城市,靠承包一些装修工作为生。他们经年累月地节省,终于在张大姐所在的小区买下了一套二手房,并购买了一辆车以便工作使用。

但是,孙微微很快就发现了一个问题——小区车位紧张,她经常需要在外面转悠好久才能找到停车位。看着自己的新车日晒雨淋,孙微微心里非常不是滋味。

一次偶然的交谈中,张大姐得知孙微微的困扰,便提出可以暂时借用自己的空置车位。孙微微一听,自然是求之不得。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暂时”的借用变成了长达三年的占用。开始时,孙微微还会对张大姐表示感谢,后来连感谢的话都渐渐少了。

时间一长,张大姐也感到了不满,尤其在小区里车位越来越难找,租车位的价格也水涨船高。她尝试向孙微微暗示,但孙微微对此视而不见,反而觉得张大姐小气,既然车位空着,自己用用有何不可。

事到临头,孙微微才匆忙拿出1000元钱给张大姐,算是对这三年使用费的补偿。可这对张大姐来说显然不够,她感觉这是对她善意的利用。

紧接着,由于张大姐儿子的婚事需要用钱,她决定出售这个多余的车位。在交易完成后,张大姐却忘了通知孙微微,结果孙微微在无处停车后,愤怒地找上门来,双方的矛盾因此彻底爆发。

孙微微(怒气冲冲):
张大姐,你怎么能把车位卖了也不跟我说一声?我们家车现在停哪儿?

张大姐(冷静反驳):
车位是我自己的,卖不卖关你什么事?你用了三年还给这点钱,还想怎样?

孙微微:
我给你1000元是为了感谢你,不是租金。现在我用不了你就应该还给我!

张大姐:
感谢?你把人家的好心当驴肝肺,这1000元是你这三年的代价,根本不够。

根据《民法典》,车位属于张大姐的私有财产,她有权进行转让。虽然孙微微曾得到张大姐允许临时使用,但这不代表她有权阻止车位的出售。孙微微长期使用未经正式租赁的车位,本质上属于无权占用,张大姐有权要求其支付合理的使用费。

从普通百姓的角度看,张大姐的行为虽合法,但缺乏及时沟通给邻里关系带来了不必要的紧张。而孙微微则过于理所当然,利用人情冲淡了法律与契约的界限,这种行为在社会上是不被提倡的。不公平的事情日常太多,但每次都这样利用别人的善意,终将一无所有。

“好心,不应成为被利用的借口”大家觉得这种邻里纠纷,应该如何避免?

卖车位人应该给霸占车位的人买一个车位